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卷目也。
古時經書,不用方冊,制成卷軸,故曰卷。
此書原共兩卷,因太厚故,分作四卷。
第一者,卷首也。
餘可例知,後不複及。
以上釋法題竟。
(乙)二,人題。
南嶽思大禅師
南嶽思大師,為智者大師受業之師。
生平靈應多多,未能殚述,略說其概。
南嶽者,山名,為思大師歸隐之處。
舉其處稱之者,避其名也。
印度多連人父母之名稱之以為尊,如舍利弗是也。
我土則反以為亵。
必避名舉處以示敬,如天台、清涼是也。
師俗姓李,諱慧思。
元魏南豫州武津人也(今河南上蔡縣東)。
稱為思大禅師者,陳帝所封之号也。
出世于梁,涅槃于陳。
六七歲時,夢一梵僧勸令出家,頓發信心。
求得《法華經》,晝夜讀誦,雖遇疾病,而讀如故。
又夢普賢乘六牙白象,來摩其頂。
頂上隆起,遂成肉髻。
昔所未識之文字,自然領解。
十五出家,受具足戒。
複夢梵僧二十四人為加羯磨,圓滿戒法。
又夢阿彌陀、彌勒佛為之說法。
随彌勒、同勝友俱會龍華。
年二十,讀《妙勝定經》,好樂禅定。
往依慧文大師,得受觀心之法。
勇猛精進,常坐不卧,三七日得輕安。
更複精進,遂動八觸,發根本禅。
因見三生行道之迹。
某歲夏竟(佛制僧律,常以四月半至七月半,結夏安居。
期滿,解制,是為夏竟。
歲歲如此,故以一夏為一歲),慨無所獲,生大慚愧。
放身倚壁,背尚未至壁間,豁然開悟。
法華三昧,大乘法門,一念明達。
無師智,自然智,一切現前。
從此專弘大乘,講《大般若經》最多。
時有人以毒藥害之,師一心念般若波羅蜜,毒即為消。
智者廿三歲時,往親近之。
師曰:“善哉佛子!我與爾昔在靈山,同聽《法華》。
宿緣所追,今複來矣。
”遂令專誦《法華》。
一日誦至《藥王品》“是真精進”句,恍見靈山法會未散。
師證之曰:“此法華三昧前方便也。
非爾莫證,非我莫識。
”因令代講《般若》。
至“一心具萬行”,忽有所疑。
師曰:“吾昔于夏中,一念頓證諸法現前。
此是《法華》圓頓妙旨。
我既親證,汝不必疑。
”智者問:“師所證是十地耶?”師曰:“吾本望入銅輪。
(圓十住位。
此位即可分身作佛。
)以領徒早,損己益他,但居鐵輪耳。
(圓教十信。
即六根清淨位。
)”古之作大法師者,如是如是,何可及哉!陳大建九年六月,端坐唱佛來迎,合掌而逝。
時六十三歲。
曲授心要
(行者若欲修之,當于下止觀體狀文中學。
若有所疑不決,然後遍讀,當有斷疑之處也。
又此所明,悉依經論。
其中多有經文論偈,不得不淨禦之,恐招無敬之罪。
)
此四字後人所加。
一以表大師之悲深,一以生世人之敬仰。
要者有三:一心要,二境要,三法門要。
心即自性清淨心。
修止觀者,必以此心為所依止,故曰要也。
此處亦兼第六識心言。
修止觀者,必藉識心為能依止,故曰要也。
境者境界。
即本文五番建立第二止觀境界中,所言之分别、依他、真實三自性是也,是為境要。
法門即大乘止觀法門。
諸佛背塵合覺,曆祖明心見性,皆由此門,豈不要乎?今但舉心要者,舉一以赅餘也。
曲授者,如大人接引小兒,非曲身授手不可,故不曰直說而曰曲授。
本文廣分别止觀門中,作五番建立,即大師委曲傳授之悲心也。
凡夫業障深重,直指本性,領悟者稀。
今蒙大師如此委曲相授,則利鈍三根,皆可造修吾輩當生難遭之想,庶不負大師苦心建立耳。
此下尚有小字數行,亦宜加意。
經文者,佛說。
論偈者,祖師所說也。
末二句尤應注意。
嘗見世人卷握經書,或挾之腋下,或反置背後,是皆不敬之甚者。
須知閱誦經書,必須雙手捧承,不然招罪不小。
諸君勉之。
以上釋人題竟。
自此以下,入本文矣。
将欲釋文,必先分科,即七番共解之标章是也。
凡講經看經,必須标章,方能有條不紊,得其綱要。
極不可忽。
本文分三大科。
第一科,略标大綱。
文隻一幅許,即三番問答是也。
此為序分。
本書無通序,隻有别序。
别序者,發起序也。
第二科,廣作分别。
其中又分五科,直至第四卷之第十二頁止。
此為正宗分。
第三科,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