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乃逐名辨釋其義。
(癸)二,廣釋。
即為七。
(子)初,釋自性清淨心。
至七,釋法性。
今初。
問曰:雲何名為自性清淨心耶?答曰:此心無始以來,雖為無明染法所覆,而性淨無改。
故名為淨。
何以故?無明染法,本來與心相離故。
雲何為離?謂以無明,體是無法,有即非有。
以非有故,無可與心相應,故言離也。
既無無明染法與之相應,故名性淨。
中實本覺,故名為心。
故言自性清淨心也。
“問”者,自問也,亦名為征。
“答”者,自答也,亦名為釋。
此心本來清淨,即亘古至今,常為染濁之法所覆,其清淨之自性,依然不改。
何以故?随緣不變故。
“無始”者,不知其所自始。
無始以來,即從古至今之意。
“無明”者,迷暗之義。
謂不明萬法唯心,心外無法也。
《楞嚴經》雲:“此身外洎山河大地,鹹是妙淨明心中所現物。
”蓋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皆是唯心所起。
既皆心起,見法便當見心,不可心外取法。
所以禅宗祖師直指本心,而曰:盡大地是老僧一隻眼。
即是此意。
不明此理,便是無明。
無明何以謂之染法?無明者,不覺也。
不覺者,昏昧之義。
乃染濁相,非清淨相也。
《起信論》雲:“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
”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覆者,障也。
何故此清淨心,無始以來為無明染法所覆?從來未悟故。
不變随緣故。
言體雖不變,而随染緣也。
所謂不覺念起,而有無明。
念起便成動相,違于本寂。
無明便成昧相,違于本照。
遂舉心性之全體,而為阿黎耶識,名為業相。
由是而全真成妄,妄分能所。
能名轉相,亦名見分。
所名現相,亦名相分。
三細既呈,六粗随具,而惑業苦三,連環不息矣。
蓋因其不變随緣,從來弗悟。
所以無始以來,常為無明染法所覆,而淨性不顯。
然因其随緣不變,萬劫常新,所以無始以來,雖為無明染法所覆,而性淨不改。
必不改者,乃謂之性。
改變則非性矣。
問曰:不改名性之理,吾知之矣,敢問所以能不改者何故耶?答曰:以無明染法,本來與自性清淨之心相離,故不改也。
此如捏目成眚,見彼虛空,花起花滅,而彼虛空,并無起滅也。
然仍不解相離之故,複問曰:雲何為離耶?嗟乎!衆生背覺合塵,認他為自,久矣。
此中自性清淨心之“自性”二字,最宜體認。
夫清淨心性,為自己本來面目,本有自體,所以名為自性。
豈可迷彼無明昏動之染法,以為自體乎?譬如眼見青黃等色,彼青黃色,乃是他物,眼能見者,乃是自性。
可知眼見之性,與彼青黃,一自一他,本來相離。
故雖彼青黃,遮障我眼,我之清淨見性,依然無改也。
況乎無明如空中花,本來無體。
而此心性為萬法本,具有妙體。
一有體,一無體,無可相應也。
一染一淨,無可相應也。
應者,合也。
既不相合,雲何非離?體是無法者,猶言無體之法。
本無而幻有,所以有即非有。
蓋無明全依淨心為體,為心識變現之幻相,無有自體。
如捏目而見狂花,狂花豈有自體耶?是故以無明無體有即非有故,無可與心相應。
以不相應故,說與心離。
以相離故,說自性清淨也。
“中實本覺,故名為心”者,此自性清淨中,實具靈明本覺。
有體有用,即寂即照,故名為心。
言非頑空可比也。
性非有無,名之為中。
不可誤認作對待之中。
理非虛謬,謂之為實。
不可誤認作有質之實。
末句乃總括上義,以明立名為自性清淨心之所以。
學人聞此名,亟當顧名思義,向自己心性上薦取。
法衆會得麼?心性是有體,無明是無體。
無可相應,本來相離。
若能向這裡透得消息,便為知宗達體的英豪,便得返本還源的大路。
着眼着眼。
(子)二,釋真如。
問曰:雲何名為真如?答曰:一切諸法,依此心有,以心為體。
望于諸法,法悉虛妄,有即非有。
對此虛僞法故,目之為真。
又複諸法雖實非有,但以虛妄因緣,而有生滅之相。
然彼虛法生時,此心不生。
諸法滅時,此心不滅。
不生故不增,不滅故不減。
以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故,名之為真。
三世諸佛,及以衆生,同以此一淨心為體。
凡聖諸法,自有差别異相。
而此真心,無異無相,故名之為如。
又真如者,以一切法,真實如是,唯是一心,故名此一心以為真如。
若心外有法者,即非真實,亦不如是,即為僞異相也。
是故《起信論》言:一切諸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
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以此義故,自性清淨心複名真如也。
“真”者,不妄。
“如”者,不異。
有分釋,有合釋。
分釋者,先釋真,後釋如。
釋“真”字又分兩層。
初以不妄為釋,有兩行文,此借妄以顯真也。
次以不生滅為釋,有三行文。
此就相以顯性也。
此中有正顯,有反顯。
正顯者,直顯自性之心體。
然真實心體,本離名字之相,無可言說。
直顯甚難。
為開示學人計,莫妙于從反面诠顯之,是為反顯。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