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生正信者。
切勸病人,放下一切,一心念佛。
如有應交代事,速令交代。
交代後,便置之度外,即作我今将随佛往生佛國,世間所有富樂眷屬種種塵境,皆為障礙,緻受禍害,以故不應生一念系戀之心。
須知自己一念真性,本無有死,所言死者,乃舍此身而又受别種之身耳。
若不念佛,則随善惡業力,複受生于善惡道中。
(善道,即人、天。
惡道,即畜生、餓鬼、地獄。
修羅,則亦名善道,亦名惡道,以彼修因感果,均皆善惡夾雜故也。
)若當臨命終時,一心念南無阿彌陀佛,以此志誠念佛之心,必定感佛大發慈悲,親垂接引,令得往生。
且莫疑我系業力凡夫,何能以少時念佛,便可出離生死,往生西方。
當知佛大慈悲,即十惡五逆之極重罪人,臨終地獄之相已現,若有善知識教以念佛,或念十聲,或止一聲,亦得蒙佛接引,往生西方。
此種人念此幾句,尚得往生,又何得以業力重,念佛數少,而生疑乎?須知吾人本具真性,與佛無二,但以惑業深重,不得受用。
今既歸命于佛,如子就父,乃是還我本有家鄉,豈是分外之事。
又佛昔發願,若有衆生,聞我名号,至心信樂,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以故一切衆生,臨終發志誠心,念佛求生西方者,無一不垂慈接引也。
千萬不可懷疑,懷疑即是自誤,其禍非小。
況離此苦世界,生彼樂世界,是至極快意之事,當生歡喜心。
千萬不可怕死,怕死則仍不能不死,反緻了無生西之分矣。
以自心與佛相違反故,佛雖具大慈悲,亦無奈不依佛教之衆生何。
阿彌陀佛萬德洪名,如大冶洪爐。
吾人多生罪業,如空中片雪。
業力凡夫,由念佛故,業便消滅,如片雪近于洪爐,即便了不可得。
又況業力既消,所有善根,自然增長殊勝,又何可疑其不得生,與佛不來接引乎?如此委曲宛轉開導安慰,病人自可生正信心,此系為病人所開導者。
至于自己所應盡孝緻誠者,亦唯在此,切不可随順俗情,求神問醫。
大命将盡,鬼神醫藥,豈能令其不死乎?既役情于此種無益之事,則于念佛一事,便紛其誠懇,而莫由感通矣。
許多人于父母臨終,不惜資财,請許多醫生來看,此名賣孝,欲世人稱我于父母為能盡孝。
不知其天地鬼神,實鑒其心。
故凡于父母喪葬等事,過于張羅者,不有天災,必有人禍。
為人子者,宜注重于親之神識得所,彼世俗所稱頌,固不值明眼人一哂,況極意邀求,以實罹⑴不孝之大咎乎?
第二,大家換班念佛,以助淨念者。
前已開導病人,令生正信。
然彼病人,心力孱弱,勿道平素絕不念佛之人,不易相繼長念,即向來以念佛為事者,至此亦全仗他人相助,方能得力。
以故家中眷屬,同應發孝順慈悲之心,為其助念佛号。
若病尚未至将終,當分班念。
應分三班,每班限定幾人。
頭班出聲念,二三班默持。
念一點鐘,二班接念,頭班、三班默持。
若有小事,當于默持時辦。
值班時,斷斷不可走去。
二班念畢,三班接念,終而複始,念一點鐘,歇兩點鐘,縱經晝夜,亦不甚辛苦。
須知肯助人淨念往生,亦得人助念之報。
且莫說是為父母盡孝應如是,即為平人,亦培自己福田,長自己善根,實為自利之道,不徒為人而已。
成就一人往生淨土,即是成就一衆生作佛,此等功德,何可思議。
三班相續,佛聲不斷,病人力能念,則随之小聲念,不能念,則攝耳谛聽,心無二念,自可與佛相應矣。
念佛聲不可太高,高則傷氣,難以持久。
亦不可太低,以緻病人聽不明白。
不可太快,亦不可太慢。
太快則病人不能随,即聽亦難明了。
太慢則氣接不上,亦難得益。
須不高不低,不緩不急,字字分明,句句清楚。
令病者字字句句,入耳經心,斯易得力。
念佛法器,唯用引磬,其他一切,概不宜用。
引磬聲清,聽之令人心地清淨。
木魚聲濁,故不宜用于臨終助念。
又宜念四字佛号。
初起時,念幾句六字,以後專念阿彌陀佛四字,不念南無,以字少易念。
病人或随之念,或攝心聽,皆省心力。
家中眷屬如此念,外請善友亦如此念,人多人少均如此念。
不可一起念,歇歇又念,緻令病人,佛念間斷。
若值飯時,當換班吃,勿斷佛聲。
若病人将欲斷氣,宜三班同念。
直至氣斷以後,又複分班念三點鐘,然後歇氣,以便料理安置等事。
當念佛時,不得令親友來病人前,問訊谕慰⑴。
既感情來看,當随念佛若幹時,是為真實情愛,有益于病人。
若用世間俗情,直是推人下海,其情雖可感,其事甚可痛。
全在主事者明道理,預令人說之,免緻有礙面情,及贻害病人,由分心而不得往生耳。
第三,切戒搬動哭泣,以防誤事者。
病人将終之時,正是凡、聖,人、鬼分判之際,一發千鈞,要緊之極。
隻可以佛号,開導彼之神識,斷斷不可洗澡、換衣,或移寝處。
任彼如何坐卧,隻可順彼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