至(雲雲)。
無分明取舍。
而然北京靈恭如理師等。
以第二釋為正義。
對法抄雲。
唯依未至定如唯識樞要(文)。
菩提院雲。
頓出離有三類不同(對法論出)。
一者一入觀斷八十一品惑證無學果。
二者數數出觀一生之中斷盡八十一品惑證無學果。
三此世不辨聖旨經生方得涅槃。
此中一人觀斷盡諸惑之人。
起一加行勝進九無間解脫也。
顯幽鈔(從方師)。
超中二果以見道智一時伏九地八十一品煩惱(雲雲)。
此人依根本無失。
又疏取前解(雲雲)。
表無表章。
但依下三無色等。
知疏主實義也。
此義(貞松房心也)已上第十卷同學抄義抄。
問。
頓出離人出觀經生之類可有欤。
準上。
問。
頓出離人利鈍中何欤。
答。
章超過勝智(雲雲)。
述記十(末)雲。
九地九品斷者。
唯有利根諸預流。
非餘果。
餘果不能起勝作業。
缺煩惱故(文)。
對法第十三章(取義)引之大都不違。
又下雲。
又依如此頓出離者。
多約現法。
或臨終時善辨聖旨。
設不能辨。
由願力還生欲界。
出無佛世成獨勝果。
設不辨者。
未能無餘離諸欲故。
即以願力生欲界者。
彼速證般涅槃故(文)。
此文中現報一生經生三種人有也。
谛現觀者。
集雲。
谛現觀者。
百法抄第八雲。
謂此無漏智能現在前觀聖谛故(文)。
谛現觀者見道名也。
問。
此谛觀(四善根)。
二信二信三戒三戒四現觀智谛智谛現觀邊智谛智谛六究竟究竟盡智者。
唯識論第九雲。
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少分。
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五少分。
彼第二三雖此俱起。
而非自性故。
不相攝(文)。
問。
二乘聖者斷末那煩惱欤。
答。
章文。
與非想地一時頓斷(雲雲)。
付之二乘聖者不起第七治道。
雲何斷末那煩惱欤。
答。
唯識第十雲。
第七識俱煩惱障種。
三乘将得無學果時。
一刹那中三界頓斷。
任運内起無粗細故(文)。
相宗所談。
菩薩于末那煩惱起别别治道。
二乘以第六識治道通治末那(雲雲)。
後可勘定。
問。
末那煩惱有九地九品别欤。
答。
章。
與非想地一時頓斷(雲雲)。
付之唯識第五雲。
然此染意相應煩惱○極微細故。
所有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惱一時頓斷。
勢力等故(文)。
同第十雲。
如上第五卷述記二釋。
一九品。
二唯一品二說中前解為勝(雲雲)。
本頌雲。
随所生所系。
論釋雲。
随彼所生彼地所系(文)。
既有界系。
何無品類欤。
付九品二釋。
一細分八十一品。
述記十末初釋。
斷障章第二釋也。
二九地相望唯九品。
五卷述記初釋十末後釋。
斷障章初釋也。
但五卷論。
勢力等故者。
述記會雲。
同障無一時頓斷。
名勢力等(文)。
第十卷無粗細者。
述記三釋。
一雲。
八十一品亦與非想第九品一類品攝(文)。
二雲。
所障既同斷無前後。
名無粗細。
非九地所攝總是一品(文)。
三雲。
又唯緣内境自地之境。
境無粗細。
無他品類故。
名一品。
非三界中總無粗細(文)。
瑜伽六十三。
今章取義引之。
大都文義同也。
六卷私記第六雲。
第七識惑有二義。
一雲無九品(正義)。
一雲有九品○(不正義)。
故斷障章。
煩惱障中除第七。
識。
所餘六識三界九地名為九品○第七識中○有義(正義)。
九地唯同非想第九品類。
然于其中同類有九○有義(不正義)。
九地名有一品。
細今分便成八十一品(雲雲)。
問。
愚法二乘斷末那惑欤。
答。
章雲。
末那惑滅小乘無等(雲雲)。
五十要問答上雲。
其末那識依三乘教有。
其識起四惑不起法執。
愚法聲聞不斷。
但暫伏上心。
由觀智漏故。
退菩提心聲聞及回心聲聞等并斷末那。
為觀智勝故。
但此等解釋約教道。
若約證道者。
若不斷末那惑。
何出三界成羅漢欤。
章非擇滅者(文)。
折雲。
唯識雲。
不由擇力本性清淨及緣阙處顯故。
名非擇滅清涼釋雲。
論二義中初果小乘。
言緣阙者。
俱舍頌雲。
畢竟礙當生。
别得非擇滅○上皆祖文釋雲。
初本性清淨。
故無所知障。
以緣顯處顯此無為。
既永不起。
正趣寂義既已缺緣故。
永無所知障礙也。
十三。
問無餘涅槃體擇滅非擇滅中何欤。
答。
章雲。
入無餘時一切皆斷。
唯是非擇滅(文)。
付之。
唯識第十雲。
涅槃義别略有四種。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二有餘依涅槃○三無餘依涅槃○四無住處涅槃○一切有情皆初一。
二乘無學容有前三。
唯我世尊可言俱四○故四圓寂諸無為中。
初後即真如中二擇滅攝○初一即真如後三皆擇義(文)。
述記十末雲。
故四涅槃初後二種。
謂清淨無住處。
即體于真如上立中間。
有餘無餘依二擇滅攝。
斷縛得故。
所依轉盡初後果時名為擇滅。
所依後無方顯涅槃。
後依無時由前擇力故(文)。
又雲。
定知無餘先得。
所依永無方顯先。
滅名得涅槃。
故擇滅攝(文)。
此論疏等。
以四涅槃明攝六無為之時。
有餘無餘二涅槃決定擇滅無為為體(見)。
爾者章唯是非擇滅者。
釋所知障之滅。
非無餘體也。
十四。
問。
二乘斷所知障欤。
答。
章俱解脫人分有所斷(雲雲)。
付之二乘既不起法空智。
何可斷所知障乎。
是以演義抄所引唯識論中。
二乘但能斷煩惱障。
菩薩俱斷(文)。
雲何。
答。
瑜伽六十二如章所引。
元曉大師二障義即引瑜伽與今章多同也。
但既雲分有所斷非餘斷也。
集雲。
妙嚴品抄雲。
所知障中亦有二種。
一于所知境而能為障。
即不染無知而非法執。
如于五明處有所未解。
但是無知。
何曾有執。
然唯識雲由我法執二障俱生若證二空彼障随斷者。
據見道分别障說。
以證空理而斷障故。
言是障而非執者。
據修道斷俱生障說。
以遍知有成種智故。
上來所知之障。
二所知即障。
名所知障。
此體即是善心心所。
以彼空有二相未除。
帶相觀心有所得故。
前據了俗。
此據證真說名智障。
然唯識正義唯所知之障。
全就理通故亦用之(文)。
唯此清涼解釋。
以解脫障不染無知者。
即非執所知障攝也欤。
知障所引起故。
攝所知障。
非法執所知故。
雲分斷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