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迥異餘宗耶。
若通中間三教。
臨門三車。
豈是終頓耶。
又若是花嚴一乘。
何指法花白牛。
若是法花一乘。
豈得名為别教。
今釋此義。
略為二門。
一引教正釋。
二問答辨明。
初中有二。
一引當文。
二引他文。
初中此一乘者。
是花嚴迥異之别。
此門外三車。
通中間三教。
故下章中。
三處明文。
以深密法相為終教。
何者如李唐三藏。
深密等。
三法輪中。
後二是始終二教。
故文雲。
此三法輪。
但攝小乘及三乘中始終二教。
不攝别教一乘(此亦是将别教一乘。
對法相宗三乘料揀。
亦以三乘。
通始終教)又雲。
立教中。
複指深密三法輪中。
後二是始終二教。
又決擇其意。
第三門小始入終。
亦雲後二為始終二教。
如深密說者。
是此上三說。
正以法相宗第三時。
為終教也。
相宗正當三時教。
知三車通終教也。
況下同教中明文。
以臨門三車是終頓二教。
故文中以小乘在所引諸子中。
臨門三車為能引因緻。
問雲。
雲何得知愚法二乘在所引中耶。
答以彼愚法二乘。
約大乘終教已去。
并不名究竟出三界故。
何以故。
人執煩惱。
未永斷故。
但以能折伏而已。
乃至結雲。
是故當知。
門外三車。
不同愚法。
釋曰。
以始教許二乘斷證。
所以出界。
不在界内所引中也。
若始教為能引。
但引不定性人。
定性趣寂。
則在三界門内所引中也。
既約終教已去許為能引。
豈非三車通終頓二教也。
又正立教中雲。
中間三者有其三義。
一或總為一。
謂一三乘教也。
以此皆為三人所得故。
如上所引說。
據此文。
正指前能引三車共般若之義。
亦以三車。
總合中間三教也。
此上引當文以證。
二引他文者。
大疏光宅四乘中。
彼以三車為權。
清涼辨違雲。
若唯說法花為實。
則抑諸般若及大乘了義之經。
是知昔大亦有權實。
法花但會昔權故。
說三皆虛。
指昔日不滞方便。
故不會之。
演義雲。
抑昔大乘了義之經。
皆成權故(此之不許昔大皆屬權亦是通中間三教之意)又南中諸師。
以第二時。
為空。
第三時。
為雙照空有(此當臨門三車)清涼辨違雲。
若第二時。
未顯常住實相。
般若豈無常耶。
涅槃亦說佛性。
亦名般若。
是知實相般若。
則正因佛性等(此不許第二第三時一向是權)如上所引。
并以三車。
通中間三教。
非為始終也。
二問答辨明者。
問若如所引。
雖知三車通于三教。
何故圭山。
雲然此大乘與一乘異者。
法相宗學人多不信之。
故花嚴藏和尚。
制五教義分齊。
文中料揀大乘一乘。
有十義差别。
都引二十餘部經論。
論證之。
據此豈法相宗是終教頓教耶。
答此文乃是乘攝中文。
其中不曾言是始是終。
況圭山乃是性相對論。
今文乃是别教一乘。
與三乘對說。
若以法相宗。
證今三車。
為始教者。
今明一乘應是終教。
何得獨以法相宗。
證此三車為始教。
何不以彼一乘。
證今一乘。
為終教耶。
況或固執法相宗。
為始教者。
此亦是吾宗大分一意。
但不可堅守。
何者若以意求。
昔日三車。
通乎二義。
如上引破光宅之文。
并破南中二三時義。
則昔三乘。
通乎權實。
若辨光宅等。
順則許昔三是權故。
雲若未依昔顯說一切具有如來知見。
根敗之種。
今并說成。
則今昔有異。
演義雲。
昔日大乘。
亦說如來藏性涅槃法身真常之理。
未曾顯說一切衆生皆具如來知見。
則一乘三乘。
昔權今實。
又雲。
昔日實體。
不足皆屬法花(此即許昔三。
為始教。
已此中許意。
非昔無實。
但實體不足。
由将法花一向實。
故大分以昔三。
是權始教義也)又南中諸師。
辨順中雲。
若約大分。
猶有理在(此亦許二三時為權。
當始教義)故清涼破南中五時而圭山用南中五時者。
正取清涼辨順中大分之意也。
如上等文。
則昔日大乘。
通有一義故。
諸祖或雲是始。
或雲通實。
随說皆得須。
善得文意。
不可局執。
今文乃是通相之義。
故當中間三教也。
又問三車通意。
雖以辨明法花白牛。
安是别教耶。
答露地白牛。
揀三是别教。
會三是同教。
但教有同别之二乘。
唯露地白牛故。
上文于一乘教義分齊。
開為同别二門。
正如一心二門。
二門不同。
心唯一也。
所以教義攝益中。
以白牛自有教義。
則是别教。
唯指花嚴。
若三車為教。
一乘為義。
則唯法花。
若門外三車。
說之為教。
得出為義。
則通餘經。
則法花已前。
諸大乘經也。
此之三義亦證之。
唯有一乘而有二教。
若自具教義。
則屬于别。
三一合說。
則屬于同。
又證知三乘。
是法花前諸經。
豈不通中間三教耶。
又近人多以三車為始。
又多疑法花一乘是别故。
緻繁文辨拆。
願真罪你屢也(已上彼文)此中二門。
文義委悉。
三乘是通始終頓三。
一乘即是圓中别教。
義理極成。
不可異端。
複古記雲。
别教一乘别于三乘者。
至相曰。
依法花經。
約界分體相。
方便究竟不同故。
探玄雲。
或開為二。
謂一乘三乘。
前諸經中。
雖有存三泯二不同。
然皆通三乘趣入。
故名三乘教。
後一直顯本法。
不通二乘。
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