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觀也。
“而以心性緣起,不無虛妄世用”句,即是不變随緣。
亦即方便随緣止、入假觀也。
“猶如幻夢,非有而有”,即息二邊止、中道觀也。
又此大乘止觀法門,極圓極頓。
雖止觀分說,實則止觀不二。
寂而常照,言止而觀在其中。
照而常寂,言觀而止在其中。
且不止而止,止而無止,無止無不止。
其觀亦然。
是之謂妙止觀。
吾人若于此妙止觀道理略得消息,受用不盡矣。
第一大科略标大綱竟。
(乙)第二大科,廣作分别。
此科即正宗分。
正曲示心要之文也。
心要即止觀。
觀心之要,不過止觀而已。
機教相扣,感應道交,遂生此文。
蓋教必投機,有感斯應,如應病與藥也。
分二。
(丙)初,重問。
二,詳答。
今初。
外人曰:餘解昧識微,聞斯未能即悟。
願以方便,更為開示。
聞略說而不悟,依然是外人也。
蓋對圓教而言,藏通别三,皆名為外;圓教名字位人,即可稱為内人矣。
以當部言,明得自性清淨心,從此得門而入,可名為内;不得其門而入者,即名外也。
解昧者,智昏也。
識微者,見淺也。
法門玄廓,前所聞者又系略說,故難領悟。
斯字,指前科。
即者,當下。
言未能當下領會也。
故願大師更以善巧方便,開我心地,示我修途。
(丙)二,詳答。
分三。
(丁)初,許說。
二,立科。
三,解釋。
今初。
沙門曰:然。
更當為汝廣作分别。
亦令未聞,尋之取悟也。
然者,許其請也。
大乘止觀,先須開悟。
悟後随處可修。
不然,即是盲修瞎煉。
悟如開目,修如舉足。
目足兼資,方到寶所達清涼池。
故大師許之曰:更當為汝廣作開示。
意謂略說不悟者,聞廣談當可悟矣。
不僅為汝,亦令其餘未聞者,尋此廣談而領取法要、開悟心地。
此正祖師悲願宏深,曲示心要之所以也。
(丁)二,立科。
就廣分别止觀門中,作五番建立。
一明止觀依止。
二明止觀境界。
三明止觀體狀。
四明止觀斷得。
五明止觀作用。
先明依止者,先令悟得自性清淨心也。
此如《楞嚴經》中,阿難請問妙奢摩他三摩禅那,如來乃先令悟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蓋此心性,為一切法之所依止。
不先悟此,既無所觀之境界,奚辨能觀之體狀,而斷得作用,皆無從生起矣。
故五番建立,立此為首。
次明境界者,對迷而示真性,則有真實境界。
迷心而起妄想,則有分别依他境界。
三明體狀者,依境起修也。
體狀文中,兩重三自性,即其體狀。
四明斷得者,從修而證也。
修止,伏見思塵沙等煩惱。
止中兼觀,則斷見思塵沙等煩惱。
既斷則有得。
所謂斷見思得般若智,斷塵沙得解脫用,斷無明得法身體是也。
五明作用者,由證得用也。
既證妙體,必興大用,所謂全體起用,自度度他也。
此是五番建立生起之次第。
(丁)三,解釋。
即為五。
(戊)初,明止觀依止。
至五,明止觀作用。
初中二,(己)初,分科。
二,各釋。
今初。
就第一依止中,複作三門分别。
一明何所依止。
二明何故依止。
三明以何依止。
此三科,亦有生起之次第。
問:欲修止觀,以何為所依止之體耶?答:依止大乘自性清淨心。
問:何故依止一心耶?答:以此心是一切法根本故。
譬如枝葉花果,無根不生。
菩提道樹,心為之本。
故須依止。
問:然則以何依止此心修止觀耶?答:即是第六識心,當文謂之無塵智,他書名為妙觀察智相應品,即與六識相應之慧心所也。
用此依止自性清淨心以修止觀者何故?當文雲:由意識能知名義,能滅境界,能熏本識,令惑滅解成故。
(己)二,各釋。
即為三。
(庚)初,明何所依止。
至三,明以何依止。
初中二。
(辛)初,标列。
二,釋成。
今初。
初明何所依止者,謂依止一心以修止觀也。
就中複有三種差别。
一出衆名。
二釋名義。
三辨體狀。
一心者,大乘自性清淨心也。
即是吾人現前一念介爾之心。
此之心性體即真如。
汝問何所依止以修止觀,即依止此一念之心是已。
一心既為萬法之本,故其名不一。
吾人必須知其種種之名,方能會通。
故先出衆名。
一名必有一義,聞名而不知義可乎?故次釋名義。
有名有義,必辨名義之體狀。
若不詳辨,恐緻邪正不分。
故三辨體狀。
此與立科文中之體狀不同。
彼乃止觀之體狀,此是衆名之體狀也。
(辛)二,釋成。
即為三。
(壬)初,出衆名。
至三,辨體狀。
今初。
初出衆名者,此心即是自性清淨心。
又名真如。
亦名佛性。
複名法身。
又稱如來藏。
亦号法界。
複名法性。
如是等名,無量無邊。
故言衆名。
此七種名,皆一念心之異名也。
心既為萬法之本,即有無量之名。
故曰無量無邊。
今之七種,但略舉耳。
(壬)二,釋名義。
分三。
(癸)初,标章。
二,廣釋。
三,結成。
今初。
次辨釋名義。
以此一句,标舉章段。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