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丙寅朔,以畿内歲饑,增明年海運糧為百二十萬石。
壬午,帝至自上都。
丙戌,以歲饑,禁釀酒,弛山澤之禁,聽民捕獵。
丁亥,遣使就調雲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官。
谕百司:“凡事關中書省者,毋得辄奏。
權豪勢要之家,佃戶借糧者,聽于來歲秋收還之。
”
十一月,己亥,诏:“近因禁酒,聞年老需酒之人有預市而儲之者,其無釀具者勿問。
”
羅鬼女子蛇節反。
烏撒、烏蒙、東川、芒部諸蠻從之,皆叛,陷貴州。
丁未,命湖廣行省平章劉國傑率師讨之。
時劉深兵敗,帝始悔不用哈喇哈斯及董士選之言,乃遣國傑及楊賽音布哈等率雲南、四川、湖廣各省兵分道講讨諸蠻,梁王提兵應之,軍中機務一聽國傑處分。
賊兵勁銳,且多健馬,官軍戰失利。
國傑令人持一盾,布釘其上,俟陣合,即棄盾僞遁,賊果逐之,馬奮不能止,遇盾皆倒,國傑鼓之,大敗。
既而複合衆請戰,國傑弗應。
數日,度其氣衰,一鼓破走之,追戰數十裡。
減直粜米赈京師貧民,設肆三十六所,其老幼單弱不能自存者,廪給五月。
選六禦漢軍習武事,仍禁萬戶以下毋令私代,犯者斷罪有差。
戊申,猺人藍賴率丹陽三十六洞來降,授賴等官。
十二月,甲戌,給安西王所部軍士食,令各運其家,候春調遣。
是歲,曲阜修文宣王廟成,衍聖公孔治遣子思誠入射。
敕中書賜田五千畝,供祭祀,複戶二十人,供灑掃之役。
大德六年年
春,正月,乙巳,中書省言:“廣東宣慰副使托歡徹爾收捕盜賊,屢有勞績,近廉訪使劾其私置兵仗、擅殺土寇等事,遣官鞫問,實無私罪,宜加獎谕。
”命賜衣二襲。
晉王噶瑪喇薨。
王為世祖嫡長孫,讓位于帝,退居藩邸,以仁慈見稱。
屬官有年老請以子代者,内史為之言,王曰:“惟天子所命。
”其自守如此。
帝聞其薨,命收王印及内史印,既而命其長子伊蘇特穆爾嗣封晉王。
朱清、張瑄,父子緻位顯要,宗戚皆累大官,田園飽舍遍天下,巨艘大舶交諸番中,車馬填塞門巷,仆從佩金虎符為千戶、萬戶者數十人。
江南僧石祖進,摭其不法十事上聞。
時中書省亦言朱清、張瑄屢緻人言,宜罷其職,徙其子孫官江南者于京,帝從之,仍诏禦史台诘問。
二人竟伏誅。
庚戌,帝語台臣曰:“朕聞江南富戶侵占民田,以緻貧者流離轉徙,卿等嘗聞之否?”台臣言曰:“富民多乞護持玺書,依倚以欺貧民,官府不能诘治,宜即追收為便。
”命即行之,毋越三日。
诏:“自今僧官、僧人犯罪,禦史台與内外宣政院同鞫;宣政院官徇情不公者,聽禦史台治之。
”
乙卯,築渾河堤,長八十裡。
仍禁豪家毋侵舊河,令屯田軍及民耕種。
增劉國傑等軍,仍令屯戍險要,俟秋進師。
命薩圖爾岱、阿爾等整治江南影占稅民田土者。
中書省言:“禦史台、廉訪司,體察、體覆,前後不同。
初立台時,止從體察;後立按察司,事無大小,一皆體覆;由是憲司之事,積不能行。
請自今,除水旱災傷體覆,馀依舊例體察為宜。
”從之。
诏:“軍官除邊遠出征,其馀遇祖父母、父母喪,依民官例立限奔赴。
”
禁畜養鷹、犬、馬、駝等人擾民。
己未,以諸王珍圖誣告濟南王,谪置劉國傑軍中自效。
宋隆濟累攻圍貴州,不解,劉深等糧盡,道梗不通,遂引兵還,隆濟複率衆遮之,委棄辎重,士卒殺傷殆盡。
南台禦史中丞陳天祥上書谏曰:“八百媳婦乃荒裔小夷,取之不足以為利,不取不足以為害。
而劉深欺上罔下,率兵伐之,經過八番,縱橫自恣,中途變生,所在皆叛。
既不能制亂,反為亂衆所制,食盡計窮,倉皇退走,喪師十八九,棄地千馀裡。
朝廷再發四省之兵,使劉二巴圖總管以圖收複,湖南、湖北大發運糧丁夫,衆至二十馀萬。
正當農時,驅此愁若之人,往回數千裡中,何事不有!比聞從征敗卒言,西南諸夷皆重出複嶺,陡澗深林,其窄隘處僅容一人一騎,上如登高,下如入井,賊苦乘險邀擊,我軍雖衆,亦難施為。
或諸蠻遠遁,阻隘以老我師,進不得前,旁無所掠,将不戰自困矣!且自征伐倭國、占城、交、緬諸夷以來,近三十年,未嘗有尺土一民之益,計其所費,可勝言哉!去歲西征,及今此舉,何以異之!請早正深罪,仍不明诏招谕,彼必自相歸順,不須遠勞王師,與小醜争一旦之勝負也。
為今之計,宜駐兵近境,多市軍糧,内安外固,漸次服之,此王者之師,萬全之利也。
苟謂業已如此,欲罷不能,亦當詳審成敗,算定而行。
彼諸蠻皆烏合之衆,必無久能同心捍我之理。
但急之則相救,緩之則相疑,以計使之互相仇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動之時,徐命諸軍數道俱進,服從者懷之以仁,抗敵者威之以武,恩威兼濟,功乃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