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工作也是我的樂趣。
大多數故事都讓我着迷。
它們一個接一個地出現在我腦中,就像寫作時在被當做書房的洗衣間裡綿綿不絕飄蕩的搖滾電台音樂。
我寫得又快又用力,幾乎從來不在重寫後回頭再看一遍,也從來沒想過它們是從哪裡來的,或是一篇好的短篇在結構上與長篇有什麼不同;對如何掌控角色發展、背景故事和時間框架之類的問題也從未思考過。
我初生牛犢不怕虎,能依賴的隻有本能和孩子般的自信。
我隻在乎它們還在源源不斷地湧出來。
這是我唯一關心的問題。
我無疑從未考慮過寫作短篇小說是一門脆弱的技藝,假如不連續地運用,就會被遺忘。
那時我可不覺得它脆弱。
大多數短篇對我而言都像推土機一樣結實。
美國的許多暢銷小說家都不寫短篇。
我并不認為是錢的問題;能夠靠稿酬衣食無憂的作家不需要考慮這個。
可能的原因是,當筆下的世界被壓縮進,比方說,七千字以下時,寫作者會産生創作意義上的幽閉恐懼。
也有可能是因為微型寫作的技藝已經逐漸失傳。
生活中有許多事就像騎自行車一樣,學會了就不會忘,但寫短篇不是其中之一。
你是會忘的。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期至九十年代,我越來越少寫短篇,有限的幾篇也是越寫越長(這本書裡就收了兩篇較長的)。
那倒沒什麼問題。
但也有些短篇沒有寫出來,是因為我手頭有長篇要完成,這就不好了——我能感覺得到,那些想法在我腦中哭喊着要被寫出來。
有些最終還是成形了,另一些,遺憾地說,卻像風吹塵土般消失了。
更糟糕和令人沮喪的是,還有些故事我再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寫出。
我知道,在洗衣間裡,用塔比的那台奧利維蒂便攜式打字機,我是能寫得出來的。
而現在,年齡增長了許多,技巧更加老練,工具——比如今晚使用的蘋果電腦——也更高級,我卻覺得逮不住那些故事。
我還記得搞砸一個故事後的感覺,就像自己是個上了年紀的鑄劍師,隻能無助地盯着一把托萊多寶劍哀歎,我曾經也知道怎麼做這個東西。
三四年前的某一天,我收到卡特裡娜·凱尼森的一封信,她時任“美國最佳短篇小說”叢書的編輯(後來這套叢書改由海迪·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