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其說。
凡一切念佛不念佛人,臨終俱宜念佛以助。
切勿另誦别種經咒,則不能令彼心中默随也。
關系非小,故為補書于後。
現今之世,無法能救,幸有因果,尚可挽回。
因果一事,高明者每厭聞,此種高明,實為卑暗。
如來成正覺,衆生堕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
由高明之人,專談理性,不說因果,其弊遂成今日之景象。
祈見一切人,皆以因果為勸導,則其利大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52頁 與江易園居士書一)
【524】斷氣後,最少應念幾個小時的佛?
●光《文鈔》中,順人情,令過二小時後再舉行,尚屬太早。
以恐人情耐不得,實則宜四五時方好。
尚有經一日者,為尤好。
●将亡人令面向西方,面前供一尊接引佛,作随佛往生想。
一直念到氣斷已過三點鐘後,再為洗換哭泣等,則不緻贻誤大事。
觀令夫人之臨終景相,則往生西方,可以無疑。
至于扶乩⑴所說,究不出理事判斷之外,可以無須疑豫。
唯亡後隻念半小時佛,即舉哀,放倒揩身,尚覺太早。
光《文鈔》中,順人情,令過二小時後再舉行,尚屬太早。
以恐人情耐不得,實則宜四五時方好。
尚有經一日者,為尤好。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第645頁 複章緣淨居士書三)
待至臨終,則全家念佛。
無一事可問,亦無一事交代,大家同聲念佛。
若自己有把握,自己會洗澡換衣,則甚好。
若自己不能,則萬不可預為抹澡、換衣、問事、哭泣等。
一有此種瞎張羅,定規破壞正念,不得往生矣。
令将亡人面向西方,面前供一尊接引佛,作随佛往生想。
一直念到氣斷已過三點鐘後,(此至少時,尚宜多念。
)再為洗換哭泣等,則不緻贻誤大事。
哭泣亦不可廢,當以息哀念佛為事,切弗以哭泣做假場面。
老人臨終如是,年輕人亦如是,則定可往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182頁 複夏壽祺居士書)
【525】生死事大,人所不免,最後一着,念佛人應如何以同體之悲心,助臨終人成就往生大事?
●世之最苦者莫過生死。
生如活龜脫殼,死如螃蟹落湯,八苦交煎,痛不可言。
願諸照應病人者,細心謹慎,切莫與病人閑談雜話,令心散亂,亦勿悲哀喧嘩。
當勸病人放下身心,一心念佛,以求往生。
●古雲: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
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
因緣果報,感應無差。
欲求自利,必先利他。
佛制亡僧焚化,原為令其離分段之假形,而證真常之法身也。
故自佛立制以來,僧衆奉為常規。
奈法道陵夷⑴,延久弊生,如今釋子,率以焚化了事,不依制度。
每有以病者臨脫氣時,遽⑵為穿衣搬動,及入龛⑶一二日,即行焚化者,可謂大違佛制矣。
佛說人有八識,即知識也。
前五識,名眼耳鼻舌身,第六意識,第七末那,亦名傳送識,第八阿賴耶,亦名含藏識。
夫人之生也,唯此第八識,其來最先,七六五識,次第後來。
及其死也,亦此八識,其去最後,餘識次第先去。
蓋第八識,即人之靈識,俗謂靈魂者是也。
然此識既靈,故人初受母胎時,彼即先來,故兒在母胎中,即為活物。
至人死氣斷之後,彼不即去,必待至通身冷透,無一點暖氣,彼識方去。
識去,則此身毫無知覺矣。
若有一處稍暖,彼識尚未曾去。
動着觸着,仍知痛苦,此時切忌穿衣盤腿搬動等事。
若稍觸着,則其痛苦最為難忍,不過口不能言,身不能動而已。
《考經》雲:“壽暖識,三者常不相離。
如人生有暖,則有識在,識在則壽尚未終。
”古來多有死去三五日而複生者,詳載典章,曆曆可考。
儒教亦有三日大殓⑷之禮,緣眷屬恩愛,尚望其萬一複生耳。
若我僧家,雖不望其複生,而亦不能不體其痛苦。
遽爾搬動,以及遷化,其慈悲之心安在哉?古雲,兔死狐悲,物傷其類。
物尚如此,而況同為人類,又況同為佛子者乎?且人情痛苦之極,嗔心易起。
唯嗔心故,最易堕落。
如經雲,阿耆達王⑸,立佛塔寺,功德巍巍。
臨命終時,侍臣持扇,誤堕王面,王痛起嗔,死堕蛇身。
緣有功德,後遇沙門,為其說法。
以聞法故,乃脫蛇身,而得生天。
觀此,可知亡者識未去時,即行穿衣搬動,及即焚化,使其因痛生嗔,更加堕落。
甯非忍心害理,故施慘毒。
應思我與亡者何仇何恨,乃以好心而作惡緣。
若雲事屬渺茫,無從稽考⑹,則經典所載,豈可不信。
迩來⑺種種流弊,總因生者不憐死者之苦,隻圖迅速了事,故無暇細察冷暖,由是習以為常。
縱有言及此者,反笑以為迂,緻令亡者有苦難伸。
嗚呼,世之最苦者莫過生死。
生如活龜脫殼,死如螃蟹落湯,八苦交煎,痛不可言。
願諸照應病人者,細心謹慎,切莫與病人閑談雜話,令心散亂,亦勿悲哀喧嘩。
當勸病人,放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