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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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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江攝。

    我原來的名字叫江不二。

    我後來讀金庸的武俠小說,知道有個人叫孫不二。

    這兩個不二有什麼關系,我一直想問我老爹,但一直沒來得及問。

    我讀初中時就把不二的名字改了,别人說爹娘給的名字不能改,改了會短壽。

    我不信這個,但這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有人要我跟她一起改名。

    這個人叫洪玫。

    洪玫原來叫洪英。

    因為她出生在崇尚英雄的年代,她父母都是國家幹部,希望女兒有個英雄的名字。

    我父母都是農民,父輩們給後代取名都是些很俗的字眼,譬如樹呀華呀根呀一類。

    父親給我取的名也不算太俗,我自己把它改俗了。

    之所以選了個攝字,是因為我到十八歲還不認識它,我一直把這個字讀成“扯”,攝影在我的嘴裡就是扯影。

    那時鄉裡也放些電影。

    放電影的時候,附近村裡的孩子就結群搭伴地跑去看。

    大家都對電影裡的故事感興趣,就我對故事前面的字幕感興趣。

    男主角是誰演的,女主角是誰演的,甚至匪兵甲是誰演的我都知道。

    頭天晚上放了電影,次日我就會在班上炫耀,說導演是誰,攝影是誰。

    這時洪玫就在旁邊笑我,她說,他說扯影啊,他說扯影。

    那時洪玫是個小茄臉,鼻子軟塌塌的,一點也看不出她後來的性感,否則讀小學時我就在她臉上多留點口水,免得後來老嫌啃她不夠。

     我和洪玫住隔壁村。

    這并不表明我享受的生活待遇跟她很接近。

    我常常餓着肚子上學,老媽隻讓我吃半飽。

    洪玫有時也會在放學前喊肚餓,那是因為她不願意吃飯,她是活該。

    我也是活該,因為家裡窮。

    窮人挨餓也是活該。

    放學以後,我還要去砍柴或者拾糞。

    這兩樣活都是活命的,砍柴是收集燃料,煮飯要用,拾糞是掙工分,也就是掙口糧。

    我一天能掙到五個工分,相當于半個勞動力。

    糞的質量不同折算成工分的比率也不一樣。

    最值工分的是人屎,其次是狗屎,再次是豬屎,最不值工分的是牛屎。

    究其原因,除了物以稀為貴,大概也跟臭的程度有關,越臭對農作物的生長越有利。

    當時盡管很窮,沒什麼東西吃,但人總歸是比狗吃得好一點,狗又比豬吃得好一點。

    狗屎比豬屎臭也可能與狗抓耗子有關。

    那年頭狗抓耗子的事特别多。

    人們說狗抓耗子是多管閑事,我想狗未必比人還無聊,說不定它偷偷把抓到的耗子吃了。

    那年頭狗能吃的東西都給人吃了,狗無東西吃,隻好逮着什麼吃什麼。

     我放學走在路上,兩眼常常四處睃巡,看有沒有人拉屎,或有沒有人拉過屎,用句江湖話說,這叫踩場子。

    有一天我看到洪玫蹲在一條旱溝裡拉屎,趕緊跑回家拿糞箕,來回二十多分鐘,她還蹲在那兒拉。

    原來小丫頭盡吃肉,不吃青菜,腸胃裡缺纖維,盡是油,所以拉不出屎。

    最後她拉了粒屎團子,也給我拾到了糞箕裡,我總不能白等呀。

    第二天她就跑去找校長告狀,說我耍流氓。

     校長長了副驢臉,他的嘴就像隻糞箕。

    他讓我站在他面前交待問題,讓洪玫去給他買蕃茄,也就是西紅柿。

    洪玫買回來兩個西紅柿,一個大的,一個小的。

    校長用作業紙擦了,大口吃。

    我那時還沒吃過西紅柿,那天也是第一次見到這洋玩意兒。

    我看着校長吃,口水忍不住流到了下巴。

    校長說,惡心。

    順手甩了我一耳光。

     第二年隊裡就開始種西紅柿,也不知是天旱還是蟲咬,總之是長不大,還沒紅,就給摘了下來,和其他菜一起放在稻場上給人分。

    我想起校長吃西紅柿的事,就對分菜的叔公說,我要西紅柿,别的菜不夠分就不要了。

    結果我就捧着十來個雞蛋大的西紅柿回了家。

    晚上我就給老媽拿着棒槌追得滿村子亂跑。

    她說,敗家子,好好的青菜不要,瓜不要,要幾個青頭寡面的爛蕃茄,蕃茄能當飯吃嗎? 我當然知道蕃茄不能當飯吃,但蕃茄能解饞。

    我拿兩隻蕃茄解了饞,叔公就不給老媽換其他菜了,氣得老媽哭了半天。

     老媽對洪玫一向沒有好感。

    她們第一次見面就鬧對抗。

    那天我跟小夥伴們玩把戲,把心給玩到哪個深山野嶺裡了,回到家裡燒火做飯,我還在想着外面的把戲,雙手隻知道往竈裡送柴火,兩眼盯着火光發怔。

    老媽收工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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