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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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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野木向侍者訂了一份三明治,然後向會議室走去。

    會議室裡,桌子擺成“口”字缺一邊的形狀,同屆的加藤檢察官正坐在一端吃着咖喱飯。

     “呀,辛苦了!” 加藤指了指自己身邊的椅子。

     “啊。

    ”小野木坐到他的旁邊。

     “累了吧。

    你好像精神不佳,審問了好幾個嗎?” 加藤一面往口中送湯,一面把臉扭向小野木。

     “不,隻一個。

    ” “案情棘手嗎?” “搶劫緻傷罪。

    為了女人,需要生活費,在路上動起了菜刀。

    ” “那個女人,是出賣肉體的,還是别的什麼女人?” 加藤檢察官用筷子戳着黃色的米飯。

     “不是。

    在外地和房東家的女主人相好,後來到了東京,沒有工作。

    ” “嗯。

    ”加藤又看了看小野木,“女人的丈夫呢?沒追上來嗎?” “沒有。

    丈夫又有了女人,好像根本就不進家門了,因此他倆才一塊兒跑了出來。

    ” 侍者端來了三明治和紅茶。

    小野木把飯接過來,心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結城賴子此刻大概也正在某個飯店用餐吧?是獨自一人嗎?然而,他不願想到還會另有第二個人。

     “我審訊的案子是,”加藤說,“丈夫用棍棒毆打和别的男人相好的妻子。

    在鄉下。

    ” 小野木已經吃起了三明治。

     “緻傷三個星期。

    疑犯本人說,原來是想狠狠揍老婆一頓,要是那樣打死了也沒什麼了不起。

    究竟是有意殺人,還是無意?這個問題就微妙了!解送書上認定是有意。

    ” 加藤把盤中的咖喱飯一掃而光,擦了擦手。

     “有趣!真是很好的學習哩!”他一邊取出香煙,一邊說,“妻子一方也訊問過了,她說要和丈夫離婚。

    不過,不承認與其他男人相好這一事實,理由隻是被揍得太狠了,心裡害怕。

    ” 加藤檢察官興緻正濃,看樣子很願意談論這個話題。

     如果不是辦事人員進來說上司叫他,說不定他的話還會繼續下去。

     “兄弟,”從椅子上站起來時,加藤拍了拍小野木的肩膀,“下班回去的時候,喝杯啤酒吧!” “好啊!哎呀,今天恕我不能奉陪了。

    ” “看你情緒很成問題呢!怎麼啦?” “也許是累了。

    ” “那可得注意。

    索性再到鄉下去轉一趟嘛!” 加藤很了解小野木的興趣。

     小野木吃完三明治,啜着紅茶。

    他突然注意到一本厚厚的書丢在桌子上,就在加藤坐過的位置上,看樣子是他落下的。

     小野木漫不經心地把書拿過來看了看。

    原來是一本很舊的案例集。

    加藤是個學習迷,似乎經常讀這類東西。

     書裡夾着一張紙條,好像是加藤放進去的。

    小野木把那一頁掀開來。

     這是一份判決原件,明治二十四年【10】的陳年舊賬。

    小野木讀了下去: 【10】即公元1891年。

    明治元年是1868年,即日本明治維新那一年。

     對上述被告之蓄意殺人事件,業已審理完畢: 被告富田勘次郎,于明治二十三年十一月以來,即與滋賀縣XX郡XX村小杉與兵衛之次女聰結婚。

    雖察知聰自明治二十四年三月中便與川村金吉者私通,然并未強行阻止,而依然默許。

    其時,因有居住橫濱之姓氏不詳男子,屢屢來訪聰。

    被告遂向聰詢問該人系何種關系者。

    聰答系甥雲雲。

    被告不信,強以诘問事實。

    既如斯被疑,聰遂欲以死示清白,乃持庖刀欲自刎。

    雖予以阻止,然被告之疑念愈加一層。

    明治二十四年四月三日夜,被告于聰不在時歸宅,适值上述男子來尋聰,遂予挽留并請其入室内。

    然該男子卻似逃離去…… 小野木吸了一口煙。

    煙霧在書本上彌漫浮動。

    眼睛卻無法控制地硬往下看去。

    這是令人不安的一段文字: 被告悄然跟蹤離去之上述男子,認定其寄足某車鋪,遂至車鋪詢問該男子之姓氏住所,且問及是否為該男子與聰私通而行周旋。

    車匠答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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