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
”中書省言:“宜捕送其所,令省、台、宣政院遣官雜治。
”從之。
甲寅,浚上都灤河。
乙卯,诏:“中外官吏無職田者,驗俸給米有差;其上都、甘肅、和林非産米地,給其價。
”
禁諸王、驸馬毋辄杖州、縣官吏,違者罪王府官。
般陽路隕霜。
閏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壬戌,诏禁犯曲阜林、廟者。
己巳,中書右丞相、加太傅、錄軍國重事鄂勒哲薨,谥忠獻。
元貞以來,朝廷恪守成憲,诏書屢下,散财發粟,不惜巨萬以頒賜百姓,皆鄂勒哲贊襄之功。
帝倚任甚重,而能處之以安靜,不急于功利,人益稱其賢。
複以特穆格為中書平章政事。
初,特穆格乞解機務,诏仍以平章議中書省事。
時諸王朝見,未有知典故者,帝曰:“惟特穆格谙之。
”凡賜予諸王禮節,悉命掌行。
至是遂複以前官授之。
庚辰,雲南行省平章伊蘇岱爾入朝,以所獲軍中金五百為獻,帝曰:“是金卿效死所獲者。
”賜鈔千錠。
辛巳,诏:“僧人與民均當差役。
”
癸未,各道奉使宣撫言:“去歲被災人戶未經赈濟者,宜免其差役。
”從之。
命江浙行省右丞董士選,發所籍朱清、張瑄貨财至京師,其海外未還商舶,至則依例籍沒。
甘肅行省平章哈薩等侵盜官錢、鹽引,命省台官征之。
丙戌,罷營田提舉司。
以奈曼岱為鎮北行省右丞。
舊制,募民中糧以饷邊。
是歲,中者三十萬石,用事者挾私為市,殺其數為十萬,民進退失措。
奈曼岱請于朝,凡所輸者悉受之,以為下年之數。
民感其德。
奈曼岱,穆呼哩五世孫也。
六月,己醜,禦史台言:“瓜、沙二州,自昔為邊鎮重地,今大軍屯駐甘州,使官民反居邊外,非宜。
請以蒙古軍萬人分鎮險隘,立屯田以供軍實。
”從之。
庚子,西京道宣慰使帕哈哩鼎,以瑟瑟二千五百馀斤鬻于官,為鈔一萬一千九百馀錠。
有旨,除禦榻所用外,馀未用者悉還之。
癸卯,诏:“凡官軍子弟年及二十者,與民官子孫同儤直一年,方許襲職;萬戶于樞密院,千戶于行省,百戶于本萬戶。
”
乙巳,罷行省簽省。
命甘肅行省修阿合潭、曲尤濠以通漕運。
甕山看閘提領言:“自閏五月末,晝夜雨不止,六月初旬夜半,山水暴漲,漫流堤上,沖決水口。
”遂命都水監修白浮、甕山河堤。
白浮、甕山,即通惠河上源之所出也。
台州風、水大作,甯海二縣死者五百五十人。
秋,七月,壬戌,禦史台言:“前河間路達噜噶齊呼賽音,轉運使術甲德壽,皆坐贓罷。
今呼賽音以獻鷹犬,複除大甯路達噜噶齊,術甲德壽以迪裡密實妄奏其被誣,複除福甯知州,并宜改正不叙,以戢奸貪。
”從之。
禁僧人以修建寺宇為名,赍諸王令旨,乘傳擾民。
丙寅,以哈喇哈斯為中書右丞相、知樞密院事。
丁醜,中書省言:“大同稅課,比奉旨賜乳母楊氏。
其家掊斂過數,擾民尤甚。
”敕賜鈔五百錠,其稅課依例輸官。
都爾斡既敗,聚其屬議曰:“昔我太祖,艱難以成帝業,奄有天下,我子孫乃弗克靖,共以安享其成,連年構兵以相殘殺,是自隳祖宗之業也。
今撫軍鎮邊者,皆世祖之嫡孫也,吾與誰争哉!且前與托克托戰,既弗能勝,今與其子綽和爾戰又無功,惟天惟祖宗意亦可見。
不若遣使請命罷兵,通一家之好,使吾士民老者得以養,少者得以長,傷殘疲憊者得以休息,則亦無負太祖之所望于我子孫者矣。
”使至,伊徹察喇會諸王将帥議曰:“都爾斡乞降,為我大利,固當待命于上。
然往返再閱月,必失事機,為國大患,無有已時。
都爾斡之妻,我弟瑪古哈喇之妹也,宜遣報使,許其臣附。
”衆以為然,乃遣使以聞。
帝嘉之,诏饬軍士安置驿傳以俟。
自是諸王叛者相繼來降。
八月,己醜,罷護國仁王寺原設江南營田提舉司。
辛卯,夜,地震。
平陽、太原尤甚,村堡移徙,地裂成渠,人民壓死不可勝計。
遣使分道赈濟,為鈔九萬六千五百馀錠;仍免太原、平陽今年差稅,山場、河泊聽民采捕。
诏問緻災之由,保章正齊履謙言:“地為陰而主靜,妻道也,臣道也,子道也;三者失其道,則地為之不甯。
弭之之道,大臣當反躬責己,去專制之威以答天變,不可徒為祈禳也。
”時帝寝疾,宰臣及中宮專政,故履謙言及之。
集賢大學士陳天祥,亦上書極陳陰陽不和、天地不位為時政之弊,言尤切直,執政者惡之,抑不以聞。
初,晉甯郇保山移,所過居民廬舍,皆摧壓傾圮。
将近李忠家,忽分而複合,忠家獨完。
忠幼孤,事母至孝,人以為孝感所緻雲。
江南行台中丞張珪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冗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