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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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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餘的話。

    成績算是好的,不忘做作業,值班打掃教室不要滑,不惹是生非。

    不過上課時極少舉手回答問題,也不出風頭,不讨人嫌,也沒什麼人緣。

    母親對此頗有些不滿,但從教師的角度看,算是蠻不錯的孩子了。

     “情況從學生母親那兒聽說了吧,電話裡。

    ”保安員問我。

     “聽說了。

    ”我說,“扒竊。

    ” “正是,”說着,保安員拿起腳下的紙盒,放在桌上,推到我這邊來。

    盒裡有八個仍包着塑料紙的訂書器。

    我拿一個在手上看了看:标價八百五十元。

     “訂書器八個,”我說,“全部嗎?” “是的,全部。

    ” 我把訂書器放回紙盒。

    “價格一共六千八百元吧?” “是的,六千八百元。

    您肯定這樣想吧:當然不止是扒竊,而是犯罪行為。

    可為什麼這麼小題大作呢,充其量才八個訂書器嘛,何況又是小學生。

    是這樣想吧?” 我什麼也沒表示。

     “沒關系,即使這麼想也情有可原。

    畢竟較之扒竊八個訂書器,更惡劣的犯罪滿世界都是。

    在這裡當保安員之前,我也在第一線當了很長時間警察,情況一清二楚。

    ” 保安員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說道。

    我也在注意不給他以挑戰性印象的前提下正面迎接他的視線。

     “若是頭一回,店方也不至于因為這個程度的扒竊而一一鬧騰沒完。

    我們也是靠客人吃飯的,都想适可而止,不把事情鬧大。

    本來嘛,把他帶到這房間來,稍微吓唬吓唬就完了;糟糕的時候也頂多跟家裡聯系,提醒一下,而不通知學校。

    對這類事情盡可能息事甯人,這是我們店對待小孩扒竊的基本方針。

     “問題是這孩子扒竊不是今天第一次。

    以前也有,僅我知道的就三次。

    注意,是三次!而且第一次也好第二次也好,這孩子都死活不肯道出自己的姓名和所在的學校。

    兩次都是我處理的,所以記得很清楚。

    無論說什麼問什麼,反正就是不開口。

    用警察的說法,就是所謂緘默。

    不道歉,也沒反省的樣子,很有抵觸性,态度非常惡劣。

    對他說再不告訴姓各就帶去找警察也不怕麼,他還是默不作聲。

    無奈,這次硬讓他出示汽車月票,才弄明白了姓名。

    ”他停了停,等待事情的細節滲入我的腦中。

    他仍然定定地注視我的眼睛,我也沒将視線移開。

     “還有一點,那就是所偷東西的内容不好,不讓人憐愛。

    最初是十五支自動鉛筆,金額是九千七百五十元。

    第二次是圓規八個,金額為八千元。

    就是說,總是集中偷同一種東西。

    不是為自己用,或純屬惡作劇,或是為了賣給學校同學。

    ” 我想象午休時胡蘿蔔向班上學生兜售訂書器的場景。

    事情不可能這麼簡單。

     “難以理解,”我說,“何苦在一個店裡那麼明日張膽地扒竊呢?接連幹上幾次,當然要被認出,又引人警惕,逮住時處分也要加重。

    要想得手換一家商店豈非人之常情?” “那種事問我也沒用,實際上在别的店也可能幹來着。

    若不然就是對我們店情有獨鐘,或是對我的長相看不順眼也未可知。

    我畢竟隻是店裡一個保安,複雜情況一一考慮不來,也沒拿那份薪水。

    想了解的話,直接詢問本人如何?今天也一樣,領來這裡都三個小時了,就是不肯開口,隻字不吐。

    乍看樣子蠻老實,其實十分了得。

    所以才勞老師大駕。

    好好的休息時間給我打擾了,實在抱歉。

     “……不過,剛才我就注意到了,您曬得相當可觀嘛。

    倒是跟這件事沒有直接關系——暑假您去哪裡了?” “沒去什麼特殊地方。

    ”我說。

     他還是煞有介事地打量我的臉,就好像我是問題的一個重要部分。

     我再次拿起訂書器細看。

    随便哪個家庭哪問辦公室都備有的極其普通的小訂書器——臻于完美境地的廉價事務用品。

    保安員口叼“七星”,用大大的打火機在頂端點燃,側過臉吐煙。

     我轉向孩子那邊,溫和地問道:“為什麼要訂書器呢?” 一直在看地闆的胡蘿蔔靜靜地拾起臉看我,但什麼也沒說。

    這時我才發覺他的神色與平時截然不同,表情奇怪地消失了,眼睛的焦點也對不上,視線沒有縱深感。

     “不會是受誰威脅才幹的?” 胡蘿蔔仍不回答,連是否理解我的意思都無從判斷。

    我隻好作罷。

    現在在這裡怎麼問恐怕都一無所獲。

    他已關上門,窗也封了。

     “那,怎麼辦呢,老師?”保安員問我,“我的工作是在店内巡視、用監控攝影機監視、發現現行扒竊分子帶到這房間來,這份薪水我拿了。

    至于往下怎麼辦是另一個問題。

    尤其對象若是小孩子,就更傷腦筋。

    您看如何是好呢,老師?這方面當老師的更清楚吧?或者幹脆把事情端到警察那裡去?那一來作為我可就省事了,大可不必這麼往棉花堆打拳頭,白白搭上半天時間。

    ” 說實在話,此刻我腦袋正另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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