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之二十一 碑二首裴仆

首頁
夫為政以德,必世而後仁;齊人以刑,苟免而無恥。

    則刑禁者難久,百年安可勝殘;德化者效遲,三載如何考績?刑以佐德,猛以濟寬,月期政成,成而不朽者,惟公能之。

    月期,當是“期月”之訛。

    公名耀卿,字渙之,河東聞喜人也。

    益為帝虞,實相帝舜,非子其胄,而邑諸裴。

    邑,顧本作“已”,誤,今校正。

    在漢者為水衡,在魏者守代郡。

    十三代祖徽,魏益、豫、雍、兖、徐五州刺史,蘭陵武公,源于大賢,派以俊德,世濟其美,不隕其名矣。

    曾祖正,隋散騎常侍,長平郡贊理。

    祖眘,皇朝洛南、南鄭二縣令。

    著族斯茂,衣冠未敢争雄;繼世皆賢,英彥無出其右。

    故有常侍縣君,遞輝疊映。

    父守真,真,顧本作“忠”,誤,今考《唐書》本傳校正。

    太常博士,判駕部夏官員外,今上楚王府咨議參軍,邠、甯二州刺史,贈晉、兖、沂三州刺史。

    文儒之宗伯,禮樂之本源,藉業雖曰承家,複始由乎種德。

    再典大郡,二為仙郎,舉十大夫,是則是敩。

    且年不及壽,而位未稱德,朝多其能,沒而獨贈。

     公則晉州之第三子也。

    語而能文,有識便智。

    為兒則量過黃發,未仕而心在蒼生。

    伯達試經,子琰應诏,古之人也,我不後之。

    伯達,顧本作“伯建”,子琰,顧本作“子淡”,俱誤,今校正。

    八歲神童舉,試《毛詩》、《尚書》、《論語》及第。

    解褐,補秘書省校書郎,曆中宗安國相王府典簽。

    “中”字疑誤。

    東觀載筆,班固名香;西園賦詠,劉桢氣逸。

    轉國子主簿,檢校詹事府丞,學識宜在儒林,風度雅膺儲寀。

    儲,顧本作“諸”,誤。

    今校正。

    河南府士曹參軍考功員外郎,公府屈廊廟之才,曹無留事;仙郎明黜陟之法,野無遺賢。

    右司、兵部二郎中長安縣令,其在含香,一台推妙;以之制錦,四海是儀。

    公之斷獄也,必原情以定罪,不阿意以侮法。

    是以小失天旨,“旨”字,顧本作“二日”,誤。

    今校正。

    出為此州刺史。

    公推善于國,不稱無罪;思利于人,志其屈己。

    戮豪右以懲惡,一至無刑;旌孝弟以勸善,洪惟見德。

    然後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授方任能,行之一年,郡乃大理。

    襁負而至,何憂乎蕩析之人;析,顧本作“相’,誤,今校正。

    路不拾遺,何畏乎穿窬之盜。

    既富之矣,汲黯奚取于開倉;使無訟乎,仲由何施其折獄。

     居無何,诏封東嶽,關東列郡,頗當馳道。

    至于犧牲玉帛,資糧屝屦,其或不供,為有司所劾。

    因而厚斂,非天子之意,豐省之度,多不得中,故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