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親因緣者法爾非一味。
若一味法體性常住無有前後轉變義故。
非是諸法親因緣也。
是以如法種種差别無始法爾。
人中所有種種差别亦應如是無始法爾。
彼此俱同有為事相皆因緣生之相用故。
而其差别親因緣者。
即是有為本新種子。
若非有為之種子者親因緣義不可得故。
真理既是無相常住一味法性。
豈望有相轉變衆多事相之法。
親辨自果自體辨生親因緣耶。
所以不立有為種子以真如理名種子者。
恐失諸法親因緣也。
無為非是因緣生故即無有此親因緣種。
有為既是因緣生故必定有此親因緣也。
但其事理互相依者是增上緣非親因緣故。
有相無相生滅常住彼此不同。
全無過失。
言以真如名種子者。
恐增上緣為親因緣。
若雲一向相即義故無有此等不同難者。
此即滞于相即邊路迷于不即不離中道。
若雲我亦非即離者。
其不即之門與我不即為異不異。
若不異者還有前難。
若是異者又堕偏即。
明知不許事相真理差别門故不辨事相之中委曲。
返撥事相以真如理名種子也。
于無漏種子唯識者。
唯識論雲。
無漏種子雖依附此識。
而非此性攝故非所緣。
雖非所緣而不相離。
如真如性不違唯識(文)同本疏雲。
無漏種子但具一義。
謂不離識故說名唯(文)故以總門不離之義名唯識也。
心既法主一切最勝。
設雖何義不離于此。
皆名唯識。
故全不違。
若此上強攝五種門。
可謂即是識所變門唯識攝也。
并是種子種類同故相從論也。
故樸揚解釋雲。
雖在因位非見所緣。
是相分類。
從餘相分相分所攝(文)凡自他宗雖似诤論。
實無诤論。
所以者何。
夫诤論者說于一門一事之中二義水火所出來也。
他宗若談諸法性相不異我宗。
猶立皆成不許五姓各别義者。
尤可為論。
而今不委性相論談。
不具事相*之中安立。
一向寄事于理性門圓融之義。
不許定姓無姓不同。
所立既是各别之門。
何為诤論。
又若我宗理性一味義門之中。
不立一乘立五姓者。
亦可為诤論而無其義。
理門皆成無五姓别。
當知我宗一乘真實。
五乘真實。
事相條然故。
理性凝然故。
其事相者無定相可如幻處假五種姓故。
不違真理平等一乘。
其理性者緣生真性内各别證非共相故。
不違法爾差别五姓。
不即不離一立五成。
何執自義限于一門。
強疑他宗諸門周備。
故我宗習不好诤論。
其旨具如中宗略要。
是則能會一代諸教。
更無假相戲論教故也。
但于自身種姓有無。
實以難決。
教之權實不可依此。
此是别事。
尤可推尋。
然本論中四随煩惱被纏繞者。
雖有種姓。
其相稍隐(雲雲取意)故設雖有悭嫉等過。
以之不可忽定無姓。
是則多生串習等故。
所以于六波羅蜜相。
設雖具一二三等相。
不阙根本大心相者。
當知即是菩薩種姓。
若猶疑惑。
須乞大聖之加被欤。
是以三藏大師昔于西天祈于靈像得其證驗。
此豈非為引導末代之研心乎
十二緣起
問。
生死流轉果依何而起耶。
答。
論其本源。
從無明起。
所謂凡心極不明了。
不知因果理。
不了出離道。
三途苦報猶不能厭。
何況人中天上勝果。
此*即第六相應分别無明力也。
是名無明支。
依止如是愚癡力故。
所起善惡二種心行皆悉成于流轉業因。
今此業者即是第六相應思也。
此思心所或時信等善心所俱。
身口意中随應造作一切善法。
或時貪等諸煩惱俱。
身口意中随應造作一切惡法。
今此善惡三業思數各熏種子。
其諸種子皆悉落在自己假我相續本識。
是名行支。
今此行支随能資助本識。
是名行所持苦果種子。
于其所資苦果種子有五種類。
一者本識能生種子。
是名識支。
二者名色所攝種子。
謂除本識能生種子及六處觸受種子外所餘異熟無記種子。
是為名色支。
三者眼等六根種子。
是名六處支。
此中意根非是末那。
但取異熟等無間意。
四者異熟觸數種子。
是名觸支。
五者異熟受數種子。
是名受支。
今此識等五支種着。
總論之者即是可生當來苦果依正種子。
然異熟法其性羸劣。
不能獨生自果現行。
必待于他強勝法助。
是故随彼善惡二業資助勢力或生好果或生惡果。
好惡雖異皆無記性。
然此行等六支種子。
必蒙潤緣後生現行。
譬如外種雖在地中蒙雨露潤方生芽莖。
内法種子亦複如是。
其潤緣者即諸煩惱若人發起煩惱之時。
必潤當來苦果種子。
雖諸煩惱皆有此力。
以貪為本。
貪愛如水。
殊有潤生勢力故也。
是以若臨命終時。
至細想現行之位。
俱生下品微細貪愛法爾而起顧戀自體及境界等。
爾時即彼行等六支種子正潤。
然未至極。
此下品貪名為愛支。
如是愛惜數數相續遂起上品俱生貪等爾時即彼六支種子潤緣悉具。
生果功能皆決定已。
今此上品貪愛等惑是名取支。
此愛及取正潤即是第六相應俱生煩惱。
今此所潤行等六支合名有支。
今此有支至于托生最初刹那正生苦果依正二報。
其苦果報有根身等未衰變來。
總名生支。
衰變以後至命終位。
總名老死支(正支正報。
類攝依報)今此一期亦起無明。
無明發業。
乃至起愛潤苦種子。
與前次第等無有異。
如是如是輪轉無窮從無始際至于今也。
故生死流無明為源。
其無明者即是無明種子所生。
其種子者即彼過去無明現行之所熏習。
其所熏種在本識中自類相生無間斷故。
如是如是生起無明。
如是如是生無明故如是如是輪轉不絕。
其能持本識亦從自種生。
其本識種子還在本識中。
即是六七二識所變相分所熏本質種也。
其六七識亦從六七二識種生。
其種子者即六七識自所熏也。
熏已亦在自本識中。
如是一切種子皆在第八識中自類相生。
譬如暴流相續不絕。
無始以來種生現行。
現熏種子。
種生種故生死流轉無盡者也。
當知生死輪回唯*是自心作也
問。
今無明者即*是經中說無明住地欤。
答。
不爾。
謂于無明有煩惱及所知二障。
凡十煩惱二十随惑一一如是。
是故應言所知障者諸煩惱中一一之底微細分也。
故亦應言所知障上粗強之分名煩惱也。
煩惱迷用擾惱有情令取生死。
名煩惱障。
所知迷體覆所知境不得菩提。
名所知障。
其煩惱障有發業潤生用。
其正發業惑即分别煩惱。
助發業惑亦通俱生。
其正潤生惑即俱生煩惱。
助潤生惑亦通分别。
發業惑中無明力勝。
然發業法無重發義。
所以建立一無明支。
潤生惑中貪愛力勝。
然潤生法數數溉灌。
是故建立愛取二支。
其所知障無此發業潤生作用。
但能隐覆所知境界令不得生佛菩提智。
而經所說無明住地是所知障。
是故非今無明支也
問。
若一切煩惱中皆有所知障者。
亦可名為貪嗔慢等。
何故經中偏立無明住地名耶。
答。
所知障中無明增故總名無明。
據實非無貪嗔慢等。
此中上下簡他之門唯遮末學邪語執心。
更不毀彼正法妙理。
彼皆深要。
豈不信行。
夫逢難遇法。
邪亂執心不能顯于自宗正理。
亦大謗滅他宗教理。
由此必入大地獄中。
多百千劫不能得出。
是隻執心之所緻也。
若互相和。
諸佛慧眼自然遍滿。
随宜所益應無窮盡。
若互相毀。
無量法寶同時磨滅。
一切衆生受諸大苦。
大聖悲惱隻此事欤。
但欲遮其執還似遮其法。
欲立*于其法猶如立其執。
若互不遮者。
亦誰誡其執。
進退惟谷。
為之如何。
伏願智者聞于他破必顧自執。
得于自立先求他和。
清淨一味同正法昔矣
三種自性
問。
所言百法于遍計等三種自性何判屬耶。
答。
若論大綱者。
前九十四法是依他起性。
後六種無為圓成實性。
若細談者。
于六無為。
識變依如二種有别。
委旨如前。
于此依圓二性百法。
或增益執有。
或損減執空。
當如是執所現偏有偏空之相。
是*即名為遍計所執。
二無我者除遣之也
問。
何故名為遍計所執。
乃至何故名圓成實。
答。
妄情遍計之所執故。
名為遍計所執性也。
故遍計者能執之名。
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