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七章 百眼窟

首頁
來偷食,抱着地上的魚肉碎塊正啃得親切。

     我見這些鼹鼠肥碩,皮光毛亮,它們俗稱“大眼賊”,通常生活在草原下的黃土洞裡,在林中幹燥之處也偶爾能見到,體形比野鼠肥胖得多,正是野外的美味,趕緊打個手勢讓胖子和丁思甜不要出聲,随手撿了一根拳頭粗細的樹幹,對準其中最大的一隻,一悶棍砸了出去,那大眼賊貪圖魚鮮,它就象老羊皮一樣吃得神智不清,根本沒有躲閃,被砸了個正着。

     胖子也跳起身來,輪着粗樹棍跟我一同打鼠,頃刻間便有七八隻肥鼠斃在了亂棍之下,三人大喜,趕緊動手烤鼠吃肉,每隻大眼賊的體型都跟小一号的兔子差不多,一烤滋滋冒油,丁思甜開始還有些不放心:“萬一大眼賊也跟黑魚一樣,人吃了就變餓鬼怎麼辦?” 我對丁思甜說:“草原上可沒有不許吃大眼賊的傳說,不是有許多牧人都在秋天捉了最肥的大眼賊當口糧嗎,我看應該問題不大。

    ”說話間,那邊胖子已經風卷殘雲般啃掉了半隻烤得半生的大眼賊,我和丁思甜仍有些擔心,嘗試着吃了些,發覺無異,這才放心大吃。

     草原上的牧民把吃烤鼠肉視為家常便飯,但在興安嶺山區,有許多人卻從來不吃鼠肉,解放前,在山區裡找金脈開金礦的人就忌食鼠肉,我曾經聽我祖父說倒鬥的手藝人,也不吃鼠,而稱老鼠為“媳婦兒”,因為整天做的營生,都是搬土打洞的勾當,與老鼠無異,屬于同行,而且老鼠也是“胡、黃、白、柳、灰”這五大家之一的“灰”家,天天跟土洞子打交道,就絕不能得罪老鼠,否則指不定哪次一不留神,就會被活埋在盜洞裡。

     我當時根本沒動過打算盜墓的念頭,對吃些“大眼賊”的肉毫不在乎,丁思甜也不太相信什麼黃皮子、長蟲、狐狸、刺猬和老鼠之類是仙家,但她深信天道有容,凡事不能做得太絕,比如說吃老鼠,在丁思甜的老家,解放前鬧饑荒,當地老鼠特别多,雖然沒糧食,可老鼠一點沒見少,大夥為了活命,就抓老鼠吃,也不知吃了幾十萬隻老鼠,終于把饑荒熬了過去,可當地人已經養成了吃老鼠肉的習慣,有糧食的時候仍然要抓老鼠吃,而且是家家都吃,人人皆吃,結果有一年突然就鬧起了鼠疫,死的人數都數不過來,疫情過後,有的整條村子,死得就隻剩下兩個吃全素的活人。

     胖子說:“這叫什麼天道有容?我看老鼠就是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