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ldquo三章約&rdquo在也。
&ldquo三章&rdquo何以肯受?有書童一節故也。
夫玉箫、書童不便突起爐竈,故寫&ldquo藏壺構釁&rdquo于前也。
然則遙遙寫來,必欲其撒潑,何為也哉?必得如此,方于出門時月娘毫無憐惜,一棄不顧,而金蓮乃一敗塗地也。
誰謂《金瓶》内有一無謂之筆墨也哉。
(一五)
《金瓶》内正經寫六個婦人,而其實止寫得四個:月娘,玉樓,金蓮,瓶兒是也。
然月娘則以大綱故寫之;玉樓雖寫,則全以高才被屈,滿肚牢騷,故又另出一機軸寫之,然則以不得不寫。
寫月娘,以不肯一樣寫;寫玉樓,是全非正寫也。
其正寫者,惟瓶兒、金蓮。
然而寫瓶兒,又每以不言寫之。
夫以不言寫之,是以不寫處寫之。
以不寫處寫之,是其寫處單在金蓮也。
單寫金蓮,宜乎金蓮之惡冠于衆人也。
籲,文人之筆可懼哉!(一六)
《金瓶》内,有兩個人為特特用意寫之,其結果亦皆可觀。
如春梅與玳安兒是也。
于同作丫鬟時,必用幾遍筆墨描寫春梅心高志大,氣象不同;于衆小厮内,必用層層筆墨,描寫玳安色色可人。
後文春梅作夫人,玳安作員外。
作者必欲其如此何哉?見得一部炎涼書中翻案故也。
何則?止知眼前作婢,不知即他日之夫人;止知眼前作仆,不知即他年之員外。
不特他人轉眼奉承,即月娘且轉而以上賓待之,末路倚之。
然則人之眼邊前炎涼成何益哉!此是作者特特為人下砧砭也。
因要他于污泥中為後文翻案,故不得不先為之擡高身分也。
(一七)
李嬌兒、孫雪娥,要此二人何哉?寫一李嬌兒,見其來遇金蓮、瓶兒時,早已嘲風弄月,迎好賣俏,許多不肖事,種種可殺。
是寫金蓮、瓶兒,乃實寫西門之惡;寫李嬌兒,又虛寫西門之惡。
寫出來的既已如此,其未寫出來的時,又不知何許惡端不可問之事于從前也。
作者何其深惡西門之如是!至孫雪娥,出身微賤,分不過通房,何其必勞一番筆墨寫之哉?此又作者菩薩心也。
夫以西門之惡,不寫其妻作倡,何以報惡人?然既立意另一花樣寫月娘,斷斷不忍寫月娘至于此也。
玉樓本是無辜受毒,何忍更令其頂缸受報?李嬌兒本是娼家,瓶兒更欲用之孽報于西門生前,而金蓮更自有冤家債主在,且即使之為娼,于西門何損?于金蓮似甚有益,樂此不苦,又何以言報也?故用寫雪娥以至于為娼,以總張西門之報,且暗結宋蕙蓮一段公案。
至于張勝、敬濟後事,則又情因文生,随手收拾。
不然雪娥為娼,何以結果哉?(一八)
又嬌兒色中之财,看其在家管庫,臨去拐财可見。
王六兒财中之色,看其與西門交合時,必雲做買賣,騙丫頭房子,說合苗青。
總是借色起端也。
&rdquo(一九)
書内必寫蕙蓮,所以深潘金蓮之惡于無盡也,所以為後文妒瓶兒時,小試行道之端也。
何則?蕙蓮才蒙愛,偏是他先知,亦如迎春喚貓。
金蓮睃見也。
使春梅送火山洞,何異教西門早娶瓶兒,願權在一塊住也。
蕙蓮跪求,使爾舒心,且許多牢籠關鎖,何異瓶兒來時,乘醉說一跳闆走的話也。
兩舌雪娥,使激蕙蓮,何異對月娘說瓶兒是非之處也。
卒之來旺幾死而未死,蕙蓮可以不死而竟死,皆金蓮為之也。
作者特特于瓶兒進門加此一段,所以危瓶兒也。
而瓶兒不悟,且親密之,宜乎其禍不旋踵,後車終覆也。
此深著金蓮之惡。
吾故曰:其小試行道之端,蓋作者為不知遠害者寫一樣子。
若隻随手看去,便說西門慶又刮上一家人媳婦子矣。
夫西門慶,殺夫奪妻取其财,庇殺主之奴,賣朝廷之法,豈必于此特特撰此一事以增其罪案哉?然則看官每為作者瞞過了也。
(二十)
後又寫如意兒,何故哉?又作者明白奈何金蓮,見其死蕙蓮、死瓶兒之均屬無益也。
何則?蕙蓮才死,金蓮可一快。
然而官哥生,瓶兒寵矣。
及官哥死,瓶兒亦死,金蓮又一大快。
然而如意口脂,又從靈座生香,去掉一個,又來一個。
金蓮雖善固寵,巧于制人,于此能不技窮袖手,其奈之何?故作者寫如意兒,全為金蓮寫,亦全為蕙蓮、瓶兒憤也。
(二&mdash)
然則寫桂姐、銀兒、月兒諸妓,何哉?此則總寫西門無厭,又見其為浮薄立品,市井為習。
而于中寫桂姐,特犯金蓮;寫銀姐,特犯瓶兒;又見金、瓶二人,其氣味聲息,已全通娼家。
雖未身為倚門之人,而淫心亂行,實臭味相投,彼娼婦猶步後塵矣。
其寫月兒,則另用香溫玉軟之筆,見西門一味粗鄙,雖章台春色,猶不能細心領略,故寫月兒,又反襯西門也。
(二二)
寫王六兒、贲四嫂以及林太太何哉?曰:王六兒、贲四嫂、林太太三人是三樣寫法,三種意思。
寫王六兒乾,專為财能緻色一着做出來。
你看西門在日,王六兒何等趨承,乃一旦拐财遠遁。
故知西門于六兒,借财圖色,而王六兒亦借色求财。
故西門死,必自王六兒家來,究竟财色兩空。
王六兒遇何官人,究竟借色求财。
甚矣!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