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第二大科,明止觀境界。
分三。
(己)初,标。
二,釋。
三,結。
今初。
次明止觀境界者,謂三自性法。
就中複作兩番分别。
一總明三性。
二别明三性。
上明止觀依止,隻一自性清淨心。
今複約一心,開三自性,以為止觀境界者,因凡夫久已迷真成妄,須依三自性,為所觀之境,乃有下手處。
是為定境觀心之法門,故曰“三自性法”。
須知約不變随緣言,則即一成三;約随緣不變言,則雖三實一。
蓋真實,即自性之體大;依他,即自性之相大;分别,即自性之用大。
體相用三大,從來不離,可知三性無際,舉一全收矣。
克實論之,法身無為,不堕諸數,一且不立,何況有三?今開為三者,乃南嶽大師,大悲心切,為衆生故,不得已而建立耳。
(己)二,釋。
即為二。
(庚)初,總明三性。
二,别明三性。
今初。
所言總明三性者,謂出障真如,及佛淨德,悉名真實性。
在障之真,與染和合,名阿賴耶識,此即是依他性。
六識七識妄想分别,悉名分别性。
此是大位之說也。
障即是垢。
“出障”者,盡除垢染之謂。
“佛淨德”者,佛之圓滿清淨妙德也。
蓋一明出障之淨用,一明圓顯之淨德,故分列出障真如、佛淨德二名。
然即此真如出障,便成諸佛淨德;亦即此淨德圓顯,便是出障真如,即二即一,故悉名真實性。
“真實”者,真實不虛也,《唯識論》名之為圓成實性。
“在障之真”,即在障真如。
為不生滅法;“染”即無明,為生滅法。
生滅與不生滅和合,名阿賴耶識,亦名業識。
今複名為“依他性”者,即明其非同真實故。
《唯識論》雲:“依他衆緣而得起故”。
“他”字即通指染淨緣熏。
謂依淨熏起淨用,依染熏起染用,故《唯識論》名為依他起性。
六識依七識為根,故此二悉名“分别性”。
“妄想分别”,即指六七識言。
《唯識論》名之為遍計執性,謂周遍計度,而起執著也。
然周遍執計,義局凡夫;今此書取“分别性”之名者,乃徹上徹下,義通十界。
因分别性,佛亦有之,如對機說法,即清淨分别性是也。
以三性立義不一,今且約大位為說;又委細别明,尚在下文,今乃略判,故曰“此是大位之說”。
問:下文約凡聖差别,将三自性各開為二。
而此總明中,真實性,則偏約聖邊無垢義說;分别性,則偏約凡邊染濁義說,何耶?答:此正大師教化衆生之要旨也。
誠以凡夫全真成妄,非從染濁分别性進修,何由返妄歸真?又複染淨體融,本來平等,故真實偏約淨,分别偏約染,以明凡夫修止觀,唯有從染濁分别性着手。
令其性依淨熏,而起淨用。
于是轉識成智,染除淨顯,便能真如出障,淨德圓明也。
(庚)二,别明三性。
又二。
(辛)初,别明。
二,合辨。
初中三。
(壬)初,别辨真實性。
二,别辨依他性。
三,别辨分别性。
初又三。
(癸)初,标章。
二,各釋。
三,合結。
今初。
所言别明三性者,初辨真實性。
就中複有兩種。
一者,有垢淨心以為真實性。
二者,無垢淨心以為真實性。
何謂别明三性?即将此三自性,各開為二,分别凡聖,明其義相也。
真實性中,開為兩種者,約凡言即是有垢淨心,約聖言即是無垢淨心。
(癸)二,各釋。
即為二。
(子)初,釋有垢淨心。
二,釋無垢淨心。
今初。
所言有垢淨心者,即是衆生之體實,事染之本性,具足違用,依熏變現,故言有垢。
而複體包淨用,自性無染。
能熏之垢本空,所現之相常寂,複稱為淨。
故言有垢淨心也。
既雲有垢,何又雲淨心?“即是”下正釋其義。
流轉五道,名為“衆生”。
既稱衆生,便是染也。
而衆生體具之真如實性,則是淨也。
四大五陰等生死事相染也,即此事相之本有妙性則淨也。
須知染淨性用,原是一體,故雖具足染用(文中“違用”即是染用),依染熏而變現染事,名為“有垢”。
而複體包淨用,自性本來無染,則以此淨性,收彼能熏之垢、所現之相,亦複垢空相寂。
故複稱為“淨心”也。
末句結成。
(子)二,釋無垢淨心。
所言無垢淨心者,即是諸佛之體性,淨德之本實。
雖具法爾違用之性,染熏息故,事染永泯。
複備自性順用之能,淨熏滿故,事淨德顯,故言無垢。
雖從熏顯,性淨之用非增;假遣昏雲,體照之功本具,複稱淨也。
故言無垢淨心。
諸佛、淨德,釋無垢也;體性、本實,釋淨心也。
“體性”者,全體淨性。
“本實”者,本性如實。
須知法界法爾,心性平等而有随染随淨之能。
雖複随緣,實具性淨不改之體。
故染熏息滅,則事染永泯;淨熏滿足,則事淨德顯,名為“無垢”。
實則淨熏,本自性淨德之用,故顯無别顯,全顯自性,非有新增。
遣妄亦自體本具之功,故遣無可遣,但由照顯,假名為遣耳。
故複名為“淨心”也。
末句結成。
(癸)三,合結。
然依熏約用,故有有垢無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