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的工作性質看,常年與在押犯打交道難免會得罪人,因此,我們應該考慮到有人對靳小朋實施報複,有必要把線索延伸到刑滿釋放的人員當中。
這很可能是一起報複性質的案子。
”李克林說話時目光一直在注意地看着大家,卻沒去看姜雲峰。
“目前,熟人作案這一點可以确定,隻要具備基本的偵查常識一眼就能看透。
我認為把作案地點選擇在靳小朋的家裡,把作案時間選擇在上午9時左右,這是案犯實施報複的最佳時機。
我考慮案犯要殺的不僅是靳小朋,而是靳小朋的全家!12月19日是休息日,不僅靳小朋在家,他的妻子和女兒都應該在家,但是案犯卻沒有料到靳家母女一大早就出去了。
至于姜雲峰認為案發的當日,案犯對靳小朋全家的活動情況進行了周密的調查,這個情況我不知你是怎麼知道的,恐怕也是猜出來的吧?另外,關于案犯對現場大肆搜尋的情況,我分析不能排除是案犯有意制造的假現場。
我仍然認為在案件的定性問題上,應把報複殺人作為一個重要因素考慮進去。
”
史向東說:“李克林同志認為這起案件可能帶有報複性質,關于這一點我也考慮過。
不過,靳小朋在看守所裡工作了十幾年,對待在押人員是有口皆碑,連續六年被評為全省公安系統的模範管教幹部。
我想,如果不是因為發生了這起案件,今年這個稱号怕是非他莫屬,所以,我認為報複殺人的可能性不大。
但就目前的情況看,我們對這起案件的偵查再也不能等了,再也拖不起了!不能坐在這裡議而不決,必須馬上把偵查方案定下來,哪怕是有個大體的結論,還可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逐步修補逐步完善。
”
史向東在講話時留意到李克林的表情,李克林玩弄着那支筆,面孔冷若冰霜。
史向東把頭轉向姜雲峰:“至于姜雲峰同志的看法,我認為有些道理,即使如此,我仍然感覺還缺乏足夠的理由。
但是不論怎麼說,姜雲峰同志的判斷是大膽的,我的想法是不妨把他的這個意見暫時作為這次會議的結論,在偵查過程中視情況再加以認定。
”史向東說完,朝姚德林和葉輝看去,征求他們兩人的意見。
看到葉輝點了點頭,史向東這才放下心來,輕輕地舒了口氣,說:“根據會上有關同志的意見,我認為目前還無法排除襲警搶槍作案的可能。
案發現場所有部位被搜尋過,這也許是案犯實施搶劫槍支所采取的特殊手段。
大家一定還記得前年初在四川路上發生的‘4·15’案件吧?到現在已經兩年八個月了,一直沒能破獲。
‘4·15’案發後,當時被确定為雇兇性質的案件。
近幾天,我又重新分析了‘4·15’案件的有關細節,同‘12·19’案件做了比較,感覺這兩起案子在有關環節上很相似。
我考慮可以把這兩起案件并案偵查!偵查中既要考慮到姜雲峰的意見,又不能完全排除襲警搶槍的可能性。
”
史向東重提“4·15”案件,讓姜雲峰很是内疚。
三年前的4月15日下午5點左右,西城區四川路上一名持槍歹徒在衆目睽睽之下連續射殺三個人。
當時四川路上人來人往,一個叫範長寶的外地商人帶着保镖在綠島飯店門前剛下車,被趕過來的殺手一槍擊斃。
範長寶的保镖沒來得及舉起槍,就被殺手一槍擊倒,路經此地的一名民警剛把槍掏出來,沒等還擊又被一槍打倒。
三槍打死三人,槍槍命中要害。
看到周圍的群衆驚叫四散,殺手倒像沒事兒一樣,拾起保镖和民警的兩支槍從容地逃離現場。
據案發現場的目擊者反映,像這樣的場面就是在槍戰片裡也不多見。
史向東沒能說清楚“4·15”案與“12·19”案究竟有什麼聯系,就提出并案偵查,似乎有些過于草率,過于牽強。
葉輝也感覺到了。
他一直認為史向東的洞察力極強,在偵查案件上思維清晰邏輯嚴密。
可史向東今天的話卻有些拖泥帶水,聽起來有些費勁。
葉輝對并案偵查掂量不準,但他似乎猜出了史向東的用意:因為并案不是問題的核心,核心是姜雲峰的意見被史向東巧妙地融在其中。
史向東的話音一落,葉輝搶先發言:“并案偵查我認為可行!發生“4·15”案件時我雖然不在藍江,可當時陽江市公安局也協助參入了偵查,我對案件的大體情況也清楚,史向東同志的意見我同意。
”
姚德林問史向東:“你這個并案偵查倒底是根據什麼?300年前的案子和這件事有什麼關系?我不明白!”
“姚書記,請您相信!遲早您會清楚的。
”史向東油黑的面孔泛着紅潤,兩隻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姚德林,顯得信心百倍胸有成竹。
姚德林轉過頭問葉輝:“你看呢?”
“我看就這麼定了吧!時間也不早了,再這麼沒完沒了地扯下去,也沒什麼意義。
”
并案偵查被敲定,許多專案人員都不理解,就連姜雲峰也覺得有些蹊跷,因為這兩起案子風馬牛不相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