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在好多年前,把這些手稿給瑪蒂琳看了,這件事加速了我們關系的破裂:
我在無意中發現,在厄普代克寫的名叫《鄰居的妻子》的一個短篇作品裡,有着對于女性生殖器的最精彩描寫。
這是一節對一片森林的美麗的描繪,并且,它讓你去估摸那規模的神妙。
有人曾寫到,塞尚改變了我們對于大小的觀念,直到桌上的一條白毛巾就像高山深谷中的積雪,一塊皮子成為一片沙漠中的峽谷。
真是個有趣的看法。
打那以後,在塞尚的作品裡,我總是能悟出更多東西,就憑這一點,約翰就将是我特别喜歡的作家之一。
他們說,厄普代克過去當過畫家,在他的風格裡你是會看到這一點的。
沒人像他那樣精細地研究過事物的外觀。
他所運用的形容詞比今天用英語來寫作的任何人所用的形容詞都更有區别作用。
海明威說不要用形容詞,海明威是對的。
形容詞僅僅是作家對正在進行中的事物的看法。
要是我寫到“一個壯漢子走進這間屋裡”,那僅僅意味着,他比我強。
除非我已對讀者确定了我的身份,我可能是酒吧間裡僅有的一位夥計,剛進來的那條漢子給我留下了印象。
最好是說:“一個男子進來了。
他正拎着一條手杖。
由于某種原因,他像折斷了一根細枝兒似的把它折成兩截。
”當然,這樣講用的時間更多些。
所以,形容詞導緻了一種告訴你如何去生活的迅捷的寫法。
廣告業靠着它興盛起來。
“超效能的、無聲的、敏感的、能換五擋的汽車排擋。
”在名詞之前放上二十個形容詞,沒一個人會知道你是在描寫一個糞蛋兒。
形容詞滿天飛。
因此,讓我在它下面畫上線吧。
厄普代克是少數幾個能用形容詞來增強作品魅力而不是濫用它們的作家之一。
他有着别人少有的才能。
他也讓我讨厭。
甚至是他對女性生殖器的描繪。
他會輕而易舉地把它描寫成一棵樹(地衣的棉絨在我四肢聚會的丫叉裡,藻類的裝飾在我樹皮的街心公園,等等)。
例如,現在,我正在琢磨厄普代克描繪的女性生殖器和實際女性陰部之間的不同之處。
那就是我這一瞬間正想着的事。
它是瑪蒂琳·福爾特的,由于她正挨着我坐着,我隻要伸過手去,手指尖就能摸到那個活生生的東西。
但我仍舊甯願保持一個作家的白日夢狀态。
如果不競争就什麼都不是了——哪個沒事先聲稱自己是作家的作家不是這樣?——我正試圖用仔細斟酌好了的詞句把她的陰部栩栩如生地描述下來,以在文學的桂冠之中插上一朵散文的小花,讓他人效仿。
隻要我和瑪蒂琳性交,她都常常是另外一個姑娘,一個靠在我胳臂上,跟我在街上散步的可愛的淺黑型姑娘,她已不再存在了。
她的腹部和子宮成了她的全部——都很肥胖,圓潤,多脂肪,熱情,都充滿了淫蕩的現世歡樂的熱情戰栗。
我可不能說,在冥想女性陰部時,我不用形容詞就能把它描繪出來。
我能和世上所有露着肚子的舞女與黑發娼妓一起漂浮——她們的肉欲,她們的貪婪,她們靠賣身掙來的血汗錢,她們拼命掙錢是基于她們對大千世界的黑黝黝的野心,所有這些現在全部在我心中。
瑪蒂琳讀到這時說,“你幹什麼要寫我這樣的事兒呢?”然後,以我無法忍受的方式哭了。
“隻是在寫寫罷了,”我說,“這并不是我對你的感覺。
我不是個能把我真正感受到的東西寫出來的好作家。
”然而,我恨她,因為她使我否定了我手稿的價值。
但是,在當時,我們發生一些摩擦。
就在她讀過那些手稿後一星期,我們決定去參加一次半狂歡的換妻遊戲(我知道我沒有更簡潔的方法來表述它),我勸瑪蒂琳跟我一塊出席。
運用“出席”一詞一定得歸因于我在埃克塞特學的法語。
我們不得不從紐約一直開到北卡羅來納,此外,我們都不認識那兩個人。
我們所掌握的全部東西是《螺旋》雜志裡的一則廣告,地址是個郵政信箱号。
一對年輕但性機能已經成熟的白人夫婦,男的是個婦科醫生,正在尋覓一個奇情妙趣的周末。
不要年歲大的,不要性虐待狂與性受虐狂。
他寄張照片及回郵信封來,要求參與換妻遊戲的另一對必須是結婚的。
我沒告訴瑪蒂琳就回了封信,寄了張我倆的打扮得很好、站在街上照的照片。
他們寄回來一張他倆的光紙照片。
他倆穿着遊泳衣。
男的個子很高。
半秃頂,長了個特别糟糕的長鼻子。
膝蓋上疙瘩很多,一個小羅漢肚,臉色灰黃。
瑪蒂琳看着照片說,“在基督教徒裡面,他的那個家夥一定是最長的。
”
“幹嗎那麼說?”
“對他沒别的解釋。
”
他妻子很年輕,穿了件鑲着荷葉邊的遊泳衣。
她看上去很俏麗。
關于她,照片本身就向我說明了某些東西。
我一時沖動,就說:“咱倆去看看吧。
”
瑪蒂琳點了點頭。
她有一對黑色的大眼睛,亮晶晶的,它們充滿了悲劇性的經曆——她家在黑手黨裡很有地位,在她離開家(她家在昆斯)去曼哈頓時,家裡人都詛咒她一定會遇到災禍。
她就像穿着一件天鵝絨外套似的,背負着那些由于背叛家庭的意志而帶來的心靈創傷。
她很莊重,為了抵消這種莊重,我會忍受巨大的痛苦去使她笑起來,甚至試圖雙手拄地繞着我們那間放家具的屋子來回走。
她片刻的歡樂贈給了我的情緒一束鮮花,這種伴有鮮花的情緒會持續幾個小時。
這就是我會堕入情網的原因。
在她心靈深處,有一種柔弱的活力,這是我在别的女人那兒沒發現過的。
但是我們的關系太近乎了。
她開始讓我感到膩煩。
我看上去肯定變得太苛刻了,太愛爾蘭化了。
在一塊待了兩年後,我們進入不是結婚,就是分道揚镳的時刻。
我們談論着跟别人約會的事。
我一次又一次地欺騙了她,她也整宿想法以同樣的方法治我,因為我一周在酒吧間裡工作四次,每次都是從晚五點到早五點,十二個小時是可以充分地做愛的。
所以,當她點頭去南部旅行時,我就不再需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