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言三性五性不同故。
說一分衆生既不成佛。
名生界不減(文)。
又雲。
一理齊乎。
故說生界佛界不增不減(文)。
抄三(上)雲。
謂法性既同。
設一切衆生一時成佛。
生界不減。
佛界不增。
以生佛界即是法性。
不可以法性增法性。
喻東方虛空是衆生。
西方虛空是佛。
不可以東方虛空添西方虛空。
全東減西增。
不增不減經。
大般若等經。
皆約一性平等而說(文)。
唐經十行品雲。
不增衆生界不減衆生界○何以故。
菩薩深入衆生界。
如法界。
衆生界法界無有二。
無二法中。
無增無減(文)。
疏四(下)雲。
此文照着。
而末學之徒。
但謂一分衆生不成佛故。
名不減生界。
深可悲哉(文)。
抄十一(下)雲。
疏此文照着末學之徒下。
結彈法相師。
已如玄中而雲。
但謂者。
然其所三亦有此義。
但非究竟耳。
以生界有二義。
一者性義。
即衆生是法界義。
二者分義。
謂衆生相。
若依究竟相即同性。
約理平等。
但取分義。
衆生成佛義則有減。
但未盡故。
故言無減。
即少分之義。
非究竟理故可悲也(文)。
心雲。
然其所立亦有此義者。
法相師。
亦約理性雖立不增減之義。
而以此不為究竟盡理之義也。
約衆生事相。
以有無性為不減故。
約事約理義不等故。
義則有減者。
約有性故。
但未盡故者。
約無性故。
即少分義者。
少分減有性。
少分不減無性雲心也。
貞元疏第一雲。
若言一分不成者。
但是不盡非不減義(文)。
若依○相即同性者。
衆生事相。
自本同性無盡也(為言)亦理平等者。
亦一法性故平等也(為言)。
瑜伽别抄(慈恩大師)雲。
不增不減經雲。
衆生界不增減。
不增減者。
知無有畢竟入涅槃者。
若有定性入無餘依。
彼經應雲衆生界減。
解雲。
約衆生界理性真如之理無增減故。
又解。
彼雲衆生界不增減。
而不說言衆生不增減。
界者總說衆生界際。
非約衆生而說故不相違(文)。
方抄多同也。
疏四(下)雲。
第二征釋中○釋心雲。
以菩薩深觀生界。
同于法界無增等故○上句是不異義故雲如也。
下句是相即義故雲無二○此文照着(雲雲)。
心雲。
經衆生界如法界者。
衆生事相無盡事。
如法性無盡。
即譬喻之如也。
一義雲。
衆生事相無盡事。
依無盡之理故也。
理事相順之義也。
故事無盡。
複依法性也。
行願品别行疏雲。
三虛空界盡下○準十地經有十無盡界。
今此有二。
謂虛空衆生。
于衆生中。
開出業惑故成其四。
衆生無盡。
一一衆生。
有多業惑彌顯無盡(文)。
衆生無盡。
一一衆生(雲雲)。
知約事衆生無盡也。
問。
虛空喻通事理不增減欤。
答。
可通也。
通事者。
初地十無盡界。
并行願品等。
虛空衆生同無盡故也。
折引抄三上文了雲。
問。
若據上說唯一性平等。
此約生佛之性說可。
若約生佛之相豈無增減耶。
答。
亦有此義。
但不可執為了義。
今約敵對故一向非之。
若欲取者。
亦是一義。
清涼雲。
以生界有二義○非究竟理(上皆抄文)(雲雲)。
全引十一(上)文。
此記心。
義則有減等釋者。
疏主自義心得欤。
縱雖自義。
不可執為了義(雲雲)。
知不正義也。
章又本皆發弘誓願雲等文。
闡提菩薩成佛不成佛事。
十住品抄委細也。
但今章未必雲大悲闡提菩薩隻四弘通願心欤。
章不謂彼過堕此宗(雲雲)。
複古雲。
是故下三結過。
此上諸過。
是法相宗立此以難性宗故。
雲不謂彼過彼即性宗也。
還堕此宗即相宗也。
以能立過。
設難之家為此。
受難之家為彼也(雲雲)。
折雲。
是故下。
結前過失皆堕已宗(雲雲)。
章種性必是有為(雲雲)。
瑜伽雲。
無常法是因無有常。
此能為法因(文)。
又唯識論等種子。
必有刹那滅義故問也章又彼論中如來藏等(雲雲)。
起信論自體相熏習文。
又四鏡中因熏習鏡文也。
皆取義引之也。
寶性論及彼真如性(雲雲)。
論雲。
無漏法界中。
依如來藏有四種義。
何等四種。
偈言。
佛法不相離者(不空恒沙德)。
及彼真如性(如文章)。
法體不虛妄(涅槃體實)。
自性本來淨土者(涅槃本淨)(取義)。
六根聚經者。
現流布欤。
未度欤可檢。
地持種性粗相(雲雲)。
指事雲。
第一卷雲。
是菩薩種性粗相義已略說。
餘更義唯佛世尊能既定知。
又瑜伽雲。
應知。
是名能此菩薩種性粗相決定義。
唯佛世尊究竟現見。
案雲。
已略說粗相。
以其實義推于世尊不宣說故。
由此明知。
非究竟種(文)。
問。
寶性論心。
從無始來畢竟諸法體(雲雲)。
爾者以真如為體欤。
為當以六根為體欤。
答。
章雲。
取彼畢竟真如理(雲雲)。
付之。
見論文。
六根如是。
乃至諸法體故(雲雲)。
文相起盡。
以六根為諸法之體見如何。
答。
既如來藏之四義之中。
及彼真如性之偈釋故。
諸法體者。
決定指真如也。
若六根者。
但有情自體也。
何可雲諸法體乎。
但六根如是等者。
真如諸法之體故。
六根從無始世。
以真如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