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哈爾濱市一家夜總會裡做了女招待,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三陪小姐”。
在當“三陪小姐”期間,趙麗紅确實初步實現了她以漂亮的臉蛋和修長、潔白的肉體換來大把金錢的欲望。
但是,她對此也付出了極大代價——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
光顧夜總會的人,可說是五花八門,但最多的是三類人:一是手中有權的;二是手中有錢的;三是所謂的文化人。
這三種人參加夜總會娛樂也各有不同的目的和追求,就是同一種人也有不同的娛樂方式和消費标準。
手中有權的那種人,多數都是來這裡填補精神上的空虛,也有的是為了白吃、白喝、白玩,稱“三白權人”,其中也不乏專以尋求性刺激為樂的人,但總的來說這種人仍然是少數。
手中有錢的那種人,也并非都是來這裡高消費的。
他們有節制地花錢,比如花上一、二百元點個歌,花幾十元要瓶香槟或者破費千兒八百的買個花籃送給哪個歌星,以赢得觀衆的一片掌聲和某個歌手的微笑;當然,有錢人中也有專門來顯富的,他們點歌、喝酒不惜一擲千金。
個别的有錢人,進夜總會就兩眼賊溜溜地物色那些有姿有色的“三陪女郎”,夜總會散後,他們便醉醺醺地在“三陪小姐”的攙扶下鑽進汽車,到他們需要去的地方消魂、過夜。
至于那些所謂的文化人,絕大部分都是來這裡娛樂和消遣的。
雖然他們手中也有點錢,但那都是靠寫點文章掙點筆墨費或業餘兼教得來的錢,來得都不容易,因此他們不敢、也不可能大把大把地往外掏錢……
惡夢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惡夢醒來尋不到自己的所在位置。
五
趙麗紅到夜總會“上班”後,很快就“總結”出一套“經驗”,她把目光死死盯住那些既有錢,又肯出錢,而且又好色的人物身上。
她從未撲空過。
其中給她印象最深的有兩個……
趙麗紅到夜總會“上班”後,很快就“總結”和摸索出一套“經驗”來,她把目光瞄準那些既有錢、又肯出錢而且又好色的人物身上,而且從來沒撲過空。
她在夜總會當“三陪小姐”一年多的時間裡,陪了不少色鬼,但給她印象最深的有兩個:
有一天晚上,老闆安排她去陪一個年輕的“局長”。
她來到5号包廂,隻見裡面坐着一位三十六、七歲的男人。
此人确實年輕、潇灑、彬彬有禮,見她進來後,忙站起來說:“您好,小姐,我是從佳木斯來哈爾濱出差的,在佳市×××區工商局工作。
本人姓許,因為這幾天工作太忙、太累,想到這裡放松一下,非常感謝您能陪我聊天、跳個舞……”
麗紅因為已經有了被那個所謂的從F省來的“銷售代理商”所欺騙的教訓,故根本就不相信眼前這位年輕人是什麼“局長”,所以,不管那個“局長”多麼殷勤,多麼有禮貌,她始終抱着一個信念:隻要你肯出錢,我就陪你,如果你想用花言巧語哄我、騙我,不付出點大的代價就占有我,沒門兒!于是,她也以禮還禮地說:“許先生,很高興認識您,今晚我願為您服務……”
這天晚上,那個年輕的許“局長”并沒有什麼不太禮貌的行為,隻是一般地讓她陪他跳舞、唱歌。
臨結束時,他從包裡掏出500元錢塞給她,作為小費。
因為幹夜總會這行,接觸的人多,陪的人也多,十幾天過去後,趙麗紅竟把那個年輕的“局長”給淡忘了。
有一天晚上,老闆已經安排趙麗紅去陪一個“港客”,剛進包廂,領班的就把她叫了出來,說:“這位客人我另外安排人去陪,你到9号包廂去,那裡有人點名要你。
”
趙麗紅到了9号包箱後,一看原來是前些天來的那位年輕的許“局長”。
“您好,許先生。
謝謝您還記着我……”
“趙小姐,您的歌唱得好,舞跳得也很美。
前些天在您的陪同下,我度過了一個非常美好、難忘的夜晚。
不瞞您說,明天我就要啟程回佳木斯了,所以,臨行前到這裡向您告别一下,我想,您大概不會不歡迎吧?”
“哪能呢,許先生這麼瞧得起我,我高興還來不及呢。
”
憑着女性的敏感,趙麗紅知道這位年輕的“局長”執意要她來陪他意味着什麼。
那天晚上,那位許“局長”比第一次來要随便、熱情得多,似乎他真的要做什麼臨行告别似的,表情、言語、舉止,都有一種依依不舍的親近感。
說實在的,趙麗紅并不在乎這位所謂的“局長”走不走、留不留,更不在乎他是什麼“局長”不“局長”,她關心的是這次他點名要她再次來陪他,到底能給她多少錢?如果錢的數目可觀,即使讓他睡一宿又有什麼呢?自己不是已經是那樣的人了嗎?
進了包廂後,許“局長”的熱情比第一次來時更高。
這次,趙麗紅不但沒有像第一次那樣主動、殷勤地為他斟酒、邀舞,反而有些“反客為主”了。
相反地許局長卻主動地為她敬酒碰杯,主動地為她點歌、拉着她跳了一曲又一曲。
盡管趙麗紅是位“老三陪”,但自己畢竟是陪别人的,因此,她見那位許“局長”如此主動謙恭地為自己斟酒布菜、點歌邀舞,似乎有些過意不去。
于是她動容地說:“許先生”,她從來沒稱呼過他“局長”什麼的,根據她觀察他的表情、動作以及種種細微之處,趙麗紅敢肯定:這位姓許的絕不是什麼“局長”、“科長”,充其量是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