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賢延命法。
一支度(定心房大原圓融房私案已上五通在别)。
一道場莊嚴(此有六。
一大壇。
二二十一小壇。
三四天王壇。
四護摩。
五十二天壇。
六聖天壇)。
先大壇(此有三)。
初擇地塗壇。
集會經雲。
先當簡擇清淨之處。
以栴檀末而塗其地。
成一方壇。
私雲。
此壇七日作壇欤。
将一日水壇欤。
師雲。
然和尚雲。
不掘地等多是一日水壇(雲雲)。
今文不雲掘地是水壇欤。
但文略欤。
更可問之。
次栴檀末。
師雲。
栴檀此朝無之仍不戴。
支度直以郁金塗作小壇(雲雲)。
私雲。
準義釋第五并聖德太子傳者白檀沉水是栴檀也。
以此二香塗壇如何。
師曰。
準二文者誠可用二香末。
但塗壇時必可成塗。
栴檀想塗了。
後察可結誦印明(更問)。
三壇縱廣。
集會經雲。
縱廣七肘。
定心支度雲。
方七肘ㄙ雲。
定心和尚白河院禦在位之時。
初奏聞而修此法。
大壇護摩壇二十一小壇等被調儲之。
其壇具等今有法勝寺。
法印和尚被承修之時。
件具等被下給。
大壇方一丈五寸(雲雲)。
大原支度雲。
九尺八寸圓融雲。
縱廣八肘高一尺師匠支度雲。
七尺五寸。
ㄙ雲。
肘量經論不同。
若準俱舍等論意者。
七肘者是一丈二尺六寸也。
一肘者一尺八寸雲故也。
義釋雲。
凡一切量法皆用拇指上節側。
而相撚是其正數也(雲雲)。
一指量。
準俱舍者七分半。
二十四指積一尺八寸也。
有雲一指量者五分也(雲雲)。
如此說者。
二十四指積一尺二寸。
七肘者八尺四寸也。
肘量長短其說殊異。
五天竺境于俗不同。
譯經之主随當國法故參差也。
般若提雲何代人哉。
尋彼時代可定七肘量欤。
二二十一小壇(此有十)。
先作壇作法。
集會經雲。
其人應從月初八日○滿于七日至十五日。
一日不食其日中時。
以郁金香于壇上作二十一小壇。
其一處中名如來壇。
餘二十壇名金剛王壇。
ㄙ雲。
定心說二十一小壇為結願作法。
大原說自開白時塗作小壇。
大原新記雲。
初作七肘大壇之後。
先磨郁金香。
壇上塗二十一位。
如台藏白檀曼荼羅位。
作法而後于壇上安諸尊耳。
如文。
又雲。
而猶回二十一壇之文。
已為初日(雲雲)。
ㄙ雲。
師匠現修付大原說。
自開白時大壇上直以郁金塗作小壇。
不立二十一小木壇。
次小壇等縱廣(私雲。
經文但雲小檀。
不雲寸法)。
定心支度雲。
大原支度雲。
二十一小壇之内。
一壇方一尺五寸。
二十壇方五寸(高各二寸)。
圓融雲。
小壇縱廣一尺四寸(高三寸五分)。
三小壇立樣。
定心圖(大原一本同之圓融圖同之)。
大原圖。
師匠圖。
四燈。
集會經雲。
又以香油燃十支燈。
置如來壇。
為供養十方佛故。
自餘諸壇各燃一支(雲雲)。
五花。
ㄙ雲。
不見經文。
諸說皆在。
師曰香花燈明供養理在。
不雲準文不說必可用之(雲雲)。
師匠現修。
黃菊造花插于瓶口尤可也。
六香。
集會經雲。
取黑沉香及龍腦香。
共滿一兩置于壇上。
又取白檀香或沉水香。
或龍腦香。
或複丁香迦矩羅香。
而置于壇。
其人誦此陀羅尼咒。
咒此諸香。
于日日中皆七七遍滿于七日○複取麝香龍腦白檀郁金之香及紫檀末。
于如來壇若壇若散若塗而為供養。
自餘諸壇随取一香而供養之○于前所咒諸香之内。
取龍腦及沉水。
于如來壇而燒供養。
其餘壇上然自餘香。
将然香時其如來壇及餘壇香。
複應各别誦此神咒而以咒之。
私案經說大旨。
以香為所成物。
然所成香供養之香結願燒香三番舉之。
可能斟酌。
如經意者。
黑沈龍腦。
或白檀丁香迦矩羅香。
共滿一兩置于壇上。
日日加持麝香龍腦白檀郁金紫檀末。
五種香于如來壇。
自餘諸壇若散若塗而為供養。
咒香之内龍腦及沈于如來壇而燒供養。
其餘壇上。
然自餘香大都如此。
可分别欤。
先達皆以諸香等各别裡之。
人于香苔置大壇上。
日日加持至結願時。
燒于諸壇别燒火舍令聞檀越。
又麝香等五種香若散若塗而為供養。
是結願之時作法也。
而回結願作法。
自開白用之時。
若散塗每日可有哉。
仍必種香多申請之。
始自如來壇于諸壇可供養也。
日天王壇可用之哉。
文雲。
自餘諸壇随取一香而供養之(文)。
諸壇之内四天王壇在無。
更問。
抑迦矩羅香是何香哉。
師說雲。
安悉香也。
以桃野尼替之。
謂以此作安也(雲雲)。
私勘諸文雲。
多利心咒經雲。
掘具羅香(安悉香也)。
千手合藥經雲。
掘具羅香(安悉香是也)。
千臂經雲。
求雲羅香。
集經雲。
求羅香(唐雲安悉香)。
牟利曼拏羅經雲。
嚧俱但虎杜波雲安息。
ㄙ雲。
諸說皆是安悉香也。
梵音不同彼此無違欤。
香字抄。
引本草雲。
安息香其味辛苦平無毒。
似松脂。
黃黑色為塊。
新者亦柔軟(音刃)案之。
安悉香是今安息香彙耳。
七香藥置所。
私案。
經意置大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