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木向侍者訂了一份三明治,然後向會議室走去。
會議室裡,桌子擺成“口”字缺一邊的形狀,同屆的加藤檢察官正坐在一端吃着咖喱飯。
“呀,辛苦了!”
加藤指了指自己身邊的椅子。
“啊。
”小野木坐到他的旁邊。
“累了吧。
你好像精神不佳,審問了好幾個嗎?”
加藤一面往口中送湯,一面把臉扭向小野木。
“不,隻一個。
”
“案情棘手嗎?”
“搶劫緻傷罪。
為了女人,需要生活費,在路上動起了菜刀。
”
“那個女人,是出賣肉體的,還是别的什麼女人?”
加藤檢察官用筷子戳着黃色的米飯。
“不是。
在外地和房東家的女主人相好,後來到了東京,沒有工作。
”
“嗯。
”加藤又看了看小野木,“女人的丈夫呢?沒追上來嗎?”
“沒有。
丈夫又有了女人,好像根本就不進家門了,因此他倆才一塊兒跑了出來。
”
侍者端來了三明治和紅茶。
小野木把飯接過來,心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結城賴子此刻大概也正在某個飯店用餐吧?是獨自一人嗎?然而,他不願想到還會另有第二個人。
“我審訊的案子是,”加藤說,“丈夫用棍棒毆打和别的男人相好的妻子。
在鄉下。
”
小野木已經吃起了三明治。
“緻傷三個星期。
疑犯本人說,原來是想狠狠揍老婆一頓,要是那樣打死了也沒什麼了不起。
究竟是有意殺人,還是無意?這個問題就微妙了!解送書上認定是有意。
”
加藤把盤中的咖喱飯一掃而光,擦了擦手。
“有趣!真是很好的學習哩!”他一邊取出香煙,一邊說,“妻子一方也訊問過了,她說要和丈夫離婚。
不過,不承認與其他男人相好這一事實,理由隻是被揍得太狠了,心裡害怕。
”
加藤檢察官興緻正濃,看樣子很願意談論這個話題。
如果不是辦事人員進來說上司叫他,說不定他的話還會繼續下去。
“兄弟,”從椅子上站起來時,加藤拍了拍小野木的肩膀,“下班回去的時候,喝杯啤酒吧!”
“好啊!哎呀,今天恕我不能奉陪了。
”
“看你情緒很成問題呢!怎麼啦?”
“也許是累了。
”
“那可得注意。
索性再到鄉下去轉一趟嘛!”
加藤很了解小野木的興趣。
小野木吃完三明治,啜着紅茶。
他突然注意到一本厚厚的書丢在桌子上,就在加藤坐過的位置上,看樣子是他落下的。
小野木漫不經心地把書拿過來看了看。
原來是一本很舊的案例集。
加藤是個學習迷,似乎經常讀這類東西。
書裡夾着一張紙條,好像是加藤放進去的。
小野木把那一頁掀開來。
這是一份判決原件,明治二十四年【10】的陳年舊賬。
小野木讀了下去:
【10】即公元1891年。
明治元年是1868年,即日本明治維新那一年。
對上述被告之蓄意殺人事件,業已審理完畢:
被告富田勘次郎,于明治二十三年十一月以來,即與滋賀縣XX郡XX村小杉與兵衛之次女聰結婚。
雖察知聰自明治二十四年三月中便與川村金吉者私通,然并未強行阻止,而依然默許。
其時,因有居住橫濱之姓氏不詳男子,屢屢來訪聰。
被告遂向聰詢問該人系何種關系者。
聰答系甥雲雲。
被告不信,強以诘問事實。
既如斯被疑,聰遂欲以死示清白,乃持庖刀欲自刎。
雖予以阻止,然被告之疑念愈加一層。
明治二十四年四月三日夜,被告于聰不在時歸宅,适值上述男子來尋聰,遂予挽留并請其入室内。
然該男子卻似逃離去……
小野木吸了一口煙。
煙霧在書本上彌漫浮動。
眼睛卻無法控制地硬往下看去。
這是令人不安的一段文字:
被告悄然跟蹤離去之上述男子,認定其寄足某車鋪,遂至車鋪詢問該男子之姓氏住所,且問及是否為該男子與聰私通而行周旋。
車匠答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