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法。
一支度。
注進。
藥師禦修法一七個日支度。
壇一面(可有爐桶)。
燈台四本。
脅機二腳。
禮盤一面(可有半疊)。
名香(沈。
白檀。
郁金。
龍腦)。
蜜。
白布一端二丈(壇敷并佛供覆料)。
芥子袋。
五色糸各二分長一丈。
大幕一帖。
壇供(如常)。
燈油(如常)。
小桶三口(阏伽神供等料)小扚三柄。
折敷三枚。
呂子一覆。
長櫃一合。
淨衣。
阿阇梨。
伴僧。
承仕二人。
驅使四人。
見丁二人(已上淨衣人供如常)。
敷設雜器等(如常)。
右注進如件。
年月日。
修一佛法時支度大略如右。
但依陀羅尼集經意者。
五色大幡四十九燈等可有之。
仍師匠雲去保延四年七月六日一院禦祈。
于中堂被修一佛法之時具大幡等。
若可具之者可注載。
本願藥師經十二卷。
大幡一流(五色。
長四十九磔手)。
七層輪燈一基(四十九燈料)。
切燈台三本(讀經料)。
經機三前。
油五鬥二升五合(四十九燈七個日料。
日别七升五合。
壞别五勺定)。
放生(四十九頭。
七日之間三個度)。
右大播等随時早晚。
依施主形勢可出之耳。
裡書雲。
起首時分(總)五種護摩相應時節(總)向方(總)名香(總)五種護摩印(總)三摩波多(總)尊形(已上)。
注進。
藥師供一七個日支度。
壇一面(方三尺五寸)。
半疊一枚。
燈台二本。
名香(郁金白檀)。
酥。
蜜。
壇敷布一端。
五色糸各少〃。
佛供(如常)。
燈油(如常)。
小桶二口(各可加杓)。
折敷二枚。
淨衣。
阿阇梨。
承仕一人。
驅使一人(已上淨衣人供如常)。
右注進如件。
年月日。
結線事。
人人支度多不載之。
用否在意欤。
一起首時分。
大日經具緣品雲。
遇良日辰定日。
時分宿直諸執。
皆悉相應。
于食前時值吉祥相。
義釋雲良日辰者。
謂作法當用白分月。
就中一日三日五日七日十三日皆為吉祥。
堪作曼茶羅。
又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最勝。
此常念誦。
亦應加功也。
定日者。
西方曆法。
通計小月合當何日。
若小月在白分内者。
其月十五日即屬黑分。
不堪用也。
又曆法通計日月平行度。
作平朔。
皆合一小一大。
緣日月于平行中。
又更有遲疾。
或時過于平行。
或時不及平行。
所以定朔。
或進退一日定望。
或在十四日。
或在十六日。
大抵月望正圓滿時。
名為白分十五日。
月正半如弦時亦為八日。
但以此準約者。
即得定日也。
時分者。
西方曆法晝夜各有三十時。
一一時别。
有名号。
如晝日即量影長短計之。
某時作事則吉。
某時作則兇。
某時中則平。
各〃皆有像類。
言宿直者。
謂二十七宿也。
分周天。
作十二房。
猶如此間十二次。
每次有九足。
周天凡一百八足。
每宿均得四足。
即是月行一日程。
經二十七日。
即月行一周天也。
依曆算之。
月所在之宿。
即是此宿直日。
宿有上中下。
性剛柔躁靜不同。
所作法事亦宜相順也。
諸執者。
執有九種。
即是日月火水木金土七曜及與羅睺計都。
合為九執。
羅睺是交會食神。
計都正翻為籏。
籏謂慧星。
除此二執之外。
其餘七曜相次直日。
其性類亦有善惡。
如梵曆中說。
食前時者。
晝夜各有三時。
食前可作息災。
暮間可作增益。
夜可作降伏事也。
入曼荼羅灌頂。
與息災相應。
故雲食前。
值吉祥者。
謂作法時。
或地上或雲中有色聲等種種異相○(雲雲)。
蘇悉地經分别悉地時分品雲。
我今解說吉祥成就時節。
行者知已尋求悉地。
謂時節者。
八月臘月正月二月及四月。
此等五月十五日。
應作上成就。
亦當作扇底迦亦即此五個月黑十五日。
應作中下二成就法。
亦應作補瑟征迦事。
阿毗遮魯迦事。
于月蝕時。
成就最上之物。
于日蝕時。
通上中下成就之物。
或一日三日五日七日十三日。
應作成就諸一切事。
最上成就。
應取上宿耀時。
然諸宿中。
鬼宿為最上。
若作猛利成就。
還依猛利宿曜時等。
又雲。
十二月一日至十五日。
于其中間。
應作一切成就。
或取本尊指日。
或諸月中白黑十三日。
于初夜分。
下成就時。
于中夜分。
中成就時。
于後夜分。
上成就時。
疏雲。
若不知時節。
辄爾修行者。
違世道理。
神祇不感。
凡世間森羅本則勝義。
若違差别勝義亦難。
故仁王般若雲。
有無本自二。
譬如牛二角。
又雲。
于解常自一。
于谛常自二。
了達此一二。
真入勝義谛。
準思可知○。
所言八月臘月等者。
然東夏西天。
相去遙遠。
指用時候。
有其不同。
今引諸文。
略詳定之。
○良贲法師釋仁王經。
初年月八日。
文雲。
初年月八日者。
此方四時。
時各三月。
皇唐禦曆。
建寅為正。
西國三際。
際各四月。
寒際之首當十一月。
即同往古建子為正。
黑半标元。
二十三日即初八矣。
南荊州沙門無行在天竺國。
緻于唐國諸大德書雲。
中國安居。
正當漢地後安居。
即五月十六日。
又黑前白後。
四部皆同也。
今檢諸文。
彼天竺國立年初日。
不同唐國。
彼土年初。
即用漢地正月十六日。
然佛如來既出天竺。
豈以遠取漢地所指之日而示悉地成就時哉。
今推文意。
所言正月等者。
月稱即取漢地之名。
指時始終。
定依佛國。
是即譯家随方标名。
令人密知佛正旨也。
若不爾者。
成就時月相違聖意。
所求悉地無成就期也。
餘時月等須從佛國年初之日。
計其日數即定四時作成就(雲雲)。
文雲。
行者所修本法所說宿曜時等。
又本尊所授宿曜時等。
依此應修(雲雲)。
已上普通成就上中下法月日時也。
此尊經軌。
雖有數本。
委不雲起首時分等。
但二卷經雲。
從白月八日至十五日(雲雲)。
仍書普通成就時候。
又有五種護摩相應時節。
如下出之。
臨事用之。
一行法。
此尊所依本經軌等。
非其一途。
先就經有四本。
一宋孝武之世。
大明元年。
沙門惠簡。
于鹿野寺譯經。
名藥師琉璃光經。
亦名佛說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灌頂經第十二卷)二。
隋大業十一年十二月八日。
三藏法師達磨笈多與大隋翻經沙門法行明則長順海馭等。
于東都洛水而上林園翻經館重譯。
名曰佛說藥師如來本願經。
三。
大唐貞元元年。
三藏玄奘于慈恩寺譯。
名曰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
四。
大周沙門法師義淨新翻經二卷。
名曰藥師琉璃光如來七佛本願功德經(右經于禁中内道場佛光殿譯之。
即三藏譯出梵本。
皇帝手自筆受)。
已上四經同本異譯。
見七佛藥師經疏等(雲雲)。
又此外有随願藥師經(雲雲)。
相傳雲。
件經無所見。
本期人師拾諸本經文成一卷經(雲雲)。
立誓雲。
若違佛說可無驗者。
投火以可燒之。
誓言。
投火中不被燒。
仍古今所歸依也(與唐代譯全同意。
但有一兩無彼譯文)。
右四本經。
雖盛說本誓悲願。
更無印契密言。
新翻經中雖說真言等又不說手印。
抑宋隋唐譯并陀羅尼集經。
隻說藥師一佛功能。
周譯二卷經。
上卷總明東方七佛淨土。
下卷别明琉璃光佛淨土及本願功德。
多與唐本同也。
披文之時先得此意矣。
儀軌有四本。
一。
藥師如來念誦儀軌(不空譯。
奧有結護贊。
世傳受之)。
二。
同三藏别譯軌(比前本聊委悉也)。
三。
陀羅尼集經第二卷别有一段文。
雖說印真言并壇樣。
不明行法首尾。
傳教大師抽彼一段文。
名藥師千燈儀式。
四。
有大師所述兩卷軌(依蘇悉地略法述也)。
此四本外。
本朝永觀年中法橋奝然有持來本。
人人傳授之。
此外亦有香園國土譯。
無師資傳承(雲雲)。
以前經軌不明行法。
大師依蘇悉地制作軌儀。
八家錄雲。
仁·珍·和尚·依阿閦軌傳之(雲雲)。
件軌悉地金剛部行法也。
丹州池上依悉地佛部而有次第。
師說雲。
别尊法。
多依悉地修之(雲雲)。
藥師如來略行法私記(丹州)。
先建立道場。
次洗衣浴身。
次門前香水。
次辨備供物。
次還房洗手漱口。
次加持衣(如悉地)。
次着衣。
次護身。
先淨三業。
次佛部。
次蓮華部。
次金剛部。
次淨三業(已上如十八道)。
次入堂(堂門之外灑水。
次入堂)。
次禮佛(即淨三業次正禮佛)。
次着座。
次塗香塗手。
次加持香水。
次濂淨供淨。
次加持供物(用辨事印明)。
次去垢(如悉地)。
次清物(如悉地)。
次光澤(如悉地)。
次啟白。
次神分。
次祈願。
次供養文。
次唱禮。
次驚覺。
次九方便。
次發願。
次佛部。
次蓮華部。
次金剛部。
次護身。
次地結。
次金剛牆(已上如十八道)。
次道場觀(用定印)。
觀想。
地結之上金剛牆内有琉璃地。
是淨琉璃淨土也。
莊嚴無量淨土中心有七寶樓閣。
樓閣内有大曼荼羅。
曼荼羅中心有大蓮華台。
台上有●字。
變成凸佛頂印。
印變成藥師如來。
左右有日光月光無量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