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個大富翁。
”
傑西卡說:“我喜歡你講故事的方法。
”
潘伯恩點頭稱是。
“真是千金難買呀。
”他說。
她顯出很高興的樣子。
到這陌生的地方遊玩似乎總算有了幾分鐘美妙的時光。
“沃德利,”她問道,“他打算再住進那幢房子嗎?”
我正猶豫,不知對此說什麼才好,這時,潘伯恩回答了:“當然不會。
我們這位新朋友說得夠明白的了。
”
“喂,倫納德,”我說,“一旦我要用個律師時,你可得提醒我去雇你。
”
“你說了嗎?”
我不想咧嘴笑笑說,“是說了幾句。
”相反,我說,“說了,一個字也沒落。
”然後把杯中酒一飲而盡。
無疑,倫納德已問過誰擁有那筆房地産這一問題了。
想起來了,接着我又孤孤零零一人坐在那兒了。
他們去了餐廳。
我記得,我一邊喝着,一邊寫着,一邊注視着海浪。
寫好的觀察資料,我塞進口袋一些又撕了一些。
撕紙的聲音回蕩在我的心中。
我高興得在心裡唱起歌來。
我想,外科醫生該是地球上最最幸福的人了。
把人切開又能為此拿到報酬——那才真叫幸福呢,我告訴自己。
這個想法令我希望傑西卡·龐德再次回到我身邊。
要是她知道了我這個想法,她定會高興得大叫起來。
我能記起的是,當時我寫了篇很長的筆記,這是第二天我在口袋裡找到的。
天知道是怎麼回事,我為它選了這麼個标題:《識别》。
“在我心中,偉大這個或然概念總是同謀殺離我最近的那個無恥小人的欲望攜手并行的。
”接着,我在後一句話下面畫上一橫:“人貴有自知之明。
”
然而,越讀這個筆記,我越是感到,似乎我把自己固定在那堅不可摧的傲慢中了。
自斟自飲時,這種傲慢可能是最讓人滿意的神色。
一想到傑西卡·龐德與倫納德·潘伯恩就坐在離我不足一百英尺的桌旁,十分明顯他們正處于危險的邊緣,我就感到如醉如癡,我開始沉思冥想起來——必須挑明,我并未認真地策劃什麼,而隻不過是把它當作晚間為了消遣所玩的更有趣的花樣罷了——幹掉他倆實在太容易了。
想想看!二十四天沒見帕蒂·拉倫,我就成了這麼一種人!
以下是我的推理。
一對露水夫婦,哪一個在加利福尼亞某地都有相當顯赫的地位。
他們決定一塊兒去波士頓逛逛。
他們仔細推敲了他們的計劃。
他們可能把這計劃告訴了一兩位摯友,也可能對誰都沒說。
但由于他們頭腦發熱開車來了普羅文斯敦,坐在租來的小汽車裡,因而罪犯隻需——要是這一行動真的付諸實踐的話——把他們的小汽車開上一百二十英裡,回到波士頓,然後将它丢在大街上。
假定屍體被掩埋得沒留任何痕迹,那麼,就是事發了,這對男女失蹤一事也隻能是在數周之後才會引起那些地方報界的關注。
到那時,望夫台酒家裡的人還有誰能想起他們的模樣來呢?甚至,處理這一事件時,警察在分析了小汽車的位置之後也會認為,他們是回到了波士頓後遇難的。
我生活在這驚險而又動人的劇情說明的邏輯中,美滋滋地呷着酒,為我有任意把玩他們的力量而欣喜。
這種力量是從上述那些想法中汲取到的。
然後……然後……記住的隻有這麼多了,那天晚上發生的别的事兒我全都忘掉了。
第二天早晨,我就再也不能把這些事兒串起來以使自己得意一通了。
我搞不清我是否又同龐德和潘伯恩在一塊喝起來。
我想,很有可能我獨自一人狂飲了一會兒,然後鑽進車裡,開回家去。
假如真是這樣,我肯定一回去就睡了,盡管醒來時我所看到的一切都證明,那根本就不可能。
我也有另一個劇情說明,它确實要比夢幻清晰不少,盡管過去我可能夢到過這件事。
那就是,帕蒂·拉倫回來了,我們吵得一塌糊塗。
現在我看見了她的嘴。
但她說了些什麼我卻一句也想不起來。
難道這事兒本身就是一場夢?
而後,我又特别清晰地感覺到,傑西卡和倫納德吃完飯後确實又回到了我的桌旁。
我邀他倆來我家(帕蒂·拉倫家)做客。
我們坐在起居室裡,他們專心緻志地聽我講着。
我似乎還記得這些。
然後,我們又開車出去兜了一圈,但是,如果我開的是我那輛波其牌車的話,我就不可能把他們兩人都拉上。
也許,我們是分坐兩輛車。
我也記得,我是一個人回來的。
那條狗相當怕我。
它是條很大的拉布拉多狗,可當我走到近前時,它溜了。
我坐在床邊,臨躺下前再寫上幾筆。
我就記得這些。
我睡眼蒙眬地坐着,迷迷瞪瞪地盯着筆記本。
接着,我又醒了幾秒鐘(或者一個小時),讀了讀我所寫下的那行字:“絕望是當我們心中的生命死亡時我們所體驗到的那種情感。
”
這便是我睡前的最後一次思考。
但是,這些劇情說明沒一點兒是真的——因為第二天清晨醒來時,我發現胳膊上有個從未有過的刺花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