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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了义疏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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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執相。

    如來說為非想者,這是遮句。

    是圓成實相。

    因為菩薩無有少法,故于法想說為非想。

    是故如來說名法想法想者,這是釋句。

    是依他起相。

    但依信解法的知見,假名法想。

    因為信解有二種無我法想,所以重說法想法想。

     壬二校所生福二 癸一正校量 【複次善現:若菩薩摩诃薩以無量無數世界盛滿七寶奉施如來應正等覺。

    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于此般若波羅蜜多經中乃至四句伽陀受持讀誦究竟通利如理作意,及廣為他宣說開示,由此因緣所生福聚,甚多于前無量無數。

    】 [科判]自下校所生福分二。

    一正校量,二随别釋。

    今正校量。

     [釋文]此未成熟菩薩修加行位,于無我法已獲堪忍,将近能證真實法性。

    所以校量福聚,亦說無量無數。

     癸二随别釋 【雲何為他宣說開示?如不為他宣說開示,故名為他宣說開示。

    】 [科判]此随别釋。

    随于前文修法行中,别釋為他宣說開示。

     [釋文]前說法想如來說為非想,所以菩薩雖是為他宣說開示,而不應執他有情想和諸法想。

    如諸如來說法度生,都無有情的想和法的想。

    所以說言如不為他宣說開示。

    然是度脫有情的方便,故名為他宣說開示。

     乙二正觀有為世俗谛相 【爾時世尊而說頌曰: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 [科判]自下正廣分别中正觀有為世俗谛相。

    此科判義,前已顯示。

    茲不更說。

     [釋文]言諸和合所為者,諸有情類由自己的煩惱和業為因,而有所生自體的果。

    輾轉相續,遷流不息。

    這就叫做有漏有為。

    正是此中所譬喻的法。

    無漏法中亦有有為,然不應說此中譬喻。

    亦不應說和合所為。

    唯是有漏種類,所以言諸。

    這有漏法,由有自種為因,更待他法為緣。

    因緣和合的時候,方生現行。

    于現行時,有相可得,這相就是因緣和合之所為的。

     言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者,這就是譬喻諸和合法所為的相。

    喻有九種。

    一星,二翳,三燈,四幻,五露,六泡,七夢,八電,九雲。

    今将九種所譬喻法,總為四類。

    一能取所取類,二能識所識類,三所依能依類,四現前不現前類。

    能取所取類者,能取就是一切有漏的見。

    喻之如星。

    譬如星光微劣,不能照破黑暗。

     所取就是一切有漏的相。

    喻之如翳。

    譬如朦翳障礙于物,不能親見真實。

    能識所識類者,能識即是一切有漏的心。

    喻之如燈。

    譬如燈焰,内執膏炷,外發光明。

    這能識心,别說可通一切的識,總說正取阿賴耶識。

    因為阿賴耶識,是有情根本識的緣故。

    所識就是一切有漏的境。

    喻之如幻。

    譬如幻影,顯現相似的相貌,而非真實的體性。

    這所識境别說就是六識所了别的境,總說正取器世間相。

    因為阿賴耶識燈焰生時,外發光明,所以才有器世間相幻影顯現。

    其餘的一切識,和所識的境,都依此根本識而有;迷惑有情,不能了知真實的道理。

    所以執有心境種種的差别。

    所依能依類者,所依就是一切有漏的身。

    喻之如露。

     喻所依身,從生以後,不久便又謝滅了。

    能依就是一切有漏的受。

    喻之如泡。

    有漏的受,有苦有樂,猶如水泡旋起旋滅,是不堅住的。

    現前不現前類者,現前就是現在世一切有漏的法。

    喻之如電。

    現在世法才生即滅,猶如電光一閃便息,無暫時可住的堪能。

    不現前就是過去世和未來世一切有漏的法。

    于過去世,喻之如夢。

    猶如夢中憶念曾所經事,便有如是如是的相生。

    于未來法喻之如雲。

    猶如雲中能含雨澤,比量可知當有如是如是種類而生。

    這就是九種譬喻各個差别所譬喻的義。

     複次當知九種譬喻宣說的次第。

    由有能取諸有漏見,不了所取諸有漏的相,才生種種虛妄分别。

    所以最先說如星翳的喻。

    由這虛妄分别,熏生阿賴耶識為能識的法;變現器世間相為所識的法;所以次說如燈幻的喻。

    複由阿賴耶識感異熟果為所依的身,領納苦樂為能依的受,所以次說如露泡的喻。

    複由如是諸有漏法,因果相續無斷無盡,所以後說夢電雲喻。

    一切有漏有為諸和合法,都由虛妄分别為因,所以先舉能取所取諸法,喻如星翳。

    外器内身是虛妄分别所生的果,所以次舉能識所識和所依能依諸法,喻如燈幻露泡。

    由這因果輾轉相續,是非斷非常的,所以後說過去現在未來諸法,喻如夢電及雲。

    是為九種譬喻宣說的次第。

    諸有智者,若作是觀,名為正觀。

    方能除遣補特伽羅的我執,和法的我執,證得無為勝義谛相。

    所以結言應作如是觀。

    應以定心善取九種所譬喻的相,而為所觀的境界。

    由此一頌,可知佛說大乘法相和大乘空教理是無異的,但是言詞的方便有遮有表的不同。

    所以經說應以了義解不了義。

    菩薩四依中,亦說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甲三說已奉行分 【時薄伽梵說是經已。

    尊者善現及諸苾刍苾刍尼邬波索迦邬波斯迦并諸世間天人阿素洛健達縛等,聞薄伽梵所說經已,皆大觀喜,信受奉行。

    】 [科判]此說已奉行分。

     [釋文]如來說法,初聽聞時,令生歡喜;次修行時,易可信入;行不失壞。

    所以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了義疏淺解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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