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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离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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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僅蘊含着白忠誠對仇小紅昔日那段難忘戀情的留戀,同時也折射出中國人服飾與國際接軌觀念的變革。

     白忠誠和仇小紅的愛情及婚姻基礎,跟現在那些速戰速決的年輕人相比較,不僅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同時還具有一定的思想基礎。

    仇小紅跟白忠誠一樣,兩人都在國家機關供職,公務員的薪俸雖然不高,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日子過得可謂是風調雨順。

    那麼,今天他們兩人為什麼從轟轟烈烈走向偃旗息鼓?從山盟海誓發展到勞燕分飛呢?究其根源,問題主要出在一次同學聚會上。

     這幾年同學聚會的活動越來越頻繁,規模檔次也越來越大越來越高。

    這種現象的出現與國民收入的不斷提高,人才交流的不斷擴大,人際交往觀念的不斷轉變,信息平台的不斷延伸,有着密切的關系。

    别的同學都喜歡這種聚會,可是仇小紅卻特别害怕這種聚會,尤其是怕那種要求帶夫人、帶丈夫的同學聚會。

    因為每次這樣的聚會,白忠誠都損了仇小紅的面子、傷了仇小紅的自尊。

    人家女同學的丈夫,職務最低的是國家機關處長、國有企業老總,最高的有的已經爬到廳座,最美的有的已經在外國拿到綠卡,而她仇小紅的丈夫呢,僅僅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科長。

    科長算什麼東西,充其量跟大街兩邊開雜貨店,開小飯館的小老闆一個級别。

    過去同學聚會都是在母校的教室裡舉行,後來升格到會議室,現在已經開進了星級飯店。

    在學校開,你騎個自行車去參加也就算了,也不會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到了星級大飯店,人家都是開着公家車、私家車去赴會,而你夫妻倆還是騎個自行車,一下子就相形見绌了。

    後來仇小紅為了保面子,為了護自尊,對每次舉辦的同學聚會都千方百計地尋借口,找理由,逃避參加。

    在一次仇小紅沒有找到理由逃避參加的同學聚會上,仇小紅偶爾看到了已經多年不見的高中同學錢傑。

    也就是從那開始,她與白忠誠之間的感情急劇惡化。

     那是一次高中同學聚會,錢傑是一個人開着一輛嶄新的奔馳車來的。

     錢傑是浙江人,腦子很靈活,在班上是典型的那種愛耍小聰明的人,他平時很少複習,但考試成績卻一直在班上前10名。

    據說他父親是做生意的人,所以家裡很有錢,他那時身上就開始穿名牌,還經常請同學下館子。

    錢傑雖然很大方,也很聰明,但女同學都不太喜歡他,認為他不穩重,愛表現自己。

    仇小紅對錢傑的印象也不是很好。

    後來錢傑也考上了大學,學的是外貿專業。

    聚會上,錢傑對仇小紅說,他現在已經辭職下海了,自己辦了一個公司,仍然做外貿生意。

    他還告訴仇小紅他在東郊買了一幢别墅,歡迎她和丈夫去他寒舍做客。

    仇小紅問錢傑為什麼夫人沒有來,錢傑坦率地告訴仇小紅,他和夫人已經離婚,他們沒有孩子,他現在是單身一族。

     那天聚會上,仇小紅同錢傑說了很多很多,談了很久很久。

    現在在仇小紅的眼裡,錢傑比以前成熟多了,也穩健多了。

    過去仇小紅對錢傑印象很不好,可是現在仇小紅對錢傑的印象轉變了。

    因為仇小紅跟錢傑是同學,而白忠誠跟他們兩人不是同學,所以白忠誠就找了一個借口,離開了他們,離開了會場。

     聚會結束後,仇小紅跟錢傑互換了名片,從那以後,他們兩人就開始經常地聯系。

    在這種經常聯系之下,他們兩人之間的感情也開始逐漸升溫,并逐漸失控。

    乘着錢傑的奔馳車,仇小紅開始頻繁地光顧錢傑在東郊的别墅了。

    遺憾的是,她每次去都是一個人去的,她從來沒有帶過白忠誠,錢傑也沒有再提起過要仇小紅帶着她丈夫一塊去的邀請。

     仇小紅過去跟白忠誠在結婚前沒有想到過試婚,如今,她跟錢傑卻開始試婚了! “我們現在去辦理離婚财産公證吧!”仇小紅的細聲細語在白忠誠的耳畔悄然響起。

     白忠誠從沙發上站起來,跟在仇小紅後面朝走廊走去。

     突然,白忠誠停住了腳步,他對仇小紅說:“我看我們還是不要作這個公證了吧!” “為什麼?”仇小紅轉過身來問。

     白忠誠說:“我們兩人的家産,實際上都是你一個人的财産。

    你看,大到房子,中到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小到電飯鍋、收音機,哪一樣是我買的?不都是你買的嗎?在法院我就聲明過,我們離婚了,我一樣也不要,既然一樣也不要,那我們還要公證幹什麼,再說辦公證還要花錢!” 仇小紅說:“我不是不相信你,錢傑說還是辦個公證比較好,你放心,辦證的費用不要你付,一切都由我來辦!” 仇小紅把話說到這份上了,白忠誠也就不好再說什麼了,其實他心裡明白,這個多此一舉的公證,就是她未來的老公出的主意。

    白忠誠心想,錢傑不愧是做生意的,而且是做外貿生意的,人家的法制意識就是比自己強。

    機關裡的幹部雖然嘴上整天喊依法辦事,加強法制,但是一遇到實際問題,關鍵時刻,就會使出權大于法的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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