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住法證常住。
如城本道有人向道入城受樂。
複彼人始作是道随入城耶。
大慧白佛言。
不也大慧。
我及過去一切諸佛法性法界法住法相法證常住亦複如是。
此依如來藏而有涅槃。
仁王經說。
衆生識初一念識異木石。
生得善生得惡。
惡為無量惡識本。
善為無量善識本。
初一念金剛終一念于中生不可說不可說識成衆生色心。
是衆生根本色名色蓋。
心名識蓋想蓋受蓋行蓋。
此是依如來藏而有善惡色心衆生。
大圓覺修多羅了義經說。
普賢。
汝當知一切諸衆生無始幻無明皆從諸如來圓覺心建立。
猶如虛空華。
依空而有相。
空華若複滅虛空本不動。
幻從諸覺生。
幻滅覺圓滿覺心不動故。
又雲。
彼圓覺性即同流轉。
若免輪回。
無有是處。
譬如動目能搖湛水。
又如定眼猶回轉火。
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亦複如是。
此中圓覺即如來藏。
故知從如來藏而有迷悟。
即如來藏變作流轉。
此了義經。
又雲。
是經名為頓教大乘。
頓機衆生從此開悟。
當知深密漸悟了義。
此經頓悟了義。
又前所引密嚴經雲。
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
如金與指環展轉無差别。
金變指環指環即金。
真如變作無明無明即是真如。
問。
所引文雲彼圓覺心即同流轉。
不言變成流轉。
又雲動目搖水定眼回火雲駛月運舟行岸移。
不雲目變作水眼變作火月變作雲岸變作舟。
而雲真如變作諸法未聞誠證。
答。
楞伽經雲。
略說有三種識。
廣說有八識。
何等為三。
謂真識現識及分别事識。
現識及分别事識。
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
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
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别事識因。
此中不思議熏變者即是真如熏變為諸法因。
彼文所言即同流轉即同此意。
當知随緣之義雖成流轉。
不變之義尚是常住。
故四喻中各具此二。
問。
密嚴經雲。
涅槃若滅壞衆生有終盡。
衆生若有終是亦有初際。
應有非生法而始作衆生。
無有非衆生而生衆生界。
又涅槃經外道十四诘難如來置而不答。
衆生初際此其一難。
若言如來藏法變作衆生即是衆生既有初際。
故違佛說亦堕外難。
答。
維摩經說。
法本不生今亦不滅。
法本不然今亦不滅。
羅什釋雲。
法性法然生不從生滅。
不從滅。
三界法體不然不滅。
佛為衆生說如火宅此即理常平等。
常平等故常住法位。
事常差别。
常差别故常從緣起。
常平等即是常差别。
常差别即是常平等。
起法性起滅法性滅。
常是法性無非法性。
何法非生始作衆生。
何法衆生始作非生。
法性深理外道不識。
唯執冥本等不信理本等。
是故衆生初際之問佛置不答而已。
問。
若雖依如來藏聚生新新始起而諸佛涅槃不滅壞者。
此則衆生有增有減諸佛唯增。
則違不增不減經說衆生界不增減。
涅槃界不增減。
答。
諸論多說生死無始有終涅槃有始無終。
此則衆生唯減而涅槃唯增。
亦違不增不減經文。
今謂。
生死涅槃同是法性。
法性同體互非前後亦無增減。
動名生死靜名涅槃。
迷名衆生覺名諸佛。
故大集雲。
有二種界。
一衆生界。
二者法界。
湛然大師雲。
前佛亦以前佛為本。
佛佛相望此則無窮。
為避無窮之難故立内熏自悟最初一佛。
譬如百盲最初一人自然眼開更教餘人。
大勇金剛雲。
生界佛界二俱本有。
涅槃界中本來常有自然覺了之佛。
故大日經大日說雲我一切本初也。
大日院主難雲。
報從滿立。
若是自然覺者則無十地行滿之義。
故無修得報身之失。
會雲。
佛界本有十界。
十界之中其菩薩界常修常證無始無終。
故有報身常滿常顯無始無終。
經論或雲生死衆生本來自有。
然依本覺後有始覺。
天台大師難雲。
迷從覺起。
若是本來迷者即同外道大有經義。
亦同冥初生覺之義。
會雲。
維摩經雲。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若以法性為無住本。
則以法性為諸法本。
若以無明為無住本。
則以無明為諸法本。
大日院主說。
生界佛界二俱本有。
衆生雖成佛佛不成衆生。
佛佛新新而加。
生生漸漸而失。
此則衆生減而佛界增矣。
則違不增不減經意。
故立自迷自起最初一生。
今更難雲。
若是諸佛衆生共是本有然而衆生常起常成佛界。
佛界常加不成衆生。
此則生界雖不增減而佛界猶增。
會雲。
衆生迷故成多衆生。
諸佛覺故會成一佛。
故雖無量佛成而佛界不增。
亦雖無量涅槃而佛界不減。
又雖無量衆生成佛亦有無量衆生始起。
故雖無量衆生初起而衆生界不增。
亦雖無量衆生成佛而衆生界不減。
此則四種生死常不增減。
四種涅槃常不增減。
故彼經雲。
衆生界不增減涅槃界不增減。
然經論雲生死無始有終涅槃有始無終。
此約一人以說始終。
唯準經論無始無明後身菩薩未見其初。
妙覺如來能登中道山頂與無明父母别。
若本不相逢何今得相别。
故知若言無明無始是約無明為無住本。
今言從真如起是約法性為無住本。
問。
迷從覺起覺從迷起。
若言衆生諸佛本有衆生本迷迷何法起。
諸佛本覺覺何法起。
答。
二俱本有二互迷覺。
衆生不覺佛界故自有。
佛界覺了衆生故自有。
何者衆生以諸佛覺為所迷本覺。
諸佛以衆生迷為所覺本迷。
故但其本有。
迷覺之初後身菩薩尚不能見。
況乎凡夫豈得解釋。
若疑此初即為問非。
問。
衆生迷時為迷諸佛現覺。
為迷自身本覺。
為迷他界共覺。
答。
若約一心一心識是迷共覺。
若約一切一心識是迷自身本覺。
諸佛現覺共覺本覺故。
今衆生總迷諸佛現覺之法。
但為性得共覺本覺。
不了諸佛以為修得現覺之法。
問。
圓覺經雲。
生死與涅槃凡夫及諸佛同為空華相。
此是遍計所執。
生死涅槃凡夫諸佛同空華相。
彼維摩經法本不生今亦不滅亦同此義。
何言法性常平常差。
答。
依彼三性立三無性者。
是漸悟了義之說。
依一法界立三谛觀者。
是頓悟之了義之說。
問。
理是法性。
事何法性。
答。
地持經雲雲何真實義。
略說二種。
一者實法性。
二者一切事法性。
故知事理皆是法性。
諸法即是真如以不變故。
是理法性。
真如即是諸法即是真如以不變故是理法性以随緣故。
是事法性。
問。
楞伽所明法性法界。
法相法住法證。
與此地持所明二種法同異雲何。
答。
法華亦雲。
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于道場知已。
導師方便說。
又雲。
諸法從本來。
常自寂滅相。
佛子行道已。
來世得作佛。
大日經雲。
佛法離諸相。
法住于法位而說。
此有相不順法然道。
大般若雲。
真如法界法性。
不虛妄性。
不變異性。
平等性。
離生性。
法定。
法住。
實際。
虛空界。
不思議界。
諸佛出世若不出世性相常住。
猶如虛空。
此等經中所明皆是二種法性。
問。
如前所答地持所明二種法性不變真如是理法性。
随緣真如是事法性。
今楞伽等所明法性等是常住本住理法。
何言皆是二種法性。
答。
于本住法自具二種。
一者本住理法。
如說法性真如性實性等也。
二者本住事法。
如說法相真相實相等也。
約此二法法然常住亦名法位法住法界法證等也。
法華經雲。
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
如是性。
如是體。
如是力。
如是作。
如是因。
如是緣。
如是果。
如是報。
如是本末究竟等也。
諸法所謂十法界界。
地獄。
餓鬼。
畜生。
阿修羅。
人。
天。
聲聞。
緣覺。
菩薩。
佛陀。
此十法界諸法實相。
實性。
實體。
實力。
實作。
實因。
實緣。
實果。
實報。
實本末究竟等。
此則隻約本住一法有不變義名理法性。
有随緣義名事法性。
譬如一水有潤濕義有動靜義。
又如一金有精光義有剛柔義。
如此理事本住理法法體不變名實法性名本行路。
法體緣起名事法性名行路人。
事法性中有諸情識識異木石乃成衆生。
起五住因感二死果二死果中亦感為四死。
初起無明住地先感流來生死。
次起四種住地乃感分段生死。
若免四種住地先感因緣生死。
若侵無明住地乃感變易生死。
若斷無明住地終免變易生死安住本住事理。
初迷本住事理流來生死之時乘本行路而來。
後覺本住事理動出生死之時乘本行路而去。
雖雲如是來去本行路中隻是安住本法城中。
此緣起識即事法性。
事法性體即理法性。
故約緣起亦有理事。
雖成十種衆生。
以回十種法界。
而其體性在迷在悟真實不異。
名為真如。
十界衆生反迷歸悟将了體性。
名為實際。
十界衆生斷惑住解已了體性。
名為實證。
迷事法性故有流轉。
了事法性故有還滅。
而理法性不當迷悟本無流轉亦無還滅。
雖複不當迷悟而實體即是迷悟之法。
金環譬喻分明可證。
問。
法性為本立諸法者則同地論義堕天台所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