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直示平等竟。
C、轉釋平等
【“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
此承上轉釋,既然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何以現見生佛判然?凡夫未離四相,我法所蔽,不得正覺;二乘不修善法,偏于真谛,不得正等;菩薩真俗等觀,修證未滿,不得無上。
果能離我人等四相,則異凡夫之不覺,名為正覺;能修一切善法,則異二乘之偏枯,名為正等;能具修一切善法圓滿,則異菩薩之有上,名為無上。
故曰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文以十法界反顯正明以彰菩薩真俗平等修因證果之相。
以無我等四相,即上文應無所住,不住于相故。
修一切善法,即上文而生其心,能生六度之心故。
以無我等,而修善法,正終日無住,終日生心;雖修善法,能離四相,正終日生心,終日無住。
真俗圓融,空有無礙,平等平等,故即得無上菩提。
“須菩提”下,恐着善法之見,故曰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
以離相之修,修即無修,但為斷妄複真,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善法。
C、轉釋平等竟。
D、引事顯勝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為他人說,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
此斷二十種,所說無記非因疑。
上言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
恐疑須修善法,可得菩提,而持說四句偈等,偈但名句文身,屬無記法,豈得為菩提因耶?當知偈雖文字無記法,而能诠具觀照般若,離相無住之用;诠顯實相般若,平等自性之理。
故持說福德,超勝寶施。
是以舉大千界中七寶,聚如須彌山王之高大,持用布施,福德當然是多;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于前寶施福德比較,寶施百分,不及持說一分,即便百千萬億分,乃至種種算數譬喻,皆所不能及。
問:“經功何以如是超勝?”答:“佛所說法,皆從佛心無漏善性中流出,離言說相,故持說能為菩提之因,是知般若,不但修一切善法,離相可證菩提,即文字無記性,離相亦得證菩提,豈寶施有漏之因,所可及哉。
”大科〔1〕自性平等竟。
〔2〕諸相平等,分五
A、約生佛以顯平等 B、離空有以顯平等 C、無去來以顯平等
D、非一多以顯平等 E、即諸見以顯平等
A、約生佛以顯平等
【“須菩提!于意雲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衆生。
’須菩提!莫作是念。
何以故?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若有衆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衆生壽者。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
此斷二十一種,平等雲何度生疑。
上雲:“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恐疑法既平等,生佛一如,雲何如來卻度衆生?”為斷此疑,故誡須菩提曰:“汝勿謂如來有作是念,我當度衆生此誡其不可作是說也。
”“莫作是念”句,并誡其不可作是念也。
“何以故”下,釋雲:“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
以一切衆生,本來是佛,個個具有如來智慧德相。
如來雖說法度生,本不作念。
如風不涼,人人自涼。
亦不住相,不見有能度之我,及所度衆生,能所相泯,生佛一如,所謂平等真法界,佛不度衆生。
“若有衆生,如來度者”,此乃反釋。
以佛與衆生,原是一體,絕無能所,若見衆生為所度,如來為能度,則能所熾然,即同凡夫見解,有我人衆生壽者,四相不空矣,豈得稱為如來哉!上明所度空也。
如來說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
此承上,既然無我,何以如來又說,我為法王,于法自在,豈不是我耶?蓋如來說有我者,即非同凡夫之有我,乃是法身真我,體性空寂,無我而我,我而無我。
乍奈凡夫之人,不解此義,以為如來,亦同凡夫之有我。
“須菩提”下三句,恐人一聞如來說我,不同凡夫,又認佛與凡夫有隔。
故并舉凡夫而掃之。
“凡夫者”三字,是舉;如來說“即非凡夫”,是掃。
随舉随掃,令泯聖凡之見,不容分别,則聖凡平等矣。
末句“是名凡夫”,但是世俗言說,假名凡夫耳。
此科文中,重重拂迹,謂如來本來無我,但凡夫執之為我,故說無我之法,以度凡夫,究竟凡夫亦本無我,不但無我,且無凡夫,何處更有衆生可度?至此發明實無衆生滅度者,詳盡無餘矣。
A、約生佛以顯平等竟。
B、離空有以顯平等,分三
〔A〕離有見 〔B〕離空見 〔C〕較福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