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祖謹,有功于周,為太師、燕國公。
父宣道,仕隋至内史舍人。
大業末,志甯調冠氏縣長,山東盜起,棄官歸。
高祖入關,率群從迎谒長春一宮,诏授渭北道行軍元帥府記室,與殷開山參謀議。
薛仁杲平,識褚亮于囚虜中,遷天策府中郎、文學館學士,引亮與同列。
貞觀三年,為中書侍郎。
太宗嘗宴近臣,問:“志甯安在?”有司奏:“敕召三品,志甯品第四。
”帝悟,特诏預宴,因加散騎常侍、太子左庶子、黎一陽一縣公。
是時議立七廟,君臣請以涼武昭王為始祖,志甯以涼非王業所因,獨建議違之。
帝诏功臣世襲刺史,志甯奏:“古今異時,慕虛名,遺實患,非久安計。
”帝皆從之。
嘗謂志甯曰:“古者太子既生,士負之,即置輔弼。
昔成王以周、召為師傅,日聞正道,習以成一性一。
今太子幼,卿當輔以正道,無使邪僻啟其心。
勉之,官賞可不次得也。
”太子承乾數有過惡,志甯欲救止之,上《谏苑》以諷。
帝見大悅,賜黃金十斤、絹三百匹。
俄兼詹事,以母喪免,有诏起複本官,固請終喪,帝遣中書侍郎岑文本敦譬曰:“忠孝不兩立,今太子須人教約,卿強起,為我卒輔道之。
”志甯乃就職。
時太子以農時造曲室,累月不止,又好音樂過度。
志甯谏,以為“今東宮乃隋所營,當時号為侈麗,豈容複事磨砻彩飾于其間?丁匠官奴皆犯法亡命,鉗鑿槌杵,往來出入,監門、宿衛、直長、千牛不得苛問。
爪牙在外,厮役在内,其可無憂乎?又宮中數聞鼓聲,太樂伎兒辄留不出,往年口敕丁甯,殿下可不思之?”太子不納。
而左右多任宦官,志甯複谏曰:“奄官者,體非全氣,專柔便佞,托親近為威權,假出納為禍福。
故伊戾敗宋,易牙亂齊,趙高亡秦,張讓傾漢。
近高齊任鄧長颙為侍中,陳德信為開府,内預宴私,外幹朝政,齊卒颠覆。
今殿下左右前後皆用寺人,輕忽高班,陵轹貴仕,品命失序,經紀不立,行路之人鹹以為怪。
”太子益不悅。
東宮仆禦舊得番休,而太子不聽,又私引突厥,與相狎比。
志甯懷不能言,上疏極言曰:“竊見仆寺司馭,爰及獸醫,自春迄夏,不得番息。
或家有慈親,以阙溫清,或室有幼弱,以虧撫養,殆非恕一愛一之意。
又突厥達哥支等,人狀野心,不可以禮教期,不可以仁信待。
狎而近之,無益令望,有損盛德。
況引内閤中,使常親近,人皆震駭,而殿下獨安此乎?”太子大怒,遣張師政、纥幹承基往刺之。
二人者入其第,見志甯憔然在苫塊中,不忍殺,乃去。
太子敗,帝知狀,謂曰:“聞公數谏,承乾不聽公,故至此。
”是時宮臣皆罪廢,獨志甯蒙勞勉。
晉王為皇太子,複拜左庶子,遷侍中,加光祿大夫,進封燕國公,監脩國史。
永徽二年,洛一陽一人李弘泰誣告太尉長孫無忌反,有诏不待時斬之。
志甯以為:“方春少一陽一用事,不宜行刑,且誣謀非本惡逆,請依律待秋分乃決。
”從之。
衡山公主既公除,将下嫁長孫氏。
志甯以為:“《禮》,女十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固知遇喪須終三年。
《春秋》,魯莊公如齊納币,母喪未再期而圖婚,二家不譏,以其失禮明也。
今議者雲‘公除從吉’,此漢文創制,為天下百姓耳。
公主身服斬衰,服可以例除,情不可以例改。
心喪成婚,非人情所忍。
”于是诏公主待服除乃婚。
拜
頃之,兼太子少師。
四年,隕石十八于馮翊,高宗問曰:“此何祥也?朕欲悔往脩來以自戒,若何?”志甯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