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發已被拘留,即将報縣人民檢察院批捕。
吳莉莉表揚了公安部門的工作,會議同意公安部門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
呂東義彙報了火災的撲救工作及造成的經濟損失。
縣監察局局長提出了對主要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監察局認為,剪刀山鄉鄉長作為區域内的防火第一責任人,應該負主要責任,建議免去項連武的鄉長職務,調離剪刀山鄉,按一般幹部安排工作。
帶隊上山撲火的副鄉長高彥龍領導不力,建議給他行政記大過處分。
作為全縣長設的防火機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在防火了望台報告了火情後,雖然及時組織了縣專業撲火隊奔赴火場,也向剪刀山鄉發出了撲火的指令,但對撲火隊伍的規模強調得不夠,緻使剪刀山鄉上山的撲火隊伍人數不多,本來可以控制的火情蔓延開來,給國家财産造成很大損失,建議免去呂東義縣林業局局長、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的職務,另行安排工作。
争論就是在這時開始的。
對監察局提出的處理意見,有人贊成,有人反對。
呂東義向監察局局長喊了起來:“這場大火,我當然應該承擔責任,但把賬全算到我身上,我是不能接受的!作為監察局局長,你同時還是縣紀委副書記,縣紀委也是這個意見嗎?”
監察局局長說:“我們現在研究的是行政處理,黨紀處理在下午召開的縣委常委會上研究!”
“我不能接受這個意見!”呂東義說,“我,還有項連武,是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承擔主要責任的應該是肇事者王永發和剪刀山鄉副鄉長高彥龍……”
人高馬大、粗嗓門的高成磊說:“對那個王永發,就是要重判!”
高成磊是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副總指揮,他對火災的肇事者有氣是情理之中的。
吳莉莉不想讓會議就這樣争吵地開下去,她在想怎樣集中大家的意見,将有關責任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承擔起來。
她感到當縣長與原來當主管宣傳工作的副書記太不一樣了,縣長遇到的矛盾太尖銳,動一發而牽全身。
她是一九九六年擔任縣委領導的,但那隻是一個常委、宣傳部部長,說起來還是部門領導,直接管的不過就是宣傳部而已,宣傳口的其他工作,她不過是協助主管副書記在抓。
三年後,她成了副書記,管的面畢竟還是小,管的口與别的口相比較,也是平靜一些。
分管的單位不外乎是宣傳部、精神文明辦、總工會、團委、婦聯,政府那邊的文化局、廣播電視局等單位,她還是通過主管文教工作的副縣長來領導的。
那些單位,很少出特别棘手的問題。
眼前,自己領導的一班人,要決定的卻是事關全縣的大事,事關一些人政治前途的難事。
難怪有些人對自己能否勝任縣長的工作将信将疑。
她想來想去,覺得從自己入手,才能讓争議平靜下來,讓應該承擔責任的幹部理性地對待自己的錯誤。
由于吳莉莉是正處級幹部,高成磊是副處級幹部,屬于北原市委管理,他們在這場火災中應該受到什麼黨紀、政紀處分,就由市委、市政府讨論決定,所以縣監察局提出的處理意見,沒有涉及到他們。
可是,昨天午夜,吳莉莉在沉睡了十四個小時以後醒來,她就在想自己應該接受處分了。
按照李泓冰的要求,縣委、縣政府上報的材料上,就要寫清自己的責任,而這責任,就是市委、市政府如何處分他們的依據。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論語》中的這句話,吳莉莉是再熟悉不過了。
要求别人,或是讓别人接受黨紀政紀處分,自己的帶頭作用很重要。
市委、市政府如何處理自己現在是不得而知,但她必須在全縣幹部群衆面前先有一個明确的态度。
她掃視了一圈在場的人,神色凝重、語氣遲緩地說:“同志們,這場火災給國家财産帶來了巨大損失,也燒傷了高彥龍同志,作為全縣防火第一責任人,我是難辭其咎!我呢,準備向市委、縣人大提出辭職請求,請市委免掉我的縣政府黨組書記職務,請縣人大常委會同意我辭去代理縣長職務!大家呢,也要理解、接受監察局的意見!黨和政府、人民讓我們擔負着重要的使命,我們沒有完成好,就要咎有應得!”
會議室裡一下子可怕地寂靜下來,靜得掉根針的聲音都能聽見。
誰也沒有想到,吳莉莉會如此地自責。
呂東義看着吳莉莉,一雙眼睛瞪得很大,臉上現出不解的神情。
大約過了兩分鐘,主管文教工作的副縣長蓋蘭琴首先打破了沉寂,她說:“吳縣長,這場火災,你負的是領導責任。
你的心情我能夠理解,但你的想法我不能同意!”
主管經貿、城建的副縣長周樹堂也說:“這場火災的處理辦法可以比照以前發生的此類情況嘛,吳縣長沒有辭職的必要……”
高成磊反應過來,吳莉莉主動辭職,必連帶自己,他接着蓋蘭琴、周樹堂的話說:“吳縣長,我贊同蓋縣長、周縣長的意見!這場火災,我們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那是領導責任……”
吳莉莉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