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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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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宏志

夜賊傳統,源遠流長

《暗夜之賊》(AThiefintheNight,1905)是英國推理小說家赫爾南(EW.Hornung,1866-1921)的“夜賊”系列最後一部作品;以“夜賊”做為推理小說的主人翁,本書的作者赫爾南當然是其中的開山祖師,而筆下的業餘神偷拉菲茲(A.J.Raffles)正是此類角色的濫觞,但留下的傳統後來倒也源遠流長;遠的像法國作家勒布朗(MauriceLeblanc,1864-1941)筆下那位擅變妝、神出鬼沒、妙手空空,人稱“紳士盜賊”(Gentleman-Cambrioleur)的亞森羅蘋(ArseneLupin);近的像紐約推理小說家蔔洛克(LawrenceBlock,1938-)筆下另一位專愛偷竊的舊書店老闆伯尼·魯登巴(BernieRhodenbarr),他的運氣不佳,總是在闖空門的時候倒黴碰見怪案(一具屍體在書房之類),不得不施展偵探功夫,以求脫身,這些都是繼承赫爾南傳統,讓小偷“竊占”神探主角地位的著名案例。

     拉菲茲在曆史上出現的時間不比福爾摩斯晚多少。

    (第一本福爾摩斯小說出現在一八八七年,而第一本拉菲茲小說則出現在一八九九年,相差隻晚十二年。

    當曆史上的拉菲茲忙着穿堂入室、竊人财物之際,福爾摩斯也還忙着辦案、打擊犯罪,順便享受罕見高昂的稿酬,以及接受世人的愛戴。

    ) 事實上赫爾南正是福爾摩斯創造者柯南·道爾(ArthurConanDoyle,1859-1930)的好友兼親戚(他娶了柯南·道爾的妹妹),他之所以寫推理小說也是受了柯南·道爾的影響。

    他寫過若幹正統的推理小說(可惜現在沒有人讀了),但卻寫了三部偵探小說的“變體”(他本來就有開福爾摩斯玩笑的意思),以小偷為主人翁,也就是夜賊拉菲茲系列,這些小說反而是他後來傳世的作品(按推理小說史家朱利安·西蒙斯的說法,是黃金時期除了福爾摩斯以外最值得懷念的東西)。

    這些小說不但讀者一代接一代,連創作者也受他影響,不絶如縷地把“夜半闖空門”的傳統接續下去。

     柯南·道爾願意為赫爾南的其他推理小說寫序,卻不贊成“夜賊”系列,他曾經向赫爾南抗議說:“你絶對不可以把這位罪犯變成英雄。

    ” 福爾摩斯辛辛苦苦辦案,為的就是維護資産階級心目中的社會秩序,把所有破壞秩序的“壞人”繩之以法,其中當然包括拉菲茲這種“業餘神偷”在内。

    但赫爾南卻仍然把書題獻給柯南·道爾,并說“這是我真誠的阿谀形式”(thisissincereformofflattery);事實上,拉菲茲和福爾摩斯相像的不止一端,他們兩人都有一流的智慧,也都擁有著名的住址(福爾摩斯住貝克街,拉菲茲住艾伯尼),他們都有一位朋友兼跟班兼助手兼記錄者(福爾摩斯的朋友是華生醫生,拉菲茲的跟班是小兎寶);他們大緻上并不從事什麼“職業”(在英國的維多利亞時代,仕紳階級從事某種“職業”是丢臉的事),隻有一些“愛好”,兩人都對“犯罪”極感興趣,福爾摩斯想的是如何“擊敗”一個智慧型的犯罪,拉菲茲想的則是如何“實踐”或“創造”一個智慧型的犯罪。

    表面上看起來,兩人對犯罪的價值觀好像彼此對立,實則不然。

    

中間偏左,中間偏右

如果注意閱讀拉菲茲系列小說,我們不難發現拉菲茲纥不是一般社會上的罪犯(大惡人或小痞子);他出身高貴,就讀的是高級學校,喜愛并專精“高尚運動”(闆球),住高級住宅,參加上流社會的交際應酬。

    他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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