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
從小善于讀書,十二歲時,辭别親人在江西拜師,五年才歸。
當時讀書人正崇尚雕飾文辭,王存惟獨寫古文幾十篇,鄉老先生見到這些古文,自認為不及。
慶曆六年(1046),登進士第,調任嘉興主簿,提升為上虞縣令。
豪門大族殺人,很久沒有人敢過問,王存到任,審察到是州吏接受賄賂,豪門大族于是賄賂其他官員變改其獄案,王存反而被免職離去。
過了很長時間,王存被授予密州推官。
王存潔身自重,被歐陽修、呂公著、趙概所知遇。
治平年中,入為國子監直講,升任秘書省著作佐郎,曆任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讨、知太常禮院。
王存原來與王安石相厚,王安石當權,多次引薦相互論事,意見不合,就辭謝沒有前去。
王存在三館累年,沒有稍稍貶低别人以希求進用。
皇帝曾在便殿召見他,連連上書指陳時政,因而涉及大臣,無所附會,都是當時人難以說出的事情。
元豐元年(1078),神宗察知他忠實不偏私,以他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
當時起居注雖然每天侍随,但奏事必須禀承中書等待旨令。
王存請求恢複唐代貞觀左右史執筆随宰相入殿的成例,神宗贊成王存的意見,聽任直接上前奏事,這是從王存開始的。
第二年,王存以右正言、知制诰、同修國史的身份兼判太常寺。
論在祭壇合祭天地為不符合古制,應像《周禮》規定的那樣親自祭祀北郊。
官制實行,神宗急于用人,王存請求自熙甯年以來衆臣因論事獲罪,或者因贻誤被貶斥但真心忠誠沒有大的過失的人,随其才能召用提升,以備官府差使。
王存的話符合神宗的心意,因此而收錄提拔了很多人。
王存又說:“赦令出自陛下的恩惠,但近年議論法令治理獄案的人,多請求不用赦降原減。
官衙禁止進見,本來是防止請托,但吊祭死者慰問疾病,一切都予杜絕,都不是适宜的。
”執政大臣不高興。
元豐五年(1082),升任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京城傍河的居民,謀取開鑿汴河堤防以自行擴大地盤,有人請命培植修築恢複原樣,又審察百姓屋舍侵占官道的使退還。
這二個計謀出自宦官,已有诏命了。
王存說:“這是我的職責。
”入朝上言此事。
當天馳放築堤的工役,京城人歡呼互相慶賀。
王存進官樞密直學士,改任兵部尚書,轉任戶部尚書。
神宗去世,哲宗即位,永裕陵财政費用,沒有超過時間即宣告備辦,宰相乘機又把王存移任兵部尚書。
太仆寺請求内外馬事得專線通達,不要隸屬駕部。
王存說“:這樣,官制破壞了。
先帝糾正省、台、寺、監的