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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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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無所事事時。

     寫作就更加缺乏吸引力了。

    十分坦白地說,埃裡克認為,我應該是位王子。

     他盡可能久地推遲打出《帕森的小樹林》。

    錢既然來得這麼容易,他就不想遭受哪怕是一周的痛苦。

    雖然這一周時間他認為是必需的,以完成這部手稿。

     但是傑弗裡警告過他。

    不是沒錢了嗎?那麼我最好重返金礦,回到那台下金蛋的打字機旁。

    作家的幫手稱什麼來着?秘書。

    對啦,那就是我對你的稱呼,埃裡克對那台不可思議的機器說道。

    從現在起,你就是我的秘書了。

    他無法相信他實際上成了百萬富翁——至少紙上如此——乘坐他自己的“李爾号”噴氣式飛機,飛往紐約,出席“今天”發布會,“明天”發布會,然後在“早安,美利堅”節目上作秀。

    真難相信會有這樣的好事。

     但這是真的。

    如果埃裡克想要繼續享受美好人生,他最好像魔鬼般地打字,花一周時間産出他的第二部書。

     噴氣式飛機急速穿越夜空。

    他将一張紙喂進他那“秘書”體内,感到枯燥無味,便啜飲一杯“香槟王”(以法國香槟之父修士命名),挑選出一盒《諸聖日前夕》,放進錄像機。

    他一邊觀看屏幕上的孩子刺傷大姐姐,一邊動手打字。

     “第三章……拉蒙娜感到一陣狂喜。

    她還從未有過這種愉悅。

    她的丈夫,她的情人,也從未在她體内産生過這種心醉神迷。

    是的,那個送奶工人……” 埃裡克打了個哈欠。

    他看見一個瘋子逃出了瘋人院,看見那個發瘋的醫生極力找出那個瘋子。

    一個保姆尖聲呼叫。

    那個瘋子被追殺五六次,然而生存依舊,因為他實際上是個迪斯科舞者。

     沒看過鍵盤一眼,埃裡克打着字。

    他旁邊的稿紙漸漸堆高。

    他喝完了第5杯“香槟王”,《諸聖日前夕》錄像片也已放完。

    他看了《異形》,一個被困住的穿着貼身内衣的女子與妖怪搏鬥。

    在科羅拉多州的上空——埃裡克事後估計發生事故的地點時——他瞥了一眼剛才打出的稿紙,突然發現上面純屬胡言。

     他在紙堆中摸索半天,方才明白有半個小時裡打出的東西簡直莫名其妙。

     他臉色蒼白,目瞪口呆,差點嘔吐。

     “仁慈的上帝,究竟是怎麼回事?” 他發瘋似的打字,“小流浪漢皮普丢失了她的綿羊。

    ”這便是他讀到的句子。

     他又打下去:“那隻敏捷的狐狸。

    ”後來讀到的與這一模一樣。

     他亂打一氣,面對着他的也就亂七八糟。

     當他抵達拉瓜迪亞機場時,身邊已有厚達2英寸的一堆狂亂而莫名其妙的東西,更糟糕的是打字機卡住了。

    他聽到機器内部有令人惡心的吱嘎吱嘎的聲音,鍵鈕死死地動彈不了。

    他無法再打出哪怕是莫名其妙的東西。

    出毛病了,他邊想邊呻吟。

    仁慈的上帝,打字機壞了,失敗了,完蛋了。

     我們倆都完蛋了。

     他試着使勁敲打鍵盤以松動它,結果全部努力隻是傷了他的手。

    主啊,我最好小心點,搞不好會損壞内部更多的零件。

    醉醺醺的,他把一床毯子蒙在打字機上,然後費力地從飛機上搬下來,裝進等候着他的轎車。

    直到第二天他也沒在電視采訪中露面。

    烈日高照,他擦了一把那張憔悴而胡子拉碴的臉,驚慌地對他的司機說:“去曼哈頓,找一家打字機修理店。

    ” 穿行在卡車間,碰上了交通事故繞道而行,這趟差事花了兩小時。

    最後把車停靠在三十二大街人行道的另一輛車旁,埃裡克跌跌絆絆地抱着他的重物,朝櫥窗裡有修理字樣的一家商店走去。

     “我修不了這東西。

    ”一個青年店員告訴他。

     埃裡克呻吟着說:“你必須給修一下。

    ” “瞧這裡邊的支撐臂,已經破裂。

    我沒有這麼奇怪的零配件。

    ”男店員看着這台機器,被它極醜的模樣吓住了,“我得焊上那支撐臂,但是老兄你看,這機器已破爛不堪,就像穿壞了的襯衫。

    你在肘部打個補丁,補丁邊上撕裂了。

    你打上新補丁,别的地方又撕裂了。

    等你完工,這已經不是襯衫,僅看到補丁了。

    如果我焊接好支撐臂,電焊的高溫會降低舊金屬的強度,這個支撐臂的其他地方有可能破裂。

    你得來來回回地跑,直到都是焊接點為止。

    再說,像這種怪異模樣,我可不想搗鼓。

    相信我,老兄,我弄不明白這玩意兒。

    你最好去找制造它的那家夥。

    或許他能修理,或許還備有配件。

    嘿,難道我不認識你嗎?” 埃裡克皺起眉頭問:“你說什麼?” “難道你不出名?你不是在那個卡森秀上露過面嗎?” “不,你搞錯了。

    ”埃裡克閃爍其辭地告訴他,旋即瞟了一眼他那隻勞力士金表,發現差不多已到正午時分。

    仁慈的上帝,他已磨蹭了一個上午。

     “我得趕時間。

    ” 埃裡克抓起破打字機,踉踉跄跄地走出大樓,向他那輛車子走去。

    街上車水馬龍的喧鬧聲使他心力交瘁。

     “去格林威治村。

    ”埃裡克不假思索地對等得不耐煩的司機說。

     “在這種交通狀況下?先生,正是中午,交通繁忙時間。

    ” 埃裡克胃裡泛酸。

    他身體發抖,渾身出汗。

    好不容易趕到格林威治村,埃裡克瘋了似的指點着方向,一邊還不停地看手表。

    差不多是下午1點半時,他突然有了一種可怕的念頭。

    噢,上帝,大概那地方已關門,大概那個家夥死了或者停業了。

     埃裡克已不抱希望。

    但是透過防風玻璃斜眼看去,他突然見到沿着大街的那個廢品店滿是灰塵的櫥窗。

    還沒等車停穩,他就蹿出汽車。

    盡管機器杆子刺痛了他,他緊緊抱住又笨又重的打字機,摸索到廢品店那道吱嘎作響的門,雙膝搖晃着走進那間龌龊、黴臭、狹窄的陰暗房子。

     那個老家夥正站在那個老地方——埃裡克上次進門時看到他的地方:弓着背站在一張破損的寫字台旁,熏黃的手指間夾着根半英寸長的香煙,愁眉苦臉地面對一張賽馬成績表。

    他甚至還穿着那件紐扣掉光了的破絨線衫。

    像蜘蛛網似的頭發,菜黃色的臉。

     那老家夥從賽馬成績表那兒擡起頭,目光盯住來客說:“售出貨物概不退換。

    你沒讀過那張告示嗎?” 拿着重物的埃裡克幾乎失去平衡,他難以置信地歪着頭問:“你還記得我?” “怎麼不記得?我不會忘記那破玩意兒。

    不是告訴過你嗎,我不退貨。

    ” “我并不是來退貨的。

    ” “那你為啥要把那見鬼的東西拿回來?仁慈的上帝,它太醜了,看見它我就無法忍受。

    ” “它壞了。

    ” “那是意料中的事。

    ” “我無法修好它。

    修理工連碰都不願碰,他怕越弄越糟。

    ” “所以應當扔進垃圾堆。

    把它當廢鐵賣吧,分量夠重的。

    你或許可以得到幾塊錢。

    ” “但我挺喜歡它!” “你還沒有吃夠苦頭嗎?” “那個修理工建議說造它的家夥也許知道如何修理。

    ” “如果母牛也長翅膀——” “告訴我你在哪兒弄到它的。

    ” “告訴你這個信息,給我多少錢呢?” “一百美元。

    ” 那老頭兒滿腹狐疑:“我不想要支票。

    ” “給現金!以上帝的名義,趕快!” “那麼錢在哪兒?” 那老頭兒搗鼓了半天。

    埃裡克抽着煙踱來踱去,急得滿頭大汗。

     最後老頭兒哼哼唧唧地從地下室出來了,帶來一張有潦草字迹的廢紙片。

     “在長島上有一處房産,某個家夥死了,我想他是淹死的。

    讓我們看看吧。

    ”老頭兒努力辨認那張廢紙上的模糊字迹。

    “對了,他名叫溫斯頓·戴維斯。

    ” 埃裡克抓牢那張破寫字台,胃部在痙攣,心髒停跳好幾次。

    “不,那不可能。

    ” “你是說你認識這家夥?這個溫斯頓·戴維斯。

    ” 埃裡克的喉嚨像堵住了:“我聽說過此人,他是個小說作家。

    ”他的嗓音顯得嘶啞。

     “但願他沒用那玩意兒寫小說。

    情況正如你買下它時我告訴你的那樣。

    我試着盡我所能讓他們留下它。

    但是物主将死者的遺物一古腦兒變賣,他們不願拆零,要麼全部買去,要麼一件不賣。

    ” “地點在長島?” “地址在這張紙上。

    ” 埃裡克一把奪過紙條,發瘋似的抱起那台沉重的打字機,磕磕絆絆地朝門口走去。

     “你不是說我能認出你嗎?”老頭兒問,“你不是昨晚在卡森秀上露過面嗎?” 埃裡克找到目的地時,幾乎已是夕陽西下。

    在穿越長島途中,他一直渾身顫抖。

    現在他才明白,為什麼那麼多讀者要把他的作品與溫斯頓·戴維斯的作比較。

    戴維斯一度擁有這台機器,也在它上面寫小說。

    實際上是這台機器在創作,這也是埃裡克與戴維斯的作品風格相似的原因。

    他們倆的小說屬于同一位創作者。

    正如埃裡克對此保密一樣,戴維斯同樣守口如瓶,顯然從未告訴他的好友或家人。

    一旦戴維斯去世,他家裡人認為這台舊打字機不會比垃圾更值錢,因此他們将它連同房子裡的其他廢品一起賣掉。

    倘若他們知道有關它的秘密,就一定會留下這隻金鵝、這座金礦。

     但是如今它不是金礦了,不過是一大堆垃圾,一件破爛的螺絲和杠杆組成的廢物。

     “那座府邸到了,先生。

    ”一頭霧水的司機告訴埃裡克。

     慌張的埃裡克打量了一番那扇敞開的笨重的大門,那平坦寬廣的草坪和通向雄偉樓宇的那條黑色路面的大道。

    它看上去像一座城堡,埃裡克心想。

     他小心翼翼地對司機說:“直接開到房子前面。

    ” 他心裡在打鼓:要是無人在家,要是他們想不起這件事怎麼辦?還有,如果别人住在那兒,會發生什麼事?把打字機留在車裡,他一邊猶豫一邊急急忙忙地邁步登上房子正面的大理石台階,走向那扇巨大的橡木門。

    抖動的手指按下一個鍵鈕,聽見房内鈴響的回聲,使他驚訝的是很快有人打開房門。

     眼前出現一位60來歲頭發灰白的老婦人,穿着講究,面容和善,表情令人愉悅。

     她微笑着輕聲問他有何貴幹。

     埃裡克有些語塞,但那位老婦人溫柔的目光鼓起了他的勇氣,很快他便松弛下來,解釋說他知道其丈夫的大作,慕名前來。

     “您還記得他真是不勝榮幸。

    ”她說。

     “我曾住在本社區,如果我路過順便造訪,望您不會介意,想告訴您有關我對他小說的感覺。

    ” “介意?不,我十分樂意。

    少有讀者願意花時間表示關心。

    您想進屋嗎?” 那座府邸對于埃裡克而言就像個陵墓——冰冷,空蕩蕩的。

     “您願意看一下我丈夫的書房嗎?他曾工作過的地方?”上了年紀的婦人問道。

     他們穿過一個涼意襲人的大理石廳堂,老婦人打開一扇裝飾華麗的門,做個手勢指向那個神聖的書房。

     真是神奇。

    這是一間高大、寬敞的屋子,四壁挂着價值連城的油畫——圍着一圈書架,又厚又軟的地毯,碩大的窗戶面向白浪翻滾的海洋——在那兒有三艘染上落日餘晖的帆船,在傍晚的微風中疾駛。

     但是房間吸引人之處是在其中央——一張巨大的閃閃發光的柚木寫字台,就像聖壇中央的聖杯那樣,台面中央有架50年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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