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密一時頓證。
及為弟子傳授三部大教之法(雲雲)次三身說法印真言(口授)次三種悉地印真言(口授)已上成金剛界内證五部三十七智外現。
五部三十七尊都法大阿阇梨身竟。
已上總念誦明成佛儀式觀竟。
二别念誦者。
别念一佛為本尊也。
若作深秘釋者。
前既成佛畢。
次三十七尊中随一尊為能說教主。
當轉法輪之義也。
約此本尊義可有二。
一者三十七尊中以有緣尊可為本尊(投華之時得佛也)或以意樂尊可為本尊。
二者依秘密壇都法大阿阇梨行法者。
三十七尊互為主伴。
但以最初正覺尊可為本尊也。
安然大和尚雲。
随要一尊印明。
别念誦法指歸金剛界品六中。
以第五四印曼荼羅具二十一尊。
如上四曼荼羅中。
所求悉地于此像前求成就故。
别可作大日四印四攝·十二供尊·二十一尊曼荼羅作成就法。
如大日者。
餘尊亦爾。
又彼義釋秘密壇中。
說最初正等覺大曼荼羅中。
随要若以寶幢安中台時。
則以大日安寶幢位。
若菩薩安中台時。
則以大日安寶幢側。
随安左右。
若以閻王安中台時。
則移八葉安中院。
随安傍邊(雲雲)今亦準之。
都法大阿阇梨。
為自他願修要法。
随取一尊安中台時。
準彼修此。
以三十七尊互為主伴(雲雲)次正念誦。
先轉珠法。
次入定(入我我入觀也。
具在口傳)次出定念誦(雖雲出定。
寂照俱時故。
常與三摩地相應雲雲)先大日(更問)次薩埵(此咒或可有一字真言之次上)次佛眼。
次三身說法。
次三種悉地。
次本尊。
次正法輪身。
次教令輪身。
次一字真言。
已上一一真言咒遍皆三密相應。
不可違本教之旨(雲雲)具如胎藏。
次珠置本處入定(入字輪觀也。
具在口傳)已下作法等如常(雲雲)問。
抑此供養念誦法。
深位大士瑜伽三摩地修行方軌。
養育本淨無垢大菩提心之方便。
令開敷果位衆德三密勝緣。
自然流入薩般若海之行法也。
非凡夫所堪。
若凡夫修此法者。
恐謂己均佛。
可起慢心。
如何。
答。
凡顯密行者修行方軌。
無不尋佛菩薩之迹。
但付凡夫機根淺深異。
佛說教淺略深秘分。
各從宿殖因緣。
發菩提心。
初門顯密各别也。
故縱令雖凡夫機猶禀秘教。
趣三摩地菩提心。
尚超顯教十地境界。
成自受用身自性所成内眷屬耶。
故初心凡夫觀道難成。
散亂之心難止息之時。
發堅固信心。
唯一向志求一切智智大菩提果。
常本尊身與己身觀法體一如不二。
憑我三密修行功德力。
本尊加持力。
法界薰力。
可緻自身已成佛之觀念。
此觀令修行功自然薰妄心。
任運不借斷除。
忽斷迷速登地住期。
直至道場極果也。
故真言行者[圖文字-直]以極佛境界為初門。
即生證大覺位行法也。
願者初心行者住此觀晝夜四時精勤。
即身證十六三昧哉。
努力努力。
忽迷即身成佛旨。
勿起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慢心矣(雲雲)。
秘密壇都法大阿阇梨常念誦生起一卷
秘教玄旨含文理。
義深文隔。
多易迷。
悲哉。
初入法水徒。
嘗知海水不知底。
是以為練自愚心。
或為便同學知識。
依師傳或先德義。
恐恐注記此生起。
許于傳法灌頂人。
不許初學及他門。
自今已後我門徒。
不越佛制納函底。
歸命胎藏大日尊。
金剛界會密嚴主。
内證外現佛菩薩。
不違本誓。
垂愍念。
于時長治二乙酉年九月二十日
金剛[圖文字-記]之
元曆二乙已歲四月四日。
于西山往生院本房。
以中道房阿阇梨本寫訖。
阿阇梨雲。
此本秘密之法兩部行法大概不過之。
可秘藏也。
弘長三癸亥年十月七日
遍照金剛公澄親王寫
延享二乙醜九月四日
此本失[圖文字-記]主名請以異本補焉
遍照金剛實靈挍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