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例同異體相由故。
釋雲。
今章答意正是此也。
言即義下亦約一中自有多一。
從體相即爾。
二者下(文)。
準此釋。
上釋一中多多中一。
同異二門相入之差别問答。
即義亦準思之雲章文牒釋。
亦約一中自有多一等(雲雲)。
知一中多多中一。
皆以十個一釋之(見)。
若爾者。
一即十十即一。
付十個一釋之事。
不可為異論欤。
章。
一教義等(雲雲)。
十玄門雲。
第三解行者。
如三乘說。
解而非行。
如說人名字。
而不識其人。
若通宗說者。
即行即解。
如是其面不說其名。
而自識也。
相顯為行。
契窮後際為解○第六分齊境位者。
三而不雜。
各住分位。
即分齊境位○第八主伴依正者。
舉一為主。
餘即為伴。
主以為正。
伴即是依。
第九逆順體用者。
即是成壞義也。
第十随生根性者。
随緣常應也(文)。
指事雲。
三解行者。
玄門雲(旨歸中無解行有境智)五人法者○旨歸雲。
八人法一對。
謂佛菩薩師弟等人○六分齊境位。
玄門雲○旨歸雲。
四行位一對(當此門)。
七師弟法智(旨歸中無體用為第七)。
八至伴依正者。
玄門雲○旨歸雲。
六依正一對(當此依正)九逆順體用者○旨歸雲。
九逆順一對○七體用一對○案雲。
若依此說。
旨歸中第七九二門合為此第九門。
又此第九門開為彼二門也。
十随生根欲刹者○旨歸雲。
十應感一對(文)。
震旦諸記多分引玄門。
而無和會之釋。
探玄大疏等與今同異。
對校可決。
又演義抄釋十門自寬至狹次第相生。
雖然綱目中雲。
一人法。
二教義。
三因果等列。
今章人法有第五。
探玄大疏等人法置第八。
當章綱目古十十玄義也。
然列次不同也。
知非寬狹相生之次第。
任放列之欤。
問。
第八主伴依正者。
依正之義互通主伴欤。
答。
可通也。
付之。
玄門雲。
主以為正。
伴即是依(文)。
如何。
答。
一義雲。
依相顯且釋一義欤。
實可通也。
問。
玄門釋逆順體用。
即成壞義(雲雲)。
釋心如何。
答。
章。
解釋十玄下。
十玄門雲。
一者同時具足相應門(此約相應無前後說)。
二者因陀羅網境界門(此約譬說)。
三秘密隐顯俱成門(此約緣起說)。
四者微細相容安立門(此約相說)。
五十世隔法異成門(此約世說)。
六者諸藏純雜具德門(此約行說)。
七一多相容不同門(此約理說)。
八者諸法相即自在門(此約用說)。
九者唯心回轉善成門(此約心說)。
十者托事顯法生解門(此約文智說)。
章。
同時具足相應門。
探玄雲。
疏一上雲。
一蓮花葉或一微塵。
則具教等十對。
同時相應具足圓滿。
具後之九門及彼門中所具教等。
以是總故(文)。
十一。
問。
一多相入門之所因。
限法性融通之故欤。
答。
可通餘所因也。
付之。
十玄門中雲一多相容不同門者。
此約理說(文)。
如解釋者。
限法性融通故欤(見)。
如何。
答。
準疏抄等解釋。
十由各通十玄(見)。
就中疏中緣起相由法性融通之二因各立十門。
随應十玄配釋。
何相入之一門可限法性融通之故欤。
但玄門此約理說之解釋。
一多相入之義專順法性融通故欤。
是以抄釋一多相入雲。
即如理之遍如理之包(文)。
不可有相違。
疏一上雲。
三即此花葉舒已遍入一切法中。
即一攝一切令人已内(文)。
抄三下雲。
第三一多相容不同門○即如理之遍如理之包(文)。
玄第一多同疏。
十玄門雲。
第七一多相容不同門者。
此約理說。
以一入多。
多入一故(文)。
指事雲。
玄門雲。
此約理說○方軌雲。
從理異耳。
問曰。
若爾方軌及玄門約理容入。
綱目及此章約用相入。
二門相違何和會乎。
答。
相即入皆有二門。
一約緣起相由門。
二約法性融通門。
由此二門不可相違。
是故疏雲。
相容門者。
謂一事是不實。
以無性故。
無性真理既無分限。
是故于一事上觀無性時。
無不圓盡法界真如。
若觀一少事無自性時。
不得圓盡法界真者。
即真如有分便同有為。
是故一事無性即攝真盡。
攝真盡時。
餘一切法既不礙存。
而即真故同理。
俱在一事中現。
多中亦爾。
準之○爾乃約理相容者。
約法性融通門。
約用相入者。
約緣起相由門(文)。
十一。
問。
重重無盡之義。
通即入等之諸門欤。
為當限因陀羅網門欤。
答。
依十玄門各别之義者。
重重之義者帝網門之義也。
付之。
見當章下文。
相入相即等之諸門多分釋重重無盡之義。
是以相入即門中釋能悉如是重重無盡。
相即之段即入重重無盡無盡之故也判(給)知即入等諸門可攝重重之義也。
答。
十玄自本同時具足也。
雖無光後同異之義。
十玄各别之時者。
重重無盡之義帝網之一門也。
不可開解即入等。
若雲即入等之上有重重之義者。
十玄義門頗可相亂一哉。
是以當章文互現重重者。
屬因陀羅攝(雲雲)。
但章文約十玄門不離互攝之義邊。
門門之内釋重重之義欤。
是則震旦之先德所存之義也。
章文雲(相即段)。
折雲。
言皆悉如是重重無盡者。
下十門中皆有此言。
然與探玄并大疏下不同彼中列釋十門。
但随當門别義以釋。
唯因陀羅網境界門中互現。
以顯重重無盡。
若約十門不相離義。
一一門皆具重重無盡故。
彼雲同時門等亦有十門。
若重重取之亦至無盡。
釋雲。
今章但總約前十對上合釋故。
門門結有重重無盡。
而探玄等中先約一事花上說已。
彼例餘對方各說重耳(文)。
又雲。
然此一門約即體之用故。
标以相即釋通相入。
亦由此門明重重無盡。
若不攬相入。
不見重重○故至相相雲(如前引)。
十玄門雲。
第八諸法相即自在門。
此約用說。
還就約教義理事等十門。
取其三世門。
圓融無礙自在故。
一即攝一切成其無盡複無盡。
以其無盡故相即複相入。
此約用以說(文)。
集雲。
易簡曰。
旁示入義。
未穩思之(文)。
相即中有相入釋也。
玄第一。
疏一上。
抄三下。
緣起相由段十玄别釋等可見。
十玄皆别别義門也。
抄三下雲。
就體故相即。
就用故相入。
并通同體異體○上來九門但有即入同異四義。
用斯四義以成十玄。
故一義中容有多義(文)。
上來九門者。
緣起相由之十門中指前九門也。
第十同異圓滿總九門也。
尋雲。
若雲十玄不離故門門有重重之義者。
十玄各具餘九門。
何唯具重重義乎。
答。
十三。
問。
即入二門體用二義雲何配釋乎。
答。
依體空有有相即。
依用力無力有相入門(雲雲)。
付之。
十玄門中相即約用。
相入約理(見)。
雲何。
答。
玄第一。
疏一上。
抄三下并當章上喻說段等相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