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本身書稿,若不同意修改,則國内出版社出不了,隻能在香港做了,而香港地區出版物,國家不承認,等同于非法出版物。
我在盡最大可能在做這本,要正規出版,必經的流程。
m是看了書稿的,而且是看了我們編審後的書稿。
沒人吃飽了撐着想删減書稿,是沒有辦法。
不是審稿,是批複前的看稿,看能否做。
我是不可能沒事找事做的,我自己手頭有其他教輔書稿,審讀的時間都不夠,每晚都在加班。
哼,不是說你專門負責長篇小說這一塊嗎,怎麼又在審教輔書?古華真想辟頭蓋腦轟過去,當初說你公司北京西單有你們的專賣店好多好多,未簽約時就說己下訂單,後來簽約了口氣變了,說那要看人家訂不訂單;合同上三個月内出書,修改需征得作者同意,否則作者有權退約,可現在幾個月了八字才一撇,還有諸多前後矛盾的對話,這一切說明什麼?你們它媽的到是一夥什麼……但古華忍住未發,隻回話道:什麼厭倦生活?嫩頭青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