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治性情,柔和心靈的好東西,但是也會叫人淫佚放浪。
[這就是樂的流弊。
論述音樂的《樂記》指出:“鄭國、衛國的音樂,是亂世的音樂,是男女偷情的音樂,是亡國的音樂。
”所以嚴安說:“美人佳麗,珍奇怪誕,固然好聽,好看,但淫佚放浪也就由此而生了。
所以生活得太舒适了,就會滑向堕落;娛樂太過分了,就會出現荒淫;文明禮尚太過分了,隻圖形式華麗的東西就泛濫了;對教養學識要求過頭了,假冒僞劣的貨色就會多起來。
‘僞、彩、淫、泰’這些反面的東西,是決不能拿來規範人的。
”]
名者,所以正尊卑,亦所以生矜篡。
——[反名也。
議曰: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故聖人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彰有德。
然漢高見秦皇威儀之盛,乃歎日:“大丈夫當如此!”此所以生矜篡。
《老經》曰:“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信矣哉!]
【譯文】
名位等級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對身份的高低有個明确的劃分,但是驕慢、篡奪的野心也就因此而産生了。
[這就是等級制度的負作用。
人們議論說:古代官位不同,待遇級别也不同,所以德高望重的人制定出明确的有關地位、待遇的制度,以便使尊卑上下有序,對乘什麼車,穿什麼顔色、款式的衣服都有不同的規定,為的是表彰有德行的人。
然而當劉邦看到秦始皇的儀仗、車辇那麼威風後,就感歎道:“大丈夫就應當這樣!”項羽更直截了當地起了“吾當取而代之!”的念頭。
所以老子說:“禮儀這個東西,是因為忠信觀念淡薄了才制定的,但也是倡導叛亂的開始。
”這話說得一點不錯。
法者,所以齊衆異,亦所以乖名分。
——[反法也。
議曰:《道德經》雲: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賈誼雲:“法之所用易見,而禮之所為至難知也。
”
又雲:“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此乖分也。
”]
【譯文】
建立法制法規,是為了使人們的行為有準則,人人都安分守已,用心本來很好,但想不到問題也恰恰出在這裡——有人偏偏會找到法律的漏洞,做出大好大惡的事來。
[這就是法制的負作用。
《道德經》早就講過,法令越多越明确,犯法的人也越多。
賈誼也說過:“法令的條款和運用是有章可循、顯而易見的,然而法令以外屬于倫理道德範圍的準則對人的作用,就極難辯别衡量了。
”又說:“法令一出台,有人在做壞事之前先研究法律的漏洞,做了壞事又不觸犯法規,法律也拿他沒辦法。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高明的奸險谲詐之徒就是這樣産生的。
這就是‘乖分’的意思。
”]
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淩暴——[反刑也];賞者,所以勸忠能,亦所以生鄙争。
——[反賞也。
]
【譯文】
刑罰的運用,本來是要威攝,懲罰那些犯法的人,但是執法的人,會出于種種目的濫用刑法或者來欺辱犯人,甚至久而久之會使自己喪失人性,有時也會放過真正的罪犯,制造冤假錯案。
[這就是刑的反作用。
]
獎賞的運用,本來是為了勸勉人忠心效力,盡展其能,但是也會出現卑鄙的競争。
為了争功邀賞,或由于賞罰不公而鬧出許多鄙俗的事情。
[這就是賞的反作用。
]
《文子》曰:“聖人其作書也,以領理百事,愚者以不忘,智者以記事。
及其衰也,為好僞,以解有罪而殺不辜。
”——[反書也。
《文子》曰:“察于刀筆之迹者,即不知理亂之本;習于行陣之事者,即不知廟勝之權。
”莊子曰:“儒以詩禮發家,大儒曰:‘東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
《詩》固有之曰:“青青之麥,生于陵坡。
”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接其鬓,壓其■,而以金椎控其頤,徐别其頰,無傷口中珠。
’”
由此言之,詩禮乃盜資也。
]
【譯文】
老子的學生文子說:“古代有大本領的人創造出文字來,為的是指導民衆,叫人理解天下之事,使愚笨的人變得聰明起來,使聰明的人學識淵博。
可是事與願違,等到文化知識有了進一步發展,有學識的人卻變得更壞了,他們把學到的文化知識作為自己為非作歹、作奸犯料的工具;為有罪的人辯護,冤殺無辜的人。
”[這就是文字、學問的反作用。
文子又說:“看耍筆杆子的那些人的行徑,就知道他們并不懂安邦治國的本事,就象習慣于行軍打仗的并不懂整個國家的施政方略一樣。
”
莊子講過這樣一個故事,他說:“讀書人都是在盜墓賊,隻不過他們偷的不是财物,而是文化罷了。
有一回一個大知識分子帶小知識分子去盜墓,大的問小的:‘天快亮了,你挖的怎麼樣,有些什麼東西?’小的說:‘死人已經挖到了,還沒有脫下他的衣服。
他口中有一顆寶珠。
’大知識分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