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時,我聽到說話聲。
蒙眬中,我細心聽着鬼城裡的人說話。
“噢,蒂姆,”有人說道,“你是兩頭點蠟呀:腦袋和卵子,雞巴和舌頭,屁眼和嘴。
你的燈芯裡有沒有油了?好像惡人會告訴你。
”
他們說,“嘿,蒂姆,别舔妓女的大腿了。
要嘗嘗老抹香鲸的滋味你是有點過頭了。
把要死的老水手還給我們。
把失蹤的那些人的浮渣還給我們。
再見了,親愛的朋友,我們會詛咒你這幢房子的。
”
還是讓我講講我所能領悟的吧。
恐怖并沒能使我們打發掉尋找一個清晰思路時所失去的時間。
我從噩夢中驚醒,在恐怖中睡覺,使我終于找到了一個結論。
假設我沒幹這件事——我怎能肯定沒幹呢?——我還是要問:誰幹的?肯定是那個知道我那塊大麻地的人幹的。
這就直接牽扯到我妻子——除非我在地洞裡摸到的那束頭發是她的。
所以我得到了這麼個結論,我必須再到林子裡看看。
可是,那堆沾滿泥土的金發深深地印在我腦子裡,清晰程度好似肩膀被拉錯環時那種雷鳴般的劇痛和令人頭昏目眩的閃電。
我知道我不能去。
我這個人優柔寡斷。
我甯願在最後一個怯懦的膿包中爛掉。
我不願說出我是怎樣度過夜晚的原因是不是很明顯?邁出富有邏輯性的每一步怎麼費這麼大的勁的理由是否得到證實了?現在我明白了,試驗室裡的老鼠在迷宮中是如何得的精神病。
迷宮的每個拐角差不多都有電擊點。
假如埋在那兒的真是傑西卡,該怎麼辦?我敢肯定是我幹的嗎?
從另一個角度看——尋思出這種可能性所花的時間可能夠我開車走上一百英裡遠——如果龐德和潘伯恩回了波士頓,或者現在甚至已經回了聖巴巴拉,或者回了由于他們的放縱把他們攆出來的那個地方,那麼,那顆人頭就一定是帕蒂的了,這推理的結果使我悲痛欲絕。
悲痛和讓人讨厭的辯解的沖擊——隻有另外一個新的恐懼才阻止了這一沖擊。
除黑先生外誰還能對帕蒂下毒手?如果真是這樣,我還安全嗎?
在陌生的黑色纨绔子弟中,你會感到泰然自若?夜裡,當你感到有個黑色纨绔子弟可能正在找你時,試着這麼想想。
甚至拍擊海岸的每個浪頭,被驚醒了的每隻海鷗都成了入侵者:我能聽到撬窗聲與壓門聲。
這真是一種可恥的退化。
我從沒把自己當作英雄。
我父親心地善良,意志堅定,可稱為英雄。
但平常我并不認為自己是個沒膽量的男子。
我能替朋友辯護,我能自己包紮傷口,就是傷口潰爛了也不吭聲。
我想我行我素。
可現在,每當我腦袋清醒得能夠琢磨出一個新主意時,恐慌就把我毀了。
我就像條在一間陌生的房子裡的小狗。
我開始害怕起我的朋友來。
肯定是知道我在那“藏大麻的那個人”幹的。
這是用邏輯推出來的。
所以,在這人造的黎明中,我意識到,明後天在大街上碰到朋友時,我不能相信他們的眼神。
我就像在很滑的大陡坡上驟然跌落的人那樣,手裡隻抓着個冰柱,可他剛想抓緊時,冰柱碎了。
我知道,如果我不能回答第一個問題,那就是:快說!我是兇手嗎?——那我會接着往下滑。
瘋狂在坡下等着我。
然而,當黎明真的到來時,我還是聽到了海鷗的叫聲,它們追逐嬉鬧,叫着,聲音響亮,把夜裡的小鬼趕跑了。
在我睡得迷迷糊糊時,我聽到了鬼城人的懇求聲,為什麼這種聲音在蒙眬中叫得最響,好像醒來和睡着相距萬裡呢?讓我感到一絲寬慰的是,這時,我還能想起“小鬼”這個拉丁詞。
Yoularvae,youghosts!在埃克塞特,他們的拉丁語教得很好。
我抓住這寬慰不放。
在監獄裡,當一個罪犯與另一個發生沖突時,恐懼就像天要塌下來似的壓在你心頭,這時,哪怕想起一點點使你愉快的事,它的價值就同投入深淵裡的繩索的價值一樣。
這我知道。
把精力集中在那件令人愉快的事上,不管它是什麼事,你就能把手搭到深淵的邊上。
所以,這時,我努力去想那些遙遠的事,想到了埃克塞特和拉丁語。
我用這種方法,與其說想隔絕恐懼倒不如說想使自己平靜下來。
所以,我又接着想下去。
我想到了第四十五大街十号路西邊那幢公寓的一間擺有家具的小屋。
我七十歲的老父親現在就住在那兒。
這種思維方式幫助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張他摁在鏡子上方的紙條,看到了他一筆一畫寫在上面的字。
紙條上面寫着:interfaeceseturinamnascimur。
父親用花體字在下面簽上了作者的名字:聖·奧多恩·克盧尼。
父親的外号(我想在這兒提一下)還是大麥克,根本不管麥克唐納漢堡包的尊威。
“我說,你這是幹什麼?”當我頭一次看到鏡子上那張紙條時,對大麥克說。
“用它提個醒兒。
”父親回答。
“你可從沒跟我說你懂拉丁語。
”
“在教區附屬學校,”他說,“他們想方設法教我們。
我也隻記得一個半個的。
”
“從我認識的一個牧師那兒,史蒂夫神父。
他常與紅衣主教鬧别扭。
”大麥克用動聽的音調說,好像那是要向神父詢問的第一條品德。
不要緊,我懂得的拉丁文足夠翻譯這句話的。
“interfaeceseturinamnascimur”的意思是“我們出生在屎尿之間”。
與碼頭搬運工的吊鈎打了一輩子交道的大麥克還真有點文化呢。
這時,床頭桌上的電話響了,我立刻料到這是父親打來的。
我們好長時間沒通話了,但我敢肯定必他無疑。
我有一種能力,甚至就在我的朋友拿起話筒準備給我打電話時,我都能想到他或她。
常有這種事,所以我不再感到奇怪。
可今天早晨,我卻認為它是一種信号。
“喂,蒂姆嗎?”
“我說,道奇,”我說,“咱們扯扯魔鬼吧。
”
“行。
”他說。
說話聲告訴我他醉成了什麼樣。
他這個“行”字向你展示了與酒打了六十年交道的腦袋裡面的荒涼景色。
(當然,我們假定他從十歲起就開始喝酒。
)
“蒂姆,”他說,“眼下我在海恩尼斯。
”
“你到科德角做什麼?我原認為你不喜歡旅行。
”
“我到這兒有三天了。
弗朗基·弗裡洛德退休後就住這兒。
我沒告訴過你嗎?”
“沒有,”我說,“他現在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