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都柏林的檢查報告後,奧康納被指控觸犯了法律。
到目前為止,案子很清楚。
下一個證人來自都柏林愛爾蘭警方詐騙科。
他昨天顯然也在那趟火車上,法官心裡沉思着,他坐的是三等車廂。
這位刑警發誓說,經過仔細檢查,發現這副撲克是動過手腳的。
公訴人拿起一副紙牌,刑警仔細分辨。
這副牌又傳回公訴人手裡。
公訴人詢問這副牌是如何動的手腳。
“通過兩種方法,大人,”刑警告訴法官,“用所謂的‘陰影法’和‘修邊法’。
在四種花色的每張紙牌背面的不同部位,都進行了修邊,牌的上下兩頭都修過,這樣,無論拿牌的時候哪一頭朝上都不影響。
在修邊法中,圖案邊緣與紙牌邊緣之間的白色界限,被修改成了不同的寬度。
這種變化雖然很細微,但從桌子對面也能夠看得出來,這為騙子指明了對家持牌的花色。
我說清楚了嗎?”
“完全清楚了。
”科明法官說,他的眼睛凝視着奧康納。
“大牌,從王牌到十,是用陰影法區分的,也就是用化學藥水輕微改變紙牌背面小區域内圖案的色澤,使之暗淡或明亮。
區域很小,有時候并不比圖案裡的一個漩渦大,但足以讓桌子對面的作弊者發現,因為他知道自己要看哪裡。
”
“騙子在發牌的時候也能作弊嗎?”公訴人問道。
他知道陪審團現在來了興趣,這畢竟與偷馬案大為不同。
“發牌時也許能作假,”詐騙科的刑警承認說,“但沒有必要。
”
“有可能赢過這樣的賭徒嗎?”公訴人問道。
“不可能,先生,”證人對法官席說,“撲克牌作弊者知道對方有一手好牌時,會拒絕加注;知道自己有更好的牌時,可以多押賭注。
”
“沒有問題了。
”公訴人說。
奧康納又一次放棄了對證人的盤問。
“關于證人的證詞,你有權向他提出任何問題。
”科明法官告訴被告。
“謝謝,大人。
”奧康納說,但他還是保持着沉默。
第三個公訴人,也是最後的主要證人,是特拉利的雜貨商勒根·基恩。
他走進證人席,像一頭公牛進入了鬥牛場一樣,狠狠瞪着奧康納。
經公訴人提醒,他開始陳述。
那天他在都柏林做一樁生意,所以身上帶有大量現金。
在火車上,他受誘騙參加了一場撲克賭博。
他以為自己是個老手,但還沒到法蘭福就輸掉了六十二英鎊。
他起了疑心,因為無論他的牌多麼好,都比不上另一個人。
在法蘭福,他下了趟火車,确信自己上當受騙了,就要求警察到特拉利車站來。
“我猜得沒錯,”他向陪審團大聲說道,“那個人的紙牌動過手腳。
”
陪審團裡那十二位堅信真理的人紛紛嚴肅地點頭。
這時候,奧康納站起來準備盤問證人。
他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憂郁,就像是牛棚裡的一頭無辜的小牛。
基恩先生怒視着他。
“你說我掏出了那副紙牌?”他以抱歉的口吻問道。
“是的。
”基恩說。
“是怎麼掏出來的?”奧康納問道。
基恩有點迷糊。
“從你的口袋裡。
”他說。
“對,”奧康納贊同地說,“從我口袋裡。
但我拿紙牌幹什麼了?”
基恩想了一想。
“你開始玩接龍遊戲。
”他說。
科明法官幾乎要相信這是個天大的巧合了,他的心突然咯噔一沉。
“是我先與你搭讪的嗎?”被告問道,“還是你先找我說話的?”
身材魁梧的雜貨商人看上去很沮喪。
“我先與你說話的,”他說,然後他轉向陪審團補充說,“那個人玩得太差勁了,我忍不住說了話。
黑牌連在紅牌上面,紅牌連在黑牌上面,他連這個都沒看出來,所以我指點了他幾下。
”
“但玩撲克的時候,”奧康納追問說,“是我建議玩友誼賽,還是你建議的?”
“是你,”基恩熱切地說,“你還建議說我們來點刺激的,加點賭注,賭錢。
六十二英鎊是很多錢呢。
”
陪審團又點頭。
确實如此,這些錢差不多夠一個工人一年的開銷了。
“我說是你,”奧康納對基恩說,“是你建議玩撲克,是你提議賭錢的。
之前我們在玩火柴梗。
”
雜貨商人仔細回想着。
他一臉忠厚老實,腦子裡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也許是我。
”他承認說,接着他又想起了什麼,于是轉向陪審團,“但那不就是整樁騙局嗎?那不就是騙子想幹的事情嗎?他誘騙受害人參加賭博。
”
基恩顯然喜歡“誘騙”這個詞語,但對法官來說這是一個新詞。
陪審員紛紛點頭,顯然他們也不喜歡受到誘騙。
“最後一點,”奧康納悲傷地說,“當我們清賬的時候,你付給我多少?”
“六十二英鎊,”基恩憤怒地說,“那是血汗錢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