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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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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三,通簡。

    分三。

    (壬)初,正簡示。

    二,約幻喻。

    三,約夢喻。

    初中四。

    (癸)初,簡止觀功能。

    二,簡四重深義。

    三,簡修有次第。

    四,簡妄執須除。

    今初。

     上來三番明止觀二門。

    當知觀門,即能成立三性緣起為有。

    止門,即能除滅三性,得入三無性。

    入三無性者,謂除分别性,入無相性;除依他性,入無生性;除真實性,入無性性。

     此明止觀二門,各有功能也。

    蓋觀能成立三性,是為緣起有門。

    止能證入三無性,是為解脫空門。

    觀門中,初觀五陰六塵等法,皆由無明妄想分别而有,即成分别性緣起。

    何以故?一切法若離分别,本來非有故。

    次觀諸法唯識所變,皆是虛相,即成依他性緣起。

    何以故?因緣和合,唯虛無實故。

    更觀諸法有即非有,唯是一心,即成真實性緣起。

    何以故?心外無法故。

    如是三性緣起,是為真空不空,成立妙有。

    止門中,初則了達諸法本來非實,何必分别?執實之心即滅,則離分别、入無相性。

    何以故?分别原以執相實有為性,今不執相故。

    次複了達無實之虛,唯心所現,本自不生,今即無滅,執虛之心亦息,則離依他、入無生性。

    何以故?依他原以緣生虛相為性,今知無生故。

    更複了達真心,離四句絕百非,不可自生分别,橫執之真亦滅,則離真實、入無性性。

    何以故?真實原執别有真心為性,今知不可分别故,心體本寂故。

    此中第一重無相性,為空解脫門。

    第二重無生性,為無相解脫門。

    (無相性,是不執虛為實。

    無相解脫,是不執虛相。

    )第三重無性性,為無作解脫門。

    (一名無願,亦名無起。

    )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即三三昧,一名三三摩地。

    是為重空三昧、諸空不生也。

    又當文雲“除滅三性”者,非謂三性可除,乃是舍離三性之執,如《金剛經》雲“法尚應舍”,是舍法執,非舍法也。

     (癸)二,簡四重深義。

     就真實性中,所以有四番明止觀者,但此窮深之處,微妙難知。

    是故前示妄空非實,除妄空以明止,即是無性性。

    次一顯即僞是真,息異執以辨寂,即是無真性。

    是故無性性,或名無無性,或雲無真性也。

    第三一重止觀者,即是根本真如三昧。

    最後第四一重止觀者,即是雙現前也。

     此明真實性中,所以四番明止觀者,因此性窮極深玄,微妙難知故。

    何謂“微妙難知”?謂研窮性體,至幽深處,則不可以名名,不可以相相,不可以念念,不可以緣緣,直是不可異議,故曰“微妙”。

    且二乘天眼,亦不能見;菩薩慧眼,見亦不能了了;等覺菩薩法眼,猶如隔羅望月;佛眼但見一如,并無異相,故曰“難知”也。

    “妄空”者,謂分别依他二性之執雖空,但不可執空為實。

    執則雖空亦妄,非真實性矣。

    前第一番遣之雲:“何有無法,以為淨心。

    ”是示妄空非實也。

    又雲:“執無之心即滅,則名為止。

    ”是除妄空以明止也。

    以妄既除,便成真實,故曰“即是無性性”。

    “或名無無性”者,既不執無,是二性之無,亦無之矣。

    此乃真實性也,然亦不可執,執則猶有異相,亦非真實。

    故第二番複遣之雲:“設使分别,正是淨心。

    ”是顯即僞是真也。

    又雲:“淨心之體,常無分别。

    ”是息異執以辨寂也。

    以即僞便是,更無異真,故曰“即是無真性”。

     總之,或名無性性,或名無無性,或名無真性,所以立此三名者,正顯真性微妙,不可思議。

    少著情見,便非淨心。

    《圓覺經》曰:“有作思惟,從有心起,皆是六塵妄想緣氣,非實心體,已如空華。

    用此思惟,辯于佛境,猶如空華,複結空果,輾轉妄想,無有是處。

    ”今故立此三名,輾轉除遣,遣至無可遣時,方顯真心。

    如第一番曰“淨心離”四句,何得以此無法為淨心?是為約離遣即,顯無性性義也。

    第二番曰“何有異法,可緣可念,能覓淨心”者,即是淨心。

    是為約即遣離,顯無真性義也。

    第三番曰“念即自息,名證真如”,即為大寂靜止門。

    又曰“即于定中,興起大用”,是為亦即亦離,非即非離,以顯根本真如三昧之義。

    第四番寂照同時,正顯三性即而常離、離而常即之義。

    合此四義,顯其窮深微妙,以明真實性中止觀,必須雙遮雙照,三谛圓融,方見不思議性體也。

     (癸)三,簡修有次第。

     又複行者,若利機深識,則不須從第一分别性修,但徑依第二依他性修。

    此依他性,亦得名分别性,以具有二性義也。

    若不能如是者,即須次第從第一性修,然後依第二性修,依次而進也。

    終不得越前二性,徑依第三性修也。

    又複雖是初行,不妨念念之中,三番并學,資成第三番也。

     大師婆心一片,诰誡行者:不可貢高,緻成邪執。

    故出此文。

    蓋根性既利,識見複深者,聞知諸法虛相,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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