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一张地图 · 一

首頁
    每天上午必去一次觀音公園散步,除了這段時間他找不到能達到目的的機會。

    那三天裡他每天尾随澄子在觀音公園裡徘徊,第一天澄子和旅館的女傭一起,第二天雖然是獨自一人,但他還是錯過了機會沒能達成目的。

     于是第三天,也就是十一月十二日,被告匡介下定決心“今天一定要成功”,就出了旅館。

     以上事實是根據加賀屋旅館的女傭太田女士的證言證實,太田女士作證說十一月十二日被告匡介離開旅館的時間是上午十點左右。

     匡介離開旅館,來到觀音公園入口對面的某某衛戍醫院山津療養所旁邊的路上。

    當時的情景被告在警察署是這樣供述的: ……沿着衛戍醫院山津療養所的圍牆往前走兩丁左右,有一個很短但是很陡的坡,上坡後左邊是山,右邊是兩間左右的一段緩緩的斜坡,上面長着細竹和雜草,斜坡前方是個很陡的谷地,我剛好經過那裡,忽然看見斜坡前方谷地的邊緣處開着一朵花。

    不知道那是什麼花,是一朵白色的棉花一般,邊緣露出一圈紅色的美麗的花。

    現在想來在那種情況下我還能被路邊的花草吸引,真是不可思議。

    但是當時隻是瞥了一眼那朵花,我竟不知不覺地從腳下的雜草裡徑直走了過去。

    然後就發現在那下面一間遠處的松樹枝上吊着一個男人的屍體…… 不得不說發現這具屍體對被告自身來說是不幸的。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如果被告沒有發現這具屍體,那麼殺害澄子可能也會以未遂告終。

    在這一點上雖然對被告帶有一絲同情,可是發現屍體之後被告匡介的行為行為極其惡劣,沒有絲毫值得同情的餘地,對被告發現屍體的不幸遭遇的惋惜也抹煞掉了。

     被告發現那具屍體後立刻改變了他所做的計劃。

     之後的行為,被告對警察作了如下陳述: ……于是我忽然産生了一個想法下到谷底,仔細地檢查了死者的身體。

    那是因為我忽然想起了一個計劃,正要施行,但是我又擔心死者身上不會有什麼遺書或者遺物之類的讓我的計劃露出破綻吧。

    我從死者身上找到了一個皮質的筆套,一邊插着一支鋼筆,還有可自由增減的便箋紙。

    我看了看紙上都記了些什麼,發現什麼都沒有。

    我打開另一邊一看,裡面有兩張十元紙币和一些零錢,兩三張名片,剪報,還有挂号信的收據等。

    于是除了錢原封不動,我想把其餘所有東西都撕毀,但是轉念一想,又把那三張名片、一張剪報和挂号信的收據裝進了自己的錢包。

    然後檢查死者和服袖兜時,發現了一個還剩兩三根金嘴香煙的皮質煙盒,又原封不動地放回了死者的袖兜裡…… 帶着殺害澄子的目的前往觀音公園的被告匡介,在途中因留心一朵花而發現了一具缢死屍體,繼而改變殺人計劃,而且正如他自己所陳述的那樣,冷靜、缜密地檢查缢死者身上和周圍,消除可能妨礙自己計劃的東西,這一系列行為,聯系到被告匡介在中國東北流浪時曾向其友斯波準一屍體頭部注射液蠟一事,被告匡介的大膽和犯罪的計劃性讓人不得不震驚。

     被告檢查完缢死者的屍體,已經确認沒有什麼阻礙自己計劃的東西後,就來到距離那裡約一丁半處的小山丘上,藏身于觀音堂裡,等待着澄子的到來。

     投宿在西屋旅館後澄子的日常生活,根據該旅館女傭赤坂愛的供述已經查明,隻是有時會有來自東京的信,她就寫寫回信、看看雜志小說、每天都去觀音公園,此外沒什麼特别的。

    對于那天前夜,也就是十一月十一日晚澄子的行動,她是這樣說的: ……那天晚上(十一日晚)有一個從金澤打來的電話找夫人,此外沒有任何奇怪的事。

    要說和平時稍微有點不同的,就是好像是要寫什麼東西,就寝時間比平時晚了兩個小時,我看她沒有什麼吩咐,也沒有叫我,于是隻是晚上九點左右去了她房間一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