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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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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持而盈之①,不如其已②;揣而銳之③,不可長保④。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⑤。

    功成身退⑥,天之道也⑦。

     [譯文] 執持盈滿,不如适時停止;顯露鋒芒,銳勢難以保持長久。

    金玉滿堂,無法守藏;如果富貴到了驕橫的程度,那是自己留下了禍根。

    一件事情做的圓滿了,就要含藏收斂,這是符合自然規律的道理。

     [注釋] ①持而盈之:持,手執、手棒。

    此句意為持執盈滿,自滿自驕。

     ②不如其已:已,止。

    不如适可而止。

     ③揣而銳之:把鐵器磨得又尖又利。

    揣,捶擊的意思。

     ④長保:不能長久保存。

     ⑤咎:過失、災禍。

     ⑥功成身退:功成名就之後,不再身居其位,而應适時退下。

    "身退"并不是退隐山林,而是不居功貪位。

     ⑦天之道:指自然規律。

     [引語] 這一章正面講一般人的為人之道,主旨是要留有餘地,不要把事情做得太過,不要被勝利沖昏頭腦。

    老子認為,不論做什麼事都不可過度,而應該适可即止,鋒芒畢露,富貴而驕,居功貪位,都是過度的表現,難免招緻災禍。

    一般人遇到名利當頭的時候,沒有不心醉神往的,沒有不趨之若鹜的。

    老子在這裡說出了知進而不知退、善争而不善讓的禍害,希望人們把握好度,适可而止。

    本章的主旨在于寫“盈”。

    “盈”即是滿溢、過度的意思。

    自滿自驕都是“盈”的表現。

    持“盈”的結果,将不免于傾覆的禍患。

    所以老子諄諄告誡人們不可“盈”,一個人在成就了功名之後,就應當身退不盈,才是長保之道。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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