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熏起,顯現諸法,不無虛相。
但諸凡惑,無明覆意識故。
不知諸法唯是心作,似有非有,虛相無實。
以不知故,流轉生死,受種種苦。
是故我當教彼知法如實。
以是因緣,即起慈悲,乃至具行四攝六度等行。
如是觀時,意識亦念念熏心,令成六度四攝慈悲等種子,複不令心識為止所沒,即是用義漸顯現也。
以久久熏故,真心作用之性,究竟圓興,法界德備,三身攝化,普門示現。
以是因緣,以意識依止淨心修觀行也。
上明止行,是轉識成智而得體;今明觀行,為推己及他而起用也。
然約體用說,故先止後觀;若約修行辨,須先觀後止。
(如下止觀體狀中所明。
)總之,修止必兼觀,修觀必兼止,是為一心融修。
若止不兼觀,則定多慧少,心必昏沉。
觀不兼止,則慧多定少,心必散亂。
偏即成病,故修必雙行。
又見思等惑,因修止行而伏,因修觀行而破。
故無論自度度他,皆須止觀并運。
此理不可不知。
即如本書,前明止行中雲:能知名義,以及念念熏于本識,增益解性等,是明即觀之止也。
今明觀行中雲:由止行知一切法無相,而複即知熏現諸法,是明即止之觀也。
但順文便,止觀分說。
且以明由體方能起用,自度方能度他,故先止後觀耳。
是故觀行中名義,即蹑上文止行而來。
如真心之體,雖複寂靜,及知一切法畢竟無相,即止行中自性寂靜,本來無相也。
而以熏習因緣,顯現世出世法,及複知不無虛相顯現,即止行中但以虛妄因緣,故有諸法也。
然上文重在得體,今文則重在起用。
故用“雖”字而“複”字,以示由體起用之意。
蓋謂我知一切法無相之體,即複知不無顯現虛相之用。
而諸凡夫愚惑,意識為無明障覆故,不能了知諸法唯心,執虛為實,遂至流轉生死,受種種苦。
以是因緣,我當熏現化度之行,教彼知法如實,故起四無量心等也。
此中“唯是心作”,即上文之“唯一真心”,真谛也。
此中之“似有非有,虛相無實”,即上文“然虛妄法,有即非有”,俗谛也。
此中之“知法如實”,即上文“無别真相可取,乃即空即假即中”,中道第一義谛也。
初發度衆之心,即欲教彼知得圓融三谛。
大乘觀行,如是如是。
四無量心,即是慈悲喜舍。
慈者,與樂之心。
悲者,拔苦之心。
喜者,見人離苦得樂,生慶悅心。
舍者,行慈悲喜,而無著相之心也。
又怨親平等,亦謂之舍。
此四心平等普緣一切衆生,故曰無量。
亦名四等心。
文中未言喜舍,以“乃至”二字赅之。
四攝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以此四法攝受衆生,令其聽我教化也。
度他必先行布施,使生親愛,乃能攝化。
布施有三,曰财施,曰法施,曰無畏施。
又财、法二施中,即兼無畏施,以有财得免貧窮之畏,聞法得免生死之畏故也。
随其根性,善言安慰,使生歡喜,是為愛語。
起身口意善行,利益衆生,又彼有善行,我助其力,使之順利,是為利行。
不自貢高,同彼行事,使之親附,是為同事。
六度者,修布施度悭貪,修持戒度破犯,修忍辱度熱惱,修精進度懈怠,修禅定度散亂,修般若度愚癡。
等行者,等于萬行也。
或曰:當文雲“具行”,凡夫恐不能行也。
須知當文言具行者,乃是定境觀心。
正因凡夫不能具行,故應時時作如是具行之想,令熏成四攝六度慈悲等種子。
若不修此觀行,心識即為止行沉沒,堕無為坑,而成焦芽敗種矣。
故必于觀行位中,念念作如是觀,熏心成種,便得用義漸顯。
漸顯者,謂雖未能具行,而已逐漸行之矣。
又修觀令心不沒。
不沒之義,便是用顯。
故曰“即是用義漸顯現”,此相似位也。
迨由相似入分真,久久熏習,曆四十一位而至等覺妙覺。
然後真如心性中,大權大用,究竟圓興,示現無礙耳。
以其性德圓明,故稱法界德備。
以其修德成就,故能三身攝化,普門示現。
如是性修不二,體用無礙,是之謂究竟圓興。
此中“法界”二字,即指心性言。
“德備”者,謂無漏稱性功德,圓滿顯現。
“三身攝化”者,佛于地上菩薩,以他受用報身攝化;于三乘及凡夫,以勝劣應身攝化。
“普門示現”者,謂以普遍法門,随類示現,如觀音現三十二應身,稱為普門大士是也。
當知諸佛諸大菩薩,無不普門示現者。
末雲“以是因緣,以意識修觀行”者,試思聞名知義,覺知諸法無相,而複即知不無虛相熏現,又知凡惑因不知而受生死種種苦,更知我當教彼,由是而修觀行,熏成慈悲種子,以至究竟圓興,自始至終,莫非意識之功也。
夫知修止而成大智,知修觀而成大悲,止觀并運,悲智具足。
意識力用,大哉偉矣。
然而意識者非他,即吾人現前一念,随境攀緣、分别不停者是也。
用以修止觀,便有如是功能。
用以緣妄境,便得種種罪過。
功首罪魁,誠非虛語。
雖然,意識不任功過,功過但在當人迷悟之間。
披毛從此得迷也,作佛也由他悟也。
大衆起心動念時,急須觀照觀照,揀别揀别。
(校上來原本卷十二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