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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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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什麼刑案,尤其是關于單身女郎被害之類的案件。

     他在警局中的關系極好,因為很多警方人員都是他的同門或學生,尤其是因為他跟國際警探建下良好的關系後,警方人員都跟他相當合作。

     有一名女郎,被人發現案屍在太平山荒草中,根據穿着和大概的輪廓,極有可能是陳玲,因為屍體身邊沒有任何身份證件。

     駱希真立刻要求那名巡官陪他一起去認屍,說他可能認識死者,這對警方的破案也有幫助,那個巡官自然一口答應了。

     屍體是早上七點多鐘才被發現報案,尚未經過偵察,所以還留在原處。

     他們趕到時,法醫也到了,周圍的環境也做出了各種樣示,開始作初步的偵查和檢驗! 死的果然是陳玲,她是被利器刺死的,身上、手足,都有被割裂的傷痕。

    最重的一刀是刺在腰部,直透腎髒,那才是她緻命的原因。

     三十公尺的山頂附近有一所涼亭,那兒是第一現場,石凳、桌子和欄杆上染有血迹,死者死前經過了打鬥,很多的草都被壓平了。

     在死者的手中,身上發現了一些金色的頭發,很長,是屬于女子的。

    但顯然不是陳玲本人的。

     駱希真在悲憤中指認了死者的身份,也請警方将這些頭發和餘金花案中所發現的證物比對,他相信是同一個兇手所為,也就是那個胡绮。

     隻可惜陳玲是個練武的女郎,又擔任電腦操作,指甲剪得很短,所以無法采集得皮膚或血肉,不過有了那幾根頭發,已經足夠了! 駱希真請警方将所有的血迹卻采樣化驗,他知道陳玲的功夫如何,相信在決鬥中,對方可能也會受傷,尤其她的手背指骨表皮,有淤青的痕迹,這證明了她的重拳擊中過對方。

    同時在現場盡量采集一切的線索和證物,如衣鈕或衣衫碎片,發夾等物,那都可以幫助指認兇手。

     這些工作是要時間的,駱希真卻沒有時間,他匆匆地趕到海島和碼頭上的監視站去。

     知道昨晚七時許,有一艘水翼船由島上開出來,到了碼頭上,有一個西方男子駕車離開。

     那個西方男子有一頭金發,也有一蓬金色的大胡子,身材中長,因為要找的胡绮是個女的,所以監視的人沒有注意,不過他們仍然很盡責,留下了錄影。

     錄影上隻有兩三秒鐘的時間錄到那個西方人的正面,居然有了一個很清晰的影像。

     這個形像經過了仔細而審慢的比對後,幾乎可以确定了是胡绮化裝的。

     這個狡猾的女人又幹下了一件兇案,殺了一個人。

     陳玲是很幫忙的,她一定把胡绮殺死了餘金花的事通知了七入小組的常務委員,要求她們撤消對胡绮的庇護,以免危害到組織。

     危害到黑色郁金香組織并不是以使那些人緊張,但可能會因為這件事爆出了她們的醜聞,因為她們都是受過勒索,靠着組織的幫助才消除了威脅,警方窮追胡绮不得,可能會調查到她們頭上,那才使她們不安! 于是她們共同地對徐安琪施加了壓力,強迫她将胡绮逐出了健身醫院。

     胡绮也因此挾恨陳玲,化裝逃出了島上,就去找陳玲算帳,約了陳玲在太平山頂上會面交涉。

     陳玲依約而去,她自恃藝高,毫無準備地去了,那知道胡绮早有異圖,身懷兇器,乘她不備時先給她緻命的一刀,陳玲在負傷之後,展開了反擊,但是因為傷勢而影向了體力和動作,終于被胡绮殺死了。

     陳玲也許是帶着皮包去的,那是她的習慣,有一隻鳄皮的手袋,但是胡绮帶走了那隻手袋,造成了她無名女屍的形相,阻撓警方很快地發現了她的身份!然後胡绮才有機會從容地躲藏起來。

     這是駱希真的推斷,大緻是不會錯的。

     警方證實了陳玲的身份,很快地找到了,她服務的那家征信公司,但公司拒絕警方動那部電腦,這是屬于人家的業務機密,他們是有權拒絕的。

     在陳玲的辦公室内,找不到任何的東西,甚至于連私人的用具都沒有。

     警方倒是進入了那間女子宿舍,搜查陳玲的房向,那也十分簡單,除了一些衣服之外,隻有幾封信,是從意大利寄來的,那是陳玲的妹妹,在那邊學音樂。

     陳玲的銀行存數有廿幾萬元錢,那也不算很多,但是一個女孩子能儲蓄起這筆錢,也不算少了,儲蓄是她進入公司後開始的,三年多,每個月一萬元,她能存下二十多萬,證明她是個很節儉的人。

     陳玲是他殺的,已殆無疑問,在被殺現場采集到的血液标本經化驗後,證明是兩個人的,陳玲是A型的,還有一種是O型,跟餘金花指甲的殘餘比對,一切都符合,那些頭發也可以證明是同一個人的。

     兇手是胡绮,已殆無疑問。

     新聞對這件血案沒有大事渲染,那一方面是某些有力人士的側面要求,一方面也是駱希真的直接請求。

     他對陳玲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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