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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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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下的常客吃了敗仗就成了真正的散兵遊勇。

    常客們傷了元氣後,久久恢複不起來,就賭咒發誓着要戒賭。

    茶館要是少了常客們的捧場,生意經營起來慘淡得很。

     張渝悄悄走進上次接宋春玲打牌的那家茶館,進去見茶館裡人多得很,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有,看來這家茶館生意挺好;但裡面空氣很糟糕,到處彌漫着劣質煙卷嗆人味道,還夾雜着各種汗臭、狐臭、腳氣臭,時不時也傳來一種熏人的香水味道,是大街上叫賣着五元一瓶那種。

    張渝皺了皺眉頭,硬着頭皮四處看了看,還是沒有看見宋春玲的身影,也不知道是高興還是難過,心情複雜地離開了這家茶館。

    張渝不死心,又到其他幾家茶館巡視了一遍,仍然沒有找到宋春玲,他隻好失望地回去了。

     現在張渝弄清楚了情形,宋春玲既沒在家裡,也沒去茶館打牌,看來樓下吳老太的情報是準确的,不是空穴來風。

    心裡不由得憤怒起來,他想,他與宋春玲分道揚镳的時候已經到了。

     這一夜張渝無法安睡,他試着為宋春玲的行為編造了上百個理由,但沒有一個理由能夠說服自己原諒宋春玲不顧家庭在外玩耍的事實。

     張渝又惱恨起自己的無能,竟然不能保證自己的家庭衣食無憂,以至于現在這個家處于風雨飄搖之中!他無法原諒自己,把自己關進卧室裡,門緊緊關閉着,生怕一不小心哭出聲來驚醒了隔壁的女兒。

    他用緊握的拳頭捶打着自己的胸膛,任淚水傾瀉而下浸濕了枕頭。

     他也無法原諒宋春玲的的淺薄!平心而論,他與宋春玲這麼多年的生活,雖不敢自稱為十分優秀的男人,但他的确已為這個家傾注了全部的心血。

    他不好煙酒,不喜歡打牌,工資全都交在宋春玲手裡,這樣顧家的男人,在當今社會上絕難再找到。

    張渝的同事們還取笑張渝耳朵軟,張渝卻笑呵呵地說,在他看來這本是男人天經地義應當的事。

    在單位同事們的眼裡,張渝是個家庭責任感極強的人,是個好丈夫和好父親,張渝确實也是這樣做到了的。

     夫妻之間有兩種背判對方的情形,一種是肉體的背叛,一種是靈魂的背叛。

    肉體的背叛緣于男人或女人對互相肉體的熟悉程度變為麻木,繼而渴求新鮮的感官刺激,于是他們就會在其他人的身上找尋這種感受,這類人的性欲往往是淫蕩不羁的,現實中這類人比比皆是;另一類人不注重感官的刺激,看重的卻是精神的依賴或轉移,春秋戰國時的西施就屬于靈魂背叛的典型女人,她的美麗軀殼雖被夫差蹂躏着,她的靈魂卻在範蠡那兒缱绻。

    有時,兩種背叛的形式可能是交叉的,也可能是畸重的。

    水浒裡的潘金蓮卻屬于交叉型,她在靈魂和肉體上都背叛了武大,一門心思放在西門慶身上,巴不得早日與武大解除婚約,好與西門慶雙宿雙飛。

     張渝不清楚宋春玲該是屬于哪一種類型的背叛,這種衡量比較對于張渝來說無疑是最痛苦的,就像要把他的心撕碎了似的,但不論怎樣,張渝已經打定主意,他與宋春玲的路已經走到盡頭了,現在唯一等待的隻是時間。

     和平分手 一個寒冷的冬日。

     張渝和宋春玲終于在幾次争吵和談判後平和的分了手,他們是去民政局辦的離婚手續。

    張渝選擇在民政局離婚,主要是不想讓單位上的人知道這回事,再說他也沒打算和宋春玲在财産分割上斤斤計較。

     直到簽字離婚的最後瞬間,他都沒有忘記自己曾經的承諾——他要盡可能讓自己的家庭物質生活過得充實。

    雖然這承諾在宋春玲身上沒有實現,但他覺得自己還是盡力了。

     尤為喜劇的是,兩人在離婚前夜竟然溫故了一次夫妻的性愛,他們都快半年沒有那個了,彼此生疏得很,就像老師布置了家庭作業,極不想做,卻不得不做一樣。

    張渝的感覺是在履行什麼莊重的儀式,整個過程兩人都嚴肅得很,了無結婚初期的激情和樂趣。

     民政局辦公室為他們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是個中年婦女,語言不多,看上去倒挺慈祥的;或許在她這裡經手結婚、離婚手續的人太多了,她對辦理這樣的程序已經麻木了。

     “幹什麼的?” “我們辦離婚手續。

    ” 兩人異口同聲的說。

     “先填個申請表吧,順便把協議書附在後面。

    ” 中年婦女遞了一張申請表給兩人,那紙擺在張渝和宋春玲中間,兩人誰也不願去接。

    大約僵持了兩分鐘,宋春玲才說道:“還是你來填吧,你的字寫得好些。

    ”張渝就把表拿來匆匆填了,又附上自己拟的離婚協議書遞給中年婦女,一式三份。

    中年婦女自始至終都沒看他們一眼,把協議書拿在手裡粗略浏覽了一下,說道:“交錢吧。

    ” “多少?”宋春玲問了一句。

     “九元。

    ”中年婦女似乎不願多說一個字,惜字如金。

     張渝交了九元錢的手續費。

    中年婦女在離婚證上填上了張渝、宋春玲的名字,分别貼上各自一寸的相片,一人一本,遞給他們。

     “拿去。

    ” “這樣就完了?” “走吧,民政局離婚就是這樣的。

    ”張渝勸道。

     宋春玲以為民政局的人還要問一些什麼的,就像是張渝他們在法庭上審理案件一樣。

    她和張渝辦理結婚手續時的情景,幾乎已經記不得了,但那時的手續似乎都沒有這樣簡單。

    她看看離婚證上自己的名字,猶不相信自己現在是已經離了婚的女人。

    她懷疑的看着手裡拿着的綠色的離婚證,心裡不知道是解脫還是後悔。

     張渝畢竟見多識廣,知道民政局這是執行修改後的婚姻法,辦理手續較之以前是簡單快捷多了。

    他勸着宋春玲離開了民政局。

     離婚協議書是張渝親自拟訂的,内容很簡單:一、兩人因性格不合自願離婚;二、婚生女張吟秋由張渝撫養(因孩子太小,暫由宋春玲撫養,張渝每月給孩子生活費300元,學雜費由張渝負擔,特注:協議書中無此内容);三、張渝在單位購買的優惠房及雙方其他财産歸宋春玲所有。

     第二個星期天。

     張渝在法院附近找到一處租賃屋,收拾了一些自己的衣物和全部書籍就搬出去了。

    東西搬到樓下時,正碰上吳老太上街買菜回來,她拉着張渝的手依依不舍。

     “小張你們兩個真的散了,這就要搬走?” 張渝唯有苦笑着回答她。

     “是的,我這就要搬走了,您老保重啊。

    ” 老太太還要拉着張渝說些悄悄話,擔行禮的棒棒卻不耐煩了,催着張渝快走。

    張渝臨走時注意到老太的眼角微微有些濕潤,才知道這老太是真動了感情,舍不得他走啊!張渝回想起在這裡生活的平淡日子,老太太不想他走的理由很簡單,他無非在平時偶爾幫助過他們,像提提菜,扛袋米什麼的,沒想到這些不值一提的行為卻讓他們感動着。

     走到很遠了,張渝自己也感動起來。

    他懷疑起自己原先的想法,走之前心裡仇恨這裡的一切事物,他原以為自己會很孤獨、悲哀的離開這個傷心之地;現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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