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并簡單叙述事情原委。
“總之,好像已懷孕五個月,還能不能堕胎呢?”
“已經懷孕五個月,準确無誤吧?”
“聽說,最近已經纏上腹帶。
”
“當然,即使懷孕五個月也不是不能打掉,不過,我覺得不太好。
”
“還是時間太晚了吧?”
“根據法律規定,懷孕期間超過二十一周加六天就禁止打胎。
如果以月份來說,大概為六個半月,可是……”
秀樹得知距堕胎的最後期限還有一個半月時,暫且松了一口氣。
“腹帶是懷孕五個月才纏的嗎?”
“噢,大概是這時候。
”
“那樣做是為了保護腹部嗎?”
“有這個目的,其效果主要是不讓腹部受涼。
而且,纏上腹帶之後更為穩定,便于走路行動。
”秀樹的太太已經生過兩個孩子,他對這些事情卻一無所知。
“還說是什麼戌日纏的。
”
“那是因為狗産仔都是輕而易舉的,所以傳說戌日纏腹帶會順産。
不過,現在是連狗都施行剖腹産的時代。
”
“狗也施行剖腹産!”
“狗也變奢侈啦!”
野本仿佛故做笑臉,秀樹可笑不出來。
“實際上,并沒什麼意義。
”
“隻有日本流行纏腹帶,也有纏類似于襪子吊帶的東西的,在美國等幾乎沒有這種習慣。
”
“這樣,沒有影響嗎?”
“我以為,與其莫名其妙地纏上腹帶加以保護,還不如讓他自然而然地長呢?”
如此看來,她纏腹帶的真正意義隻是為分娩做思想準備罷了。
“可是,我們方才談的堕胎的事……”
“如果懷孕時間超過五個月,堕胎就和分娩一樣,不住院很困難。
”
“需住幾天呢?”
“一般是兩、三天,也有要住一周左右的。
”
“你那兒可以幫忙做嗎?”
野本略加思索,稍隔片刻後說:
“即使能做,我也想回避呀!”
“可是,沒有法律方面的問題吧?”
“即使沒有法律方面的問題,懷孕超過五個月,就與普通胎兒不同了。
所以,總覺得這樣做是見死不救。
”
“見死不救!”
“如果想讓他活下來的話,這條小生命是完全可以保住的。
因此,雖然從法律方面不會受到懲罰,但從道義上說可不算積德行善。
事後,會做夢的。
”
的确,聽了野本的話就會感到,懷孕五個月以上還去堕胎不僅對胎兒是殘忍的,對母親同樣是殘酷無情的。
“那麼,很困難吧?”
“你如果非常為難,無論如何不做不行,我也可以幫忙,否則的話,我還是想婉言謝絕呀!”
秀樹被人識破天機,頓感如芒在背,說道:“不,不,為不足挂齒的事耽誤了你的時間。
”
秀樹對突然電話攪擾表示歉意之後,說今後有機會很想見見面,然後挂上電話。
俱樂部内冷冷清清,秀樹在遊泳池畔的飲茶處邊喝咖啡邊思索今後的事。
究竟如何是好呢?……
先前,秀樹一心想說服東子打胎,但依野本的話,打掉已懷了五個月的胎兒與殺人沒什麼兩樣,秀樹便無心去做說服工作了。
以前讀過的書中也有類似說法:女人身體虛弱得經不起孕期壓力或者經濟上無撫養子女能力時,堕胎是可以被認可的。
但是,既不存在上述的任何理由,又符合孕婦心願的分娩就應該受到保護。
強迫難得懷孕并志願生産的女人堕胎是違反天意的,作為人也不應該這樣做。
思緒緻此,秀樹忐忑不安地左右搖頭。
“不行,不行……”
這樣的話,等于主動同意照東子說的做,同意她分娩。
的确,如果同意她分娩,眼下的心情也許會坦然一些,但如立野所述,會給将來留下巨大禍根。
如果寬待東子,自己長期費盡心機建立起來的美好家庭會風波驟起,被認定為下一任社長的地位也會危在旦夕。
為了保住今天的地位,雖然愧對東子,也隻能請她去堕胎。
“就這樣吧!”
當秀樹這樣自我提醒的轉瞬間,頭腦中又閃現出另一個念頭。
相好的女人懷孕時,讓她堕胎,好像男人隻顧個人方便,但其中也有相應的理由。
雖有自我辯解之嫌,可兩人上床時,東子曾說她絕對不會懷孕,沒有關系,甚至說戴上那種工具感到不歡愉,所以秀樹才完全失去警惕性。
然而,當她有了身孕時,又堅持要生下孩子,秀樹并非沒有受騙的感覺。
明确地說,這簡直是出人意料的災難。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同意她分娩,也不能以為今後兩人的關系會更加親密。
而且,她身為有夫之婦,若生下其他男人的孩子,隻要不離丅婚,就永遠是背叛了丈夫的妻子。
即使離丅婚自己撫養孩子,憑她一個獨身女人又談何容易呢最後,隻能使來到人世的孩子陷入不幸的困境。
從大處着眼,考慮到未來前途,無論是對秀樹,對東子本人,還是對周圍所有的人來說,堕胎仍為皆大歡喜的上策。
當然,這樣做對于腹中的胎兒未免有些可憐,但事已至此,仍然應當橫下一條心,讓她打掉胎兒。
思來想去,秀樹又回到原來的結論上來。
他終于直起了沉重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