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的十七歲》的時候用的了。
”
我看那懷表也不走、鋼筆又寫不出水來、古錢上長滿銅綠、手镯還有裂紋,諒都是些破爛。
心想:還不如給我把鋼刀或手槍來得好玩。
正在不知拿與不拿之際,老大哥彷佛看穿了我的心事,道:“你别看這些小玩意兒不起眼,可都和咱們幫裡的事兒有着大關系呢!”
老大哥先拎起那戒指,說:“甄珍原先不樂意戴這戒指兒,嫌它太大;說是鄉下婆子才戴這麼俗氣的東西。
可她非戴不可,因為《新娘與我》頭一天、頭一場上演,有人非看見那戒指兒不可,這是說好了的,這裡頭埋伏着一個拆字法兒。
”
原來那時漕幫裡有一筆要從軍中四四兵工廠走私手槍出市的生意要作。
買主撂下話來:槍枝以十數為單位,最少二十把,多多益善。
可是軍方有把握能交貨的數量遲遲不能定案。
是時警備總司令部接獲線報,指有匪諜居中策應,準備破壞兵工廠,搞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居于這筆軍火買賣的中間人——也是漕幫某大老——隻好出了個主意:為免任何公開通信形式為警總網羅捕陷,索性約定:以《新娘與我》一片首映首場之内容為約,來表明兵工廠方面所能夠供應的槍枝數量。
買主依約上中國大戲院看電影,便可以得知最後交槍的數量,也就從而得知彙款入帳的數字。
至于那個拆字法兒;老大哥說:外人不明白;可行裡人非但明白、還忘不了。
《新娘與我》的男主角叫王戎。
王字一拆便是二十,戎字一拆便是一個十字和一個戈字,二十加上十得三十;三十與戈字相參合即是三十把槍的意思。
而那戒指,則取一戒字。
戒是二十加戈,也就是二十把槍。
如果戒指不出現在銀幕之上,買主便知道:這交易祇合是三十把槍,可是一旦戒指露了相,三十加上二十,這起碼是五十。
露一次是五十,露兩次是七十,三次是九十;如此層層相加,手槍生意就算拍闆定額,雙方皆不得有異議了。
漕幫裡要幹的活兒說難不難,說易亦不易——他們得先弄清楚兵工廠能出幾十枝槍,再經由幫中系統知會導演,讓他在片子裡安排戒指特寫的畫面。
那一回卻不意出了個紙漏。
兵工廠方面原先說好能出貨七十把,換言之:即是讓戒指在片中出現兩次。
不意廠方忽然又向幫中人告曰:“可以再多出八十把。
”這是不作白不作的買賣。
但是人家導演已将影片剪輯完竣,拷貝亦已印出,已經無法修改。
顯然,要同買方通消息,便祇有另覓它途。
然而,買方人馬行蹤飄忽,處事詭谲;加以郵電聯絡,皆易跌入警總綱罟。
最後,幫中大老想出一個變通的法子:遣人到中國大戲院放映間,于戒指出現時勒令放片小弟停機斷片,如是者四——也就是将同一鏡頭多放了四遍,這才圓滿交割,買賣雙方都十分滿意。
還有《婉君表妹》裡的手镯。
那是民國五十三年的電影。
那镯子在銀幕上祇晃了一下,卻等于是給了一個幫中的殺手下達了格殺令。
其中的意思,直到我在六、七年以後讀上大學的中文系,念到《史記·漢高祖本紀》才明白——項羽設下鴻門之宴,約定以擲杯為号,撲殺劉邦。
不意項羽有婦人之仁,遲遲不能如約下令。
在一旁幹著急的亞父範增隻好屢屢以配玦示警——玦者,決也。
這《婉君表妹》裡的那隻镯子就是指玦——當然也就是處決的意思。
我眼前的這隻镯子上的裂紋并不是裂紋,它當真有一個極細的缺口。
“那李行導演也是你們漕幫的人嗎?”
“不!他是天帝教的。
李導的尊翁玉階先生是天帝教上人,和咱們漕幫沒有關系。
”老大哥的意思是:戴那镯子——也就是玦——的人自是漕幫光棍,經由電影的公開上演、卻在向某個特定的人傳遞殺人的指示。
而這個被利用來教唆殺人的演員本人并不知情;但是此人居然是我從小就迷戀着想娶回家當媳婦兒的唐寶雲——,事實上,後來若非孫小五長得酷似唐寶雲,難說我會不會有興趣把她帶到植物園摸幾把。
“不會罷!”我驚叫出聲。
老大哥一掌捂住我的嘴,四下裡看了看。
看什麼呢?小天井裡什麼都沒有,除了幾盆花草和一個廢棄不用的煤球爐子;老大哥硬是拉開爐門,朝裡尋了一遍,道:“隔牆有耳這話你聽說過沒有?”
然後他低聲告訴我:《婉君表妹》上演首日首場,松山一家戲院二樓包廂裡死了個人,人是怎麼個死法兒昵?散戲之後,清場的女工發現他老兄垂頭坐着,似是睡着了,搖之撼之都醒不過來,再仔細一打量,女工的手上沾滿了滑膩膩黏濕濕的鮮血——座位上那人是教人用一支四寸長的鋼釘哪從椅背後面洞穿而入、直貫心窩而亡,下手者顯然有上乘的内力,才能于神不知、鬼不覺之間以指掌為釘錘,鑿釘入椅;想來這一擊也祇是轉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