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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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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見”存在其中。

     驚惶害怕。

     失去他們所守的标準,即失去其認知。

     神魂思慮驚變憂懾。

    懾,心生畏懼之義。

     合于佛所實證真如之理而說。

    如,合之義。

     末伽黎,外道之名,這些外道說有“不死天”存在。

    人生前隻要答說四種模拟兩可的話,死後可生到此“不死天”。

    釋尊稱這四種話是使人産生憍慢混亂的話,非真實語。

    這四種話的特性為:可恒可變、可生可滅、可有可無、可增可減。

    若有人問這些末伽黎問題,他們就以這些話回答。

     谛,仔細之義。

    忝,自謙之語。

    哀是哀自己無法得佛果,慕是仰慕佛果。

     精見即見精,色空即色塵與虛空(即無知之塵境,即前所稱之物)。

    是義,即物中無“是見”是義。

    非是義即物中無“非是見”之義。

     此即若物是見,則應可指陳出來。

    此眼前色空等象即無知之“物”。

     即物若非見,則應不見色空等象。

     不是像他們(指阿難等人)從前尚未回小乘向大乘時善根輕薄鮮少()。

     于物象與見精中間,何謂“物中無是見”與“物中無非是見”之義。

     即楞嚴大定。

     見為能見,見緣為所見。

    這些都是“唯識論”所用的名詞,有興趣者可參考相關的典籍。

    唯識是彌勒菩薩首創,講“三界唯心造,萬法唯識變”。

    唯識宗在中國的初祖是玄奘大師。

    唯識把宇宙現象(法)看成“虛妄有”,而主張詳加探讨。

    他們把現象分為五種類型稱為“五位”。

    小乘修行者認為識與物質實際存在,諸法的生起次第是色法在先,心法在後。

    因此,其次第為色法&darr心法&darr心所有法、不相應行法與無為法。

    而大乘認為唯心所變,故生起次第為心在先。

    上面簡介唯識宗。

    下面解釋本文:(一)色心諸緣:“色”即色法,即今日科學所研究的物質現象。

    色法有十一種(現象),即:五根、五境與無表色。

    五境又稱五塵,為五根所緣的對象。

    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五個器官。

    無表色即法塵所屬的色,也就是意識所緣對象的色法,有極略色(物質分析到最小看不見時之形狀)、極回色(有色物質分析到最小的顔色)、受引發色(受戒引發身中之色)、定所引色及遍計所起色(幻覺所現之境花水月)共五種。

    “心”即八個“心王”,即眼、耳、鼻、舌、身、意、末那與阿賴耶識。

    是“主導”的精神作用。

    “心”即八種識的現象。

    “諸緣”是産生精神作用的四種緣(唯識宗以緣來說明諸法間的生滅關系),即親因綠、增上緣、等無間緣與所緣緣(詳見唯識論)。

    (二)“心所使”:即心所有法,簡稱心所。

    此為心王所起的法。

    大乘有五十一法,皆意識心所屬(今日之心理學名詞),如信、漸、愧、貪等。

    心所有法是心王所驅使之法,屬“從屬”之法,例如“信”乃對境時第六意識心生起信心。

    主導是第六識。

    (三)“諸所緣法”:即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與六種“無為法”。

    不相應行法為“非色、非心之法”,例如時、方(四方)、生、老、無常等。

    無為法為非因緣法,為出世間法,例如真如、滅受想定等。

    這一段話也就是說一切諸法,不論世間法或出世間法皆唯心所現。

    你的色身(汝身)與你的識心(汝心)都是妙明、真精的妙心所現。

    妙明形容真心的寂而常照。

    真精乃真心衍生的八個識,妙形容真心與真精的不可思議。

    這句話是說你的色身與意識心(即一般人所稱的“心”)都是微妙不可思議的真心與其衍生八個識的心中所現物。

    所想相指其他的法,如色法、無為法、不相應行法等,這些皆由心妄想所成,故稱“所想相”。

    以上這些妄相都是如虛空所生之花,本無所有。

    但其本源是真心(菩提妙淨明體)。

    也就是見及見緣皆是真如起無明而生,本無所有,是“虛妄有”之相,何來“物中有見性,物中有非見性”之問題。

    此處“物”即妄有之塵相(見、見緣、所想相等)。

    也就是真如起無明生妄相,不是妄相之中有見性(心)或有非見性(非心)存在。

    也就是沒有見性是物,見性是非物之問題,這些皆“戲論”。

     更有文殊稱“是文殊”或“無文殊”(非文殊)。

     比喻見性。

     指五蘊身所生之見。

     見與空塵(其)之本源是真心。

     因妄想而成為色空與聞見。

    這如第二月是捏目所成之妄相,妄相中何者是月?何者是非月? 見指能見的心王(此指眼識),塵指所見之色塵。

    種種發明即由見與塵而起之種種分别計度,如說色塵是有是無,能見是有是無等,都名為“妄想”。

     不能由妄想中說是月非月,或說是物非物等問題。

     由八識(即真精)返回入真心(即妙覺明性),就能使你(指阿難等)出離“見有所指”(見是物,故能指出)與“見非有所指”(即見是非物)之困惑,而悟入“真見”。

     覺緣即心經所說不生不滅的自性(空或法身)。

    因其有覺性能緣生一切諸法,故稱為“覺緣”。

     這一段話是阿難請示釋尊,關于覺緣(即自性)與外道所說的“冥谛”、“真我”有何不同?外道說“自然”與佛說“因緣”有何差異? 覺緣之性。

     自性好像不是因緣所生,也不像與外道(彼)所說的“自然”而有,詳情如何請釋尊開示。

     有各種方法以說明。

     “自然論”之外道認為諸法無因所生,則諸法之任何一法皆應有其體性,稱“自然體”。

    如“見明”,“因緣論”者說它須有光、眼等條件,自然論者認為“見明”本身有其自然體,此體即能見明,不需其他條件。

     自然體 若明是産生見的主因,則此見中沒有暗的主因,故應不見暗。

    例如燈是見的主因,燈不關則不見暗相。

     若空是産生見的助緣(相關條件),則見中有空,當不會見塞。

     見性 無非因緣,無不非因緣,無是因緣,無非是因緣等。

     離一切妄相即是一切諸法,離妄則全體是真。

     于諸法中舍棄(措)真心。

     即空、明、心與眼四個條件則可成眼見,此為小乘的觀點。

    大乘認為眼見需有九緣,即空(有空間才成見)、明(照明)、根(眼睛)、境、作意(想看)、分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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