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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五十一 魏盧李杜張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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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使督京師之西二十四郡盜賊,善撫循,能得士心。

    高祖與之厚,及兵入關,以衆歸,授宗正卿、應國公,賜姓李。

    後為左監門大将軍,以其老,聽乘馬按視宮禁。

    年八十餘卒,谥曰明。

    祖寬,高宗時為太常卿、隴西公。

    父道廣,武後時為汴州刺史,有善政。

    突厥、契丹寇河北,議發河南兵擊之,百姓震擾,道廣悉心撫定,人無離散。

    遷殿中監、同鳳閣鸾台平章事,封金城侯。

    卒,贈秦州都督,谥曰成。

     元纮,早修謹,仕為雍州司戶參軍。

    時太平公主勢震天下,百司順望風指,嘗與民競碾硙,元纮還之民。

    長史窦懷貞大驚,趣改之,元纮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

    ”改好畤令,遷潤州司馬,以辦治得名。

    開元初,為萬年令,賦役稱平,擢京兆少尹。

    诏決三輔渠,時王、主、權家皆旁渠立硙,潴堨争利,元纮敕吏盡毀之,分溉渠下田,民賴其恩。

    三遷吏部侍郎。

    會戶部楊瑒、白知慎坐支調失宜,貶刺史,帝求可代者,公卿多薦元纮。

    帝欲擢為尚書,宰相以資薄,乃為戶部侍郎。

    條陳利害及政得失,帝才之,謂可丞輔,賜衣一稱、絹二百匹。

    明年,遂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清水縣男。

     元纮當國,務峻涯檢,抑奔競,誇進者憚之。

    五月五日,宴武成殿,賜群臣襲衣,特以紫服、金魚錫元纮及蕭嵩,群臣無與比。

    是時,廢京司職田,議者欲置屯田。

    元纮曰:“軍國不同,中外異制,若人閑無役,地棄不墾,以閑手耕棄地,省饋運,實軍糧,于是有屯田,其為益尚矣。

    今百官所廢職田不一縣,弗可聚也;百姓私田皆力自耕,不可取也。

    若置屯,即當公私相易,調發丁夫。

    調役則業廢于家,免庸則賦阙于國,内地為屯,古未有也。

    恐得不補失,徒為煩費。

    ”遂止。

    初,左庶子吳兢為史官,譔《唐書》及《春秋》,未成,以喪解,後上書請畢其功,诏許就集賢院成書;張說緻仕,诏在家修史。

    元纮因言:“國史記人君善惡、王政損益,褒貶所系,前聖尤重。

    今國大典,分散不一,且太宗别置史館禁中,所以秘嚴之也。

    請勒說以書就館,參會譔錄。

    ”诏可。

     後與杜暹不協,數辨争帝前,帝不怿,皆罷之,以元纮為曹州刺史,徙蒲州,引疾去。

    後以戶部尚書緻仕,複起為太子詹事。

    卒,贈太子少傅,谥曰文忠。

     元纮再世宰相,有清節,其當國累年,未嘗改治第宅,僮馬敝弱,得封物赒給親族。

    宋璟嘗歎曰:“李公引宋遙之美,黜劉晃之貪,為國相,家無留儲,雖季文子之德,何以加之!” 杜暹,濮州濮一陽一人。

    父承志,武後時為監察禦史。

    懷州刺史李文暕為人所告,诏承志推驗,無實。

    文暕,宗室近屬也,卒得罪,承志貶為方義令,遷天官員外郎。

    見羅織獄興,移疾去,卒于家。

     自高祖至暹,五世同一居。

    暹尤恭謹,事繼母孝。

    擢明經第,補婺州參軍,秩滿歸,吏以紙萬番赆之,暹為受百番,衆歎曰:“昔清吏受一大錢,何異哉?”為鄭尉,複以清節顯。

    華州司馬楊孚,公挺人也,每咨重暹。

    會孚遷大理正,暹适以累當坐,孚曰:“使若人得罪,衆安勸乎?”以狀言執政,繇是擢為大理評事。

     開元四年,以監察禦史覆屯碛西。

    會安西副都護郭虔瓘與西突厥可汗阿史那獻、鎮守使劉遐慶更相訟,诏暹即按。

    入突騎施帳,究索左驗。

    虜以金遺暹,暹固辭,左右曰:“公使絕域,不可失戎心。

    ”乃受焉,一陰一埋幕下。

    已出境,乃移文畀取之。

    突厥大驚,度碛追,不及,去。

    遷給事中,以母喪解。

    會安西都護張孝嵩遷太原尹,或言暹往使安西,虜伏其清,今猶慕思,乃奪服拜黃門侍郎兼安西副大都護。

    明年,于阗王尉遲朒約突厥諸國叛,暹覺其謀,發兵讨斬之,支一黨一悉誅,更立君長,于阗遂安。

    以功加光祿大夫。

    守邊四年,撫戎練士,能自勤勵,為夷夏所樂。

     十四年,召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遣中使往迎。

    谒見,賜絹二百、馬一匹、第一區。

    與李元纮輕重不得,罷為荊州都督長史,曆魏州刺史、太原尹。

    帝幸北都,進戶部尚書,許扈跸。

    還,複東幸,以暹為京留守。

    暹率當番衛士繕三宮城,浚池,督役不少懈。

    帝聞嘉之,數賜書褒勞,進禮部尚書,封魏縣侯。

     二十八年卒,贈尚書右丞相,遣使護喪,禁中出絹三百匹賜之,太常谥曰貞肅。

    右司員外郎劉同升等以暹行忠孝,谥有未盡,博士裴總謂暹往以墨衰受命安西,雖勤勞于國,不得盡孝。

    其子列訴,帝更敕有司考定,卒谥貞孝。

     暹友一愛一,撫異母弟昱甚厚。

    其為人少學術,故當朝議論,時時失淺薄。

    然能以公清勤約自将,亹癖為之,自弱冠誓不通親友獻遺,以終身。

    既卒,尚書省及故吏緻赙,其子孝友一不受,以行暹素志雲。

     暹族子鴻漸。

    鴻漸字之巽。

    父鵬舉,與盧藏用隐白鹿山,以母疾,與崔沔同授醫蘭陵蕭亮,遂窮其術。

    曆右拾遺。

    玄宗東行河,因遊畋,上賦以風。

    終安州刺史。

     鴻漸第進士,解褐延王府參軍,安思順表為朔方判官。

    祿山亂,皇太子按軍平涼,未知所适,議出蕭關趣豐安。

    鴻漸與六城水運使魏少遊、節度判官崔漪、支度判官盧簡金、關内鹽池判官李涵謀曰:“胡羯亂常,二京覆沒,太子治兵平涼,然散地難恃也。

    今朔方制勝之會,若奉迎太子,西诏河、隴,北結回纥,回纥固與國,收其勁騎,與大兵合,鼓而南,雪社稷之恥,不亦易乎!”即具上兵馬招輯之勢,且錄軍資、器械、儲廥凡最,使涵詣平涼見太子,太子大悅。

    會裴冕至自河西,亦勸之朔方。

    而鴻漸與漪至白草頓迎谒,說曰:“朔方天下勁兵,靈州用武地。

    今回纥請和,吐蕃結附,天下列城堅守,以待王命。

    縱為賊據,日夜望官軍,以圖收複。

    殿下治兵長驅,逆胡不足滅也。

    ”太子喜曰:“靈武我之關中,卿乃吾蕭何也。

    ” 既至靈武,鴻漸即與冕等勸即皇帝位,以系中外望。

    六請,見聽。

    鴻漸明習朝章,采舊儀,設壇遺城南,先一日草其儀上之。

    太子曰:“聖皇在遠,寇逆方結,宜罷壇場,它如奏。

    ”太子即位,是為肅宗,授鴻漸兵部郎中,知中書舍人事。

    俄為武部侍郎,遷河西節度使。

    兩京平,又節度荊南。

    乾元二年,襄州大将康楚元等反,刺史王政脫身走,楚元僞稱南楚霸王,因襲荊州。

    鴻漸棄城遁,人皆南奔,争舟溺死者甚衆。

    澧、朗、複、郢等州聞鴻漸出,皆竄伏山谷。

    俄而商州刺史韋倫平其亂。

     久之,乃召鴻漸為尚書右丞、太常卿,充禮儀使。

    泰、建二陵制度皆鴻漸綜正,以優,封衛國公。

    又建言:“《周官》:‘兇荒殺禮。

    ’今承大亂,民人夷殘,其婚葬鹵簿,非于國有大功及二等以上親皆不許給。

    ”诏可。

     代宗廣德二年,以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尋進中書侍郎。

    崔旰殺郭英軿據成都,邛州牙将柏貞節、滬州牙将楊子琳、劍州牙将李昌膋以兵讨旰,蜀、劍大亂。

    命鴻漸以宰相兼成都尹、山南西道劍南東川副元帥、劍南西川節度副大使往鎮撫之。

    鴻漸一性一畏怯,無它遠略,而晚節溺浮圖道,畏殺戮。

    及逾劍門,懲艾張獻誠敗,憚旰雄武,先許以不死。

    既見,禮遇之,不敢加谯責,反委以政,日與從事杜亞、楊炎縱酒高會,因薦旰為成都尹,而授貞節邛州刺史,子琳滬州刺史,各罷兵。

    乃請入朝,許之。

    及見帝,盛言旰威略可任,宜為留後。

    獻寶器五一床一、羅錦十五一床一,麝臍五石。

    複輔政。

    議者疾其長亂。

    進門下侍郎。

    大曆三年,兼東都留守、河南淮西山南東道副元帥,辭疾不行。

    又讓山南、劍南副元帥,聽之。

    四年,疾甚,辭宰相,罷三日卒,年六十一,贈太尉,谥曰文憲。

     鴻漸自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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